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边,辛念也回到家。
进门第一件事,就是给灵堂上的父亲上一炷香,对着照片鞠躬三次。
母亲的咳嗽声从房间里传来,是肺部的老毛病,不严重,但每次发作都病恹恹的,需要卧床休息。
辛念将屋子收拾了一遍,从冰箱里拿出前一天剩下的饭菜,热过之后端进屋里给母亲吃。
辛念手艺不好,做出来的东西算不上好吃,但她们母女对吃都没什么讲究,更没有条件养出挑剔的味觉。
辛念母亲的口头禅就是:凑合活着吧。
趁着母亲吃饭的时候,辛念来到外间,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合页中那些报纸碎片,都是她今天剪下来的。
然后她又拿出另外一个a4纸一样大的画本,将碎片一个个放上去,并依据构图改换位置,直到她觉得满意了,这才用胶棒将它们贴好。
辛念是有理想和职业目标的,她想成为记者,但这需要一定的学历,起码要是中文系毕业。
可她的文字功底比不上戚晚,成绩也只比郗晨好一丢丢,不太可能考上大学。
或许她只能上个大专,或是去上夜校,或是参加成人自考?
还有学费。
家里的积蓄剩下不多,都是父亲辛苦工作多年留下的,还有工亡补助金。
她得想办法再弄些钱才行。
辛念想了想,从书包里拿出那四张一百块纸钞,将它们展平,又对折两次,随即塞进灵堂前的储存罐里。
这四百块对那个男生来说只是一个礼拜的零花钱,却刚好是辛念一个月的饭钱。
受损的是郗晨,但郗晨怎么都不愿意拿。
戚晚不缺钱,自然不会要。
辛念又不甘心把钱送回去,就带了回来。
她真是搞不懂,这可是钱啊,既不烫手,又不是偷来抢来的——好吧,她们是有“抢”的嫌疑。
但这可是四百块钱啊!
她没有郗晨的“骨气”,虽然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是骨气,还是所谓的坚持。
她认为这笔钱是她们应得的。
或者她先收起来,等到有用时再拿出来?
……
作者有话说:
红包继续么么哒
第51章
三个人的绊
再说戚晚。
戚晚的母亲安闲是那种气质型女人, 还透出一点知性。
她有些学历,将要四十岁了还在进修自学。
一开始戚晚想不通以母亲的能力,为什么要区就在林新这样的地方, 难道是因为所谓的“宁**头不做凤尾”?
很快, 她就找到答案——因为懒。
母亲太懒了,懒得早起,懒得朝九晚五, 懒得努力、奋斗, 懒得拼搏事业。
她对施展才华毫不心动, 最多也就是在林新本地的杂志报纸上刊登文章,博得一个林新才女之名。
后来戚晚才知道, 母亲安闲就跟赵瑄的母亲一样, 年轻时给人做情妇,但不知处于什么原因,金主不要她们母女了, 她就带着戚晚回来林新。
照这样说, 她的生父应该姓戚?
但这样的认知在几年前被彻底颠覆。
那时戚晚又发现了一件事, 一个令她彻夜难眠, 时不时就像作呕,打从心里往外犯恶心的事实。
她的生父不姓戚,而姓张,张大丰的张。
张大丰时常来家里看她们母女, 他刚来林新时还没有落脚地,就给夜阳天当时的老板做假账。
听说张大丰在外面认识很多人, 知道怎么把钱洗干净, 而且回款快, 夜阳天的老板很器重他。
但张大丰来了还不到一年, 那老板就因为洗钱的事被警方挖出来而跑路。
张大丰没花多少功夫,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夜阳天收归成自己的营生。
这件事本来和戚晚没有关系,但就因为张大丰总来家里,又喜欢跟她聊天,根据他言谈中的暗示、透露,加上戚晚自己喜欢琢磨,慢慢地就整理出大概故事。
张大丰来林新,就是为了在这里扎根,谋夺夜阳天。
他有些手段,又会动脑子,手里掌握着前任老板的把柄,又不似前任老板那样仗义,随时都做好了出卖的准备,而且一击即中。
戚晚跟母亲提过几次,先是委婉地提,而后直接地说,她不喜欢在家里看到陌生男人,特指张大丰。
但安闲不为所动,还用一种慢条斯理地语气告诉她:“这个房子是我的,什么时候这里你做主了,你才能向我提要求。”
在戚晚眼里,安闲是个极度私自的女人,不愿为工作付出,从不关心他人,她就只考虑自己是否舒适,利益是否被侵害。
