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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幸福路(中) 第455章 卖孩子

作者:墨染清安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12-30 06:46:49 来源:88小说

唐晓芙在地上艰难的转动脑袋的角度,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去,有一个三岁的小屁孩骑着一辆儿童三轮自行车往远方驶去。

她的脸顿时绿了,一脚就踹开了他:“你这家伙想吃我的豆腐麻烦找个好一点的理由,你的演技永远那么浮夸!”说着就想站起来。

冷晨旭一脸坏笑按住她两只手,让她爬不起来:“我不止吃你豆腐,我还要亲亲。”

唐晓芙脸都吓绿了,这是八十年代的大学好吧,就是放在她前世,虽然有小情侣同学边走边亲边举高高,各种高难度秀恩爱,可是换了她还是没勇气在众人面前秀恩爱。

她把头别到一边,躲开冷晨旭的吻:“我就不相信你敢,瞧你身上穿着象征严肃和纪律的军装。”

“简单,脱了就是。”冷团长总是这么足智多谋,又言出必行,伸手解风纪扣。

“啊啊你不要!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太容易让人联想非非了好吧!”唐晓芙就像鸦片战争中溃不成军的清朝政府一样只能做出妥协:“好了,我让你亲一下,你亲了就快滚。”

冷晨旭微微一笑很倾城,俯下身去,在唐晓芙的嘴唇上用力亲了一下,但并没有过多停留,毕竟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可唐晓芙以为他会亲很长时间,或者会亲第二下,所以他刚一结束,唐晓芙就飞起一腿踢开他:“你快滚。”

冷晨旭被她冷不丁的一脚,只听关节一声脆响,哎呦,扭腰了。

好在他的忍痛力极强,虽然扭腰了,离开的时候仍然保持着挺拔的军姿,只是背影僵硬。

唐晓芙有些后悔的目送着他的背影,自己刚才下脚的确太狠了,下次一定要温柔一点。

简明走到她的身边,和她一起注视着冷晨旭远去的身影,嘲讽道:“哎呦,年纪轻轻居然就闪了腰,恐怕以后都不行了吧,你干脆考虑考虑我,冷团长虽然样样好,可就是年纪太大了!完全可以列入老不死的行列!”

冷团长才比他大几岁呀就列入到老不死的行列,太过分了!

说的自己好像是个拜金女,找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儿当男朋友似的!

唐晓芙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轻吐朱唇:“滚!”

简明笑嘻嘻的滚了。

唐晓芙一只手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着远方的冷晨旭上了吉普车绝尘而去,心里想着,要不要给他买点虎鞭、海马补一补。

……虎鞭恐怕买不到吧,那就买牛鞭狗鞭好了。

有句广告词不是说,腰好肾好,你好我就好吗!

哎呀,害羞捂脸!

星期六唐晓芙回到司门口的家时,方文静告诉她人她已经招好了,几个面点师傅的手艺都不错,就是大排档的几个小伙子还得调教几天,裁缝店全部都招的是熟手,所以当天就能上手。

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唐晓芙表示很满意。

方文静还告诉唐晓芙,冷晨旭联系到一家做商标的街道办小工厂,给她做了些红樱桃的服饰商标,以后她们的成衣就可以安上商标了。

唐晓芙想着刚才冷晨旭送自己回来时却只字不提他在背后为她做的这些,这是要给自己一个惊喜吗?

唐晓芙拿起冷晨旭给她订制的商标看了看,和她店门口招牌上的标志一样,上面印着两颗诱人的红樱桃。

嗯,这样一来,自己的品牌很快就会打出去,在这个百事待新的年代自己占尽了商机。

所以有句话说的好,成功的女人背后必定站着一个贴心好男人。

阿旭,我一定会成功的,绝不会辜负你的。

后来唐晓芙见到冷晨旭问他为什么会想起给她定制商标。

冷晨旭说得云淡风轻:“去年过年前晨曦在你那里买衣服,就曾提过如果你的衣服有商标看上去更有档次更正规,而且卖价会更高,我那时就留意了,只是那时的国营工厂根本就不接这种私活儿,直到现在才有街道办小工厂接这样的小活儿,所以我就给你定制了商标,你还满意吧。”

“当然满意!”唐晓芙感激的看向他,真没想到,为了这小小的商标他居然费了这么多心血!

唐晓芙不是没有想过要有自己的商标,可是这个年代市长经济才刚刚开始,私人想要定制商标并不容易,冷晨旭这一助攻,把她的事业往前推了一大步。

“既然满意的话,能不能给我一点实质性的奖励?”冷晨旭空出一只手来,点了点自己的脸颊。

又亲亲?

唐晓芙的脸微微泛红:“你现在在开车好吧,我亲你,要是发生车祸怎么办?我们是罪有应得,可是被撞的人就太无辜了。”

“这好办。”冷晨旭一踩刹车,把车停在路边,“现在可以亲了吧。”

唐晓芙咬咬唇,眼睛一闭,心一横,嘟的一下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太敷衍。”冷晨旭说完,伸手把她揽到怀里,吻上了她的唇,那叫一个缠绵热烈,等分开的时候,唐晓芙的嘴都被他快亲肿了。

“以后要奖励我得这样亲。”冷晨旭说完,这才一踩油门,继续开车。

一个星期后,唐晓芙在武大的三个门面走上了正轨,她准备再观察一段时间,选三个店长出来管理,自己就会轻松很多。

司门口小吃店的大排档虽然人员大换血,可是交接工作做得好,这半个月来方亮兄弟对那些新招的大排档的伙计倾囊相授,再加上那些伙计又不笨,学起来快,一个星期之后已经是个熟手了。

所以半个月之后方明带着兄妹们离开唐晓芙自己创业时,唐晓芙的大排档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方明兄妹要在汉正街摆摊卖盒饭,就不可能再住在方文静家里了,就得在汉正街附近租房子住,方便做生意。

