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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隐士的前半生 第四百一十一章 好梦容易醒

作者:洪山诗人 分类:仙侠 更新时间:2024-01-01 10:57:54 来源:书海阁

仿佛到了第二天,头天晚上,二娃给我讲述的我妈这些年的过程和遭遇,不太清楚了,反正很是凄凉。她觉得对不起我,也无法面对外公外婆的责怪,所以就变得无家可归。

但是,我妈努力给我存了钱,说是给我娶媳妇用的。好几万块呢。二娃悄悄跟我说,这是我妈悄悄给他妈,在成都说的,在成都,她们两个在一起说了两天的话。

我妈的一身新衣服,是二娃的妈买的。

好像有同学打电话,二娃接了后,给我说到:“巧梅、红红还有老白他们,请我们过去耍,去不去?”

今天这么大的事,我妈回来的第二天,就要出去搞活动,我明显有点抵触。“要去你去,我们经常见面的,都在达县嘛,过去镇上小学的同学,走得亲,你回来得少,稀恒(很少见面的意思)些。”

他捅了捅我,低声说话。此时,我妈在客厅擦椅子,我爸在一边递抹布,两个人虽然没怎么说话,倒还算配合默契。我们在房间说话,倒要谨慎些。整个家里内,流淌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气息。

“庄叔庄婶这么多年没见,你不给机会?”

我明白了,母亲与我相认,只是一个再自然不过的过程了。血浓于水,只需要确认眼神就够了。而她与父亲关系的正常化,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这需要时间,更需要空间。毕竟,十几年的分离与当年的背叛,双方的隔阂不是一天就可以消融的。

我决定跟二娃一起出去。

跟他们说了一声音,叫他们今天吃饭就不等我们了,自行处理。我妈还有点不太自然:“二娃今天不走吧?”

“不走不走,庄婶,我不得两天,好些同学好些年没见了。何况,万一有漂亮女同学没结婚的,我不推庄娃子一把?”

这句话说得她和我父亲心花怒放:“你们放心去耍,不要管我们。”

我妈用了“我们”这个词,是指她和我父亲,看样子,这进展,有期待。

我们一出来,就开始打嘴仗了,现在的二娃与过去的二娃变了一个人,他好像在国营大单位混久了,居然江湖起来,并且有点油滑。

“庄娃子,这次回来,老同学说是请客,其实是要我买单,对不对?”

“肯定啊,谁叫你那有钱,公活私活同时干。这事虽然只有我知道,但你上次回来,那有钱烧包的样子,同学们不瞎。”

他去年回来,跟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吃饭,一身的穿戴和用度,以及付账时的大方,让同学们大开眼界。用经典的话说,那次所有的消费,从吃到玩,他的标准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

他毕业后,与另外几个同学私下成立了个设计公司,算是干私活,还有他姐夫成立的施工工程公司,也有利润,所以,他表面是在大设计院干活,实际上主要精力是干私活。

人家有技术,再加上,脑袋活,在成都那地方,到处是黄金。

“但是,这次,得你请客,上次装逼的任务,我已经完成了。这次我立这么大功,你不出点血?”

我笑了,他上次装逼,其实是相对于他的暗恋对象的,那女生陪他走过了初中和高中,等到二娃考上大学表白时,人家拒绝了,原因很简单,那女生是我们镇上的,总是嫌二娃家穷。

这种男人纠缠的心态,很是表明二娃心胸狭窄。但是,那个男人忘记得了初恋呢?何况是伤你最深的那个人。

“我请客可以,但请你随便,为何要请他们呢?”

“不是说找未婚女同学吗?这任务,我跟庄叔庄婶都说过了。你得利的事,出点钱就那么难?我知道你为什么单身了,夹防(土话,舍不得的意思)。”

“狗屁!今天来的女同学,巧梅和红红,都结婚了的,我请她们,讨不到好,就是吃个豆腐,万一她们老公知道了,我挨打都不敢还手。”

“这两个胖女人的豆腐你都吃得下去?你胃口咋这样?我鄙视你。”

“你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

“我也没结婚呢,还不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哈终于承认了吧,哪里来的饱一顿?”

“这不得不涉及到个人魅力问题,你满身汽油味,不懂香水的。”

我知道,他老在花丛中盘旋,有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有钱。

“我要没有汽油味,喝西北风?”