这里的人对她的评价基本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不食人间烟火,听上去都是用来形容大家闺秀的。
安闲也确实如此,她从不做家务,每天都有家政阿姨来打扫,但她也不贪图奢靡享乐,起码不会买过于昂贵的衣服、首饰,只要手里的钱足够提供安逸的生活,让她专心在自己的消遣上就够了——画画、练字、写稿。
戚晚的功课都是自己搞定,安闲始终表现得很随缘,只跟她说:“你能念到哪儿,我就供你到哪儿,你要有本事考上大学,我决不亏待你。”
这样的相处模式戚晚习以为常,几乎每一件事,都是安闲提要求,戚晚努力去达成,失败了也不要紧,安闲什么都不会说,更不会惩罚或责骂,最多就只是笑笑。
但那种笑,比惩罚还让人难受。
安闲很会笑,优雅的笑,开心的笑,从容的笑,嘲讽的笑,冷笑,假笑,讥笑,皮笑肉不笑,她似乎很会用一个笑容就将潜台词表达清楚了,不必浪费唇舌。
直到某一天,戚晚在家里见到了安闲的另一种笑——妩媚的笑。
对象是张大丰,那个长相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猥琐、奸诈的男人。
戚晚的认知被惊碎了。
她开始还以为母亲对张大丰额外小鸟依人,是因为家里缺钱了。
毕竟缺钱,是每一个家庭都会面临的问题。
后来戚晚才知道自己错了,安闲根本不缺钱,她就是单纯地喜欢张大丰,喜欢张大丰像舔狗一样巴着她。
自那以后,戚晚就换上“呕吐症”。
她震惊于安闲奇葩、扭曲的审美,有一次甚至将这种疑惑和恶心表现在脸上。
安闲当时正在画画,眉眼都不抬,便不紧不慢地说:“难怪老话说,有些孩子上辈子就是父母的仇人,这辈子是来讨债的。我不强求你喜欢他,也不要求你一定要孝顺、体谅,只希望你管理好表情,尤其是对自己的父亲。”
“父亲?”
尽管戚晚已经猜到,却还是因为这句话而天崩地裂。
安闲落笔,直起腰,双手撑着画案,冷漠道:“对,生物学上的父亲。一家三口终于团聚了,开心么。”
那是第一次戚晚觉得母亲恐怖,在这之前她只是有点阴阳怪气。
戚晚是爱安闲的,虽然她们的母女之情本就凉薄,但她依然觉得自己是爱她的,或许还有羡慕和崇拜。
衡量标准就是,没有母亲,她会失去生活的依据,她还要继续升学,需要吃穿和争风挡雨的屋子。
还有,她将来也想成为作家或是撰稿人,这样既不必受到朝九晚五的限制,也不必讨好上司和老板,她会自由很多,不挣钱也没关系,生活所需家里并不缺,她可以慢慢酝酿灵感,像母亲一样凡事都从容不迫。
但张大丰的出现,令这美好的展望出现了裂痕。
戚晚仔细观察过张大丰的长相,他并不像夜阳天前任老板那样高壮,身材不过中等,偏瘦,面无三两肉,仿佛在骨骼之外只包着一层皮,笑起来时生动一些,不笑时透着一股阴险。
诡异的是,当闺秀一样的母亲和张大丰站在一起时,戚晚竟然觉得出奇的般配。
是的,就是般配,就像是豺狼和虎豹。
尤其当戚晚偶然得知,安闲做情妇时就与张大丰暗通款曲,还不慎有了她,所以那个金主才将她扫地出门。
多年后,张大丰来林新谋夺夜阳天,这里面也有安闲的功劳。
这些事都令戚晚震惊,但更令她震惊的是,她的“呕吐症”竟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好转。
难道是因为她不再厌恶张大丰?
不,她还是厌恶的,只是不再因此为难自己的身体。
她选择将那些症状沉淀到心里,让精神世界去负责消化、净化,而不再交给肠胃。
但精神世界没有排泄通道,垃圾堆积的多了,会出现更严重的后遗症。
比如妄想。
她妄想着有一天,夜阳天前任老板会杀回来,亲自宰了张大丰。
或是夜阳天里再出现一个什么反叛者,将张大丰踢出林新。
或是林新的其他势力和张大丰杠上。
或是张大丰出门遇到疯狗被咬死,过马路被车撞死……
但这些事都没有发生。
张大丰很聪明,他在这里混得很好,不仅本地各个环节都打通了,还结交许多春城过来投资的生意人。
……
这天,戚晚和郗晨、辛念在学校里“收拾”了一个猥琐的男同学。
戚晚心情原本很好,有一种心里堆积许久的恶气,终于有地方发泄的快感。
谁知当她回到家里,却见到门口多了一双男士皮鞋。
那是张大丰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