恰好苏苡尘有一个房客老爱拖欠房租,唐晓芙干脆把那个房客给赶走了,把那个房客租的几间房子租给了方明兄妹,因为是苏苡尘的房子,唐晓芙就没有给他们任何优惠。

六渡桥离汉正街很近,而且苏苡尘的房子有院子,很方便方明兄弟做生意。

唐晓芙这边一切顺顺利利,她和冷晨旭的爱情也甜甜蜜蜜,可银梭那边却过得并不如意。

她虽然因为怀孕逃过了牢狱之灾,可是家里条件实在太差,怀孕期间别说吃任何补品了,就连菜仍旧是只有白菜帮子,米也是陈米。

吴彩云劝她把孩子偷偷的打掉,以后好嫁人。

可是银梭哪里敢打掉啊,因为这个孩子她才逃脱的牢狱之灾,如果这个孩子打掉,她怕她又得呆到监狱里去。

九月份唐晓芙欢欢喜喜地上大学时,银梭的肚子开始显怀了。

银梭怀孕这件事唐振中夫妻两个心照不宣对外封锁消息,所以周边邻居并没有人知道她怀孕了。

可现在肚子大了,纸眼看就包不住火了,一个未婚女孩怀孕要是被左邻右舍知道了,恐怕他们一家又得搬地方。

于是唐振中只得挤出一点钱来,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给银梭租了一间又破又小的屋子让她待产。

因为吃没吃好,住的环境又不好,银梭肚子里的孩子早产了,本该十月中旬生下的孩子,结果九月中旬就生了下来。

孩子还没出世的时候银梭就打算把孩子卖掉,所以求吴彩云帮她联系买主。

环卫工人多,吴彩云就骗她那些同事,说她有一个熟人的女儿因为超生了,怕国家处罚,想把肚子里的孩子送人。

恰好有一个环卫工人的亲戚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到医院检查是男方的问题,而他夫妻两个感情很好,根本就不愿意离婚,早就想收养个孩子,可一直没机会。

八十年代人们虽然过的不是太好,但早就不饿肚子了,而且已经计划生育了,城里每对夫妇只有一个孩子,谁舍得送人?

所以听说吴彩云有个熟人未出世的孩子要送人,马上找到她,想要收养那个孩子。

吴彩云回去和银梭一合计,不能白把孩子给人家了,总得赚几个钱回来吧。

于是吴彩云又跟那个同事说,人家怀孩子一场不容易,好歹得给一点辛苦费和营养费。

要买孩子的那户人家求子心切,就答应等孩子平安落地,送到他们手上时,他们愿意出五十块钱的感谢费。

本来这个价吴彩云和银梭已经答应了,可是银梭生下的是个男孩子,两个人就不肯五十块钱把孩子卖给别人了。

但熟人介绍的又不好直接加价,于是吴彩云就跟她那个同事说,人家生的是男孩子,所以改变主意了,不舍得送人了。

而她同事的那个亲戚又很想要那个孩子,刚出生的孩子抱过去养,容易和自己亲近。

再说是男孩子就更好了,于是主动加价,双方讨价还价之后,银梭母女两个以两百块钱的价格把那个才出生几天的孩子卖给了那户人家。

拿到那笔卖婴儿的钱,银梭就想和吴彩云二八分。

不给吴彩云钱不可能,她和唐晓芙的妈不是一类人,方文静一心只知道为自己的子女付出,吴彩云为了钱能六亲不认的,二八分她八成吴彩云两成。

吴彩云哪里肯,脸都气成猪肝色,冷哼一声:“你别当谁都是傻子,你以为我不知道那次我被公安抓到派出所刑拘,你帮我卖掉那些衣服鞋子包包,你就黑了不少钱!

后来还要我给你钱让你还同学的债,你为了我向你同学借钱全都是子虚乌有!你连你亲妈的主意都打,从我这里弄去不少钱,现在还分我这么一点钱,你良心不会痛吗!

再说,你的孩子能够卖出去,功劳最大的是我,所以我应该是八成你两成。”

银梭眼里喷过一丝怒火,表面上却乖巧温顺:“妈这是听了谁的闲言碎语这么说?我要是骗过妈,我被雷劈死!”

吴彩云冷冷的斜睨着她:“如果誓言有效,你早就被雷劈成渣滓了!实话跟你说吧,我天天在大街上扫地,每天能碰到多少人呀?就在前半个月我碰到了朱无霸,你应该对他印象特别深吧,因为你找他要过钱把我从派出所里捞出来,而且当时要了不少!你从他那里要了那么多钱,犯得着向同学们借钱救我吗?”

银梭瞠目结舌,世界这么小,居然让朱无霸和吴彩云又重逢了,而且还抖出真相。

吴彩云冷笑道:“说不出话了吧?就是因为你宰了朱无霸几刀,朱无霸把这些全都算在我的头上了,这半个月里每隔几天就要我去他那里陪他睡觉,抵偿你从他那里骗来的钱。

你倒好,拿了他的钱逍遥快活,最后顶缸的人却是我,所以这两百块钱我一百六,你四十!”吴彩云说完,往银梭脸上扔了四十块钱就走了。

银梭紧紧的握住那四张十元钞票,目光恶毒的盯着吴彩云离开的背影。

她拿着这四十块钱买母鸡煨汤给自己好好调养。

她年轻,才只有十九岁,产后恢复的快,身材苗条,再加上月子吃得不错,气色好,皮肤白皙,谁能看出她生过孩子?

可是四十块钱很快就用完了,银梭一想到要回到唐振中那个家吃糠咽菜就生无可恋。

心想,这么长时间没去工地卖了,不如去工地卖几