“那就神了,喝风就可以生活,突破生理学规律啊。”他推了推并不存在的眼镜,装得很斯文的样子。

“怪不得你不找女朋友,你的生理规律与普通男人不同,在古代,你这属于宫廷级别的高手啊。”

我知道他笑话我是公公,但没办法打他,我在开车。

红红已经在约定的地方等了,这个歌厅是她表姐开的,她算半个主人。这是大白天的上午,基本没什么客人,老方约在这里聚会,也有照顾老同学关系的意思。

我看见红红就想笑,他曾经是我们班的音乐委员。小学早上上第一节课,由她起音唱歌,她用严肃的状态,嘹亮的四川普通话唱第一句,当然是老师教过的最短的歌,她口音变不过来:“我们是共产主利(把义字读成川普的读音)接班人,一别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预备唱,变成了一别唱。所以,我一见面,就指着她一边笑,一边说:“一别唱”。她笑着打了我一下,说到:“啥子,你当了两天兵,上了两年学,就不认家乡话了,还不是回到达县来了?有本事,学二娃,在成都操码头。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假正经。”

二娃也笑了:“红红,你今天,要不说出他哪里不正经,我不依你。”

“都几十岁的人了,也不找个女朋友,就不正经。”

“红红,你这人,说庄娃的,把我也捎带上了。”

“就说你两个,又不是没条件,要不是不正经,咋这么老了,连个过年女朋友都没得?要不是老方提醒,让我跟巧梅给你两个单身狗送温暖,我们才不来呢。”

我一听,马上正经地说到:“我们要做有骨气的单身狗,不接受施舍。”

二娃也说到:“大白天的,要温暖也在太阳下啊,哪能往你这黑屋子钻?”

我假装打圆场:“毕竟春天来了嘛,意义不同,是不是,红红?”

“说你们不正经,还确意(得意的意思)起来了。”

她把我们往厅里让,先在大厅沙发上坐一下,等老方他们来了,我们再进包房。

二娃一听“他们”两个字,问红红到:“是说老方跟巧梅吗?”

“你就惦记巧梅,晚了,人家结婚了,谁叫你当年不追人家。老方说他还要带人来。”

“我当年不追,是因为我当年不懂事,我们农村人,懂事晚,哪里晓得先下手为强。”二娃说到。

“屁,眼光高了嘛,只看人家班花,亏得人家巧梅当年对你那好,还送东西给你。”

我曾记得,当年巧梅送给二娃一个精致的塑料封皮的笔记本,第二天,二娃居然退了她,搞得人家巧梅一个大红脸,从此再不理二娃了。

老方来了,果然带了两个女的,一个是巧梅,另一个不知道是谁,但长得比巧梅要好看些。我想,这个人肯定是有来历的,要不然,同学聚会,不会带她。但老方毕竟结了婚的,不可能带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到同学圈来,毕竟达县小,容易传播绯闻的。

“巧梅,你来给我送温暖来了啊?”二娃嬉皮笑脸。

“你要不要嘛,我要送,你要接得住喔。”巧梅装着向二娃扑,二娃吓得往我身后躲,并且大喊:“兄弟,给我顶住!”仿佛电影里,**军官。

谁知道,到了我跟前,巧梅迅速刹住了车,把我往边上扒,我差点失去平衡,幸亏哥们在部队练过,迅速稳住了局面,二娃趁此机会,已经跟老方在握手谈笑了,完全不在意我在帮他挡攻击。

要知道,巧梅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却有着七十公斤的体重,质量密集程度和冲击力,是有来头的。

几个人说说笑笑,老方这才回过神来,拉着那个大家不认识的女生,大声说到:“大家猜一下,这是谁?”

我们七想八想,巧梅看我们表情,故意神采飞扬的,就是不给提示。说了好几个名字,往同学身上靠,都不是。那女生,反而显示出得意的表示,完全没有尴尬的表情,笑眯眯地看着我,好像对我有特别的好感。

“你们这些狗屁!连张老师都忘了?”巧梅冒出粗话那一刻,我们都受到了震惊。

“幺妹子?你是幺妹子?”我先开口问出来,大家都在喊这个名字,因为我们都是张老师的学生。张老师的女儿,比我们小两岁,我们读一二年级的时候,她就在学校,张老师上课,她就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面,玩她的小玩具,也算是我们的同学,是我们全班最小的成员了。她读书,比我们虽然低两个年级,但由于我们经常到张老师家去,所以,把她就当我们的妹妹了。

此时,幺妹子却说话了,虽然声音很小,但很好听,像张老师那样,不紧不慢的。“你是庄娃吧?那这个,就是二娃,这个就是红红了?”

大家兴奋起来,毕竟十几年没见面,就凭她还记得我们,就了不起。当然有前提,我们的身材长相,并没有变得巧梅那样。

这一下,大出我们意外,当年最疼爱的小妹妹,居然出落得这么漂亮,在我们印象中,她还是那个细声细气叫我们哥哥姐姐的人。

她其实是刚大学毕业,在我们达县的一个中学教书,巧的是,老方的老婆,也在那个中学教书。老方在市政府一个部门当个科级干部,他老婆是个教书的,我们也见过。

老方这人是我们这帮同学最早结婚的,他之所以如此成功,全在于他脸皮厚,对女人死缠烂打,好女怕缠,就这样上当了。当然,他岳父是政府的官员,他后来提科长,也因为这个。

老方对同学,也是脸皮厚。他结婚时,我刚回达县办汽车修理厂。他给我打电话:“庄娃子,凭我的关系,这结婚你恐怕得出些血,晓得你钱都投入了,就不找你要钱了。结婚当天的婚车,你是修车的,这要求不过分吧?十台,二十万以上的,就这样,不跟你多说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我还没来得及申辩,他就把电话挂了。怎么办?我只得找婚庆公司帮忙联系,租了十台好车,狗东西,还不如我送一万块钱,写在人情簿上,有面子有里子。这样搞,我还花得多些。

他跟二娃发的微信,还过瘾:“凭我们的感情,给你个微信号,就不要发红包了,有限额,你发这多个也没时间。我银行账号也发给你了,直接的,酒席定金还没交,在线等,急。”

这家伙,硬是在二娃那里敲诈了两万块的定金。

这家伙虽然有点无赖,但是,今天这事,做得够好。这个人见人爱的小妹妹,不仅因为张老师的关系,而且因为她从小的乖巧,让我们童年的回忆,都有粉红的色彩。

在大家准备唱歌的时候,我发现大家都文明起来了。没有刚才我们那样痞,估计是幺妹子来了的缘故,我们要继续那种童年的美好,并且做一个好哥哥姐姐的模样。

谁知道,幺妹子却变了。“今天哪个请客?”她大喊起来,超爽而直接。原来,她刚才的温柔是装出来的。

“我请我请。”大家纷纷表示自己请时,二娃把我从座位上推了起来,说到:“算了,都莫争,今天庄娃请客,庄娃子,我说得对不对?”

我怕他继续说下去,把我妈的事也说出来,就转移主题了。我只好说到:“对,来的时候我跟二娃都说好了的。况且,幺妹子来,第一个就该我请客。”

幺妹子歪着头,假装天真地问:“为啥子呢?”

看到她放松的样子,我当然就没顾忌了。说到:“幺妹子,你想想,在座的,哪个有我,在你家吃的饭多?”

这当然是最硬的理由,她笑了笑,向我身边靠了靠,说到:“好吧,就你请了。”

估计是二娃带的头,大家一阵哄笑。老方的笑声尤其可恨,居然跟母鸡一样,嘎嘎嘎的,拉低了整个聚会的档次。

“那,我们是不是先请幺妹子来一曲?”这是红红在叫喊。

幺妹子摆着手说到:“你是音乐委员,你不起音,哪个敢唱?”

这话厉害,她果然就开始唱歌了。音乐委员近年来,估计在歌厅混得多了,很会应景,她叫到:“老方,我们打个样,来个情歌对唱,然后其它人一对对的来,怕不怕?”

“怕个鬼,大白天的,我们就唱个恋爱。”

两个人还真唱了起来,歌词大约是,原来的恋人分了手,后来女人跟别人结婚,男人很痛那什么的。对了,叫《心雨》,老掉牙的歌,却是同学聚会的必唱曲目。

他们其实是在惺惺作态,他俩根本没有故事。假装有故事的人,是最无耻的,把我们这种真有点故事的人,搞得不好意思。

我决定,拿出我的强项来压压惊。“啤酒啤酒,二娃,敢不敢喝酒?”

“你是怕他酒后乱性咋的?”巧梅说到:“二娃,莫怕他,有我呢。”

怎么办,二娃被迫同意。毕竟当哥的,在幺妹子面前,不能认怂。我同情地看了看他,知道,如果我们喝失控了,最终受损的是他,而巧梅,仿佛早就准备对二娃偷袭。

我凑近幺妹子耳朵边问到:“张老师还好吧?”

她点点头,说到:“在成都我哥那里住,身体好得很,天天参加一个歌唱队,还演出,神气得不得了。”

好人有好报,张老师肯定幸福,我当时是真这样想的。我必须得找时间,专门到成都去看望她。因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她的住址,同学们以前都不知道。

“你就喝点饮料吧,莫跟我们喝酒,免得吃亏。”我低声说到。

“有你们在,我吃得了亏?”

是这个理,通透,果然是自己人。当一个人相信你的时候,你得到的,是温暖。这是我今天最感温暖的时刻。

“哎哎哎,那两个说悄悄话的,搞什么呢?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了?起来起来,唱歌,我点了,亲密爱人,快。”红红拿着话筒对我俩个喊,而老方,居然把话筒往幺妹子手里塞。

话筒扩音出来很明显,巧梅与二娃本来处于喝酒拜把子的状态,也扭头望着我们。

幺妹子拿着话筒,说到:“你们继续,我就是要跟庄哥说悄悄话,怎么,不行啊?”

这话直接,把老方咽住了,他被迫接过了幺妹子手中的话筒,塞给了二娃。

二娃唱歌一开口,就自带幽默,因为,他跑掉的水平,简直达到了魔幻的程度。别人跑调最多可以用公里来计算,而他,根本没一个音在调上。巧梅将错就错,挽着二娃的胳膊作亲密状,接着那跑调的音居然也能够接下去,完全像俩个神经病装正经,把我们震惊了。这两个人,喝点酒,居然可以这样不要脸。

他们故意在我们面前挤眼弄眉,扭捏作态,笑得我们差点喷出酒来,而幺妹子往我肩膀一靠,我耳边感受到她的呼吸,她捂着肚子笑,在轻声叫到“哥哎!”

这分明是妍子的声音,我猛然惊醒了。

好梦一场,以妍子的叫声而醒,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有一个理智告诉我,一定要把这个长梦记下来。我没有动作,假装宾馆的一切环境不存在,闭上了眼睛,进入回忆模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做了梦,是因为不记得。许多梦那么美好,后来淡忘,是因为没在第一时间回忆它。

我回忆了三四遍,也许因为情感的因素,自己对其中许多片断,无意识地进行了加工。因为人脑,喜欢把片断组合成完整的线索,按自己的爱好。

但是,主要片断我还是记住了,并且,自认为,加工的因素估计很少。因为,我始终没再睁开眼睛。

这个梦给我巨大的打击。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梦啊,几乎把我所有没有满足的情节,都填充进来了。

梦的主要功能,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是满足潜意识中没有满足的东西。我知道,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美好的人际交往,同学情父母情如此融入,这才是我真正的内心。哪怕我只是开了一个小店子,只是在达县,根本没有今天的富足,但我的人生,却如此美好,只是在梦中。

为什么,在梦中,幺妹子的声音如此像妍子?估计,她在我心中,代表了妍子的角色。大胆并且纯真。张老师,难道不是冯姨当年的角色吗?这是家人的角色,这是母亲的角色,这是把亲情融入恩情的角色,这是一个完整家庭的想象,从恩情到亲情,合二为一。

我知道,我曾经活在那个世界里,当年我找到妈时,当年跟妍子生活在一起时,我也曾有过那种幸福感。

但一切随风而逝,如同傅雷翻译的名着,英语中,随风而逝的书名,他翻译成了《飘》,而我,如同一片枯叶,漂泊在风中,流落到异乡。并且,我再也回不到梦中,再也回不到与妍子曾经的幸福。我没有家了。

二娃成了我如亲兄弟的一般人,他是我的童年,他是我的挂念,在梦中,他与我的感情,一切都没变。老方的厚颜无耻、红红的精明强干以及巧梅的火辣大方,不正是我希望看到的同学感情吗?

梦有这点好,可以让你看到自己最想要什么。

梦有这点不好,因为终究会醒来。

我终于得面对现实,这宾馆白色的墙壁和灯光,以及我身上白色的被单和枕头。我想照照镜子,是不是有我惨白的脸?

人生如梦,这句话,可不是瞎说的。

苏东坡的词,我想起了第一句:“夜来幽梦忽还乡。”那是悼念亡妻的,兆头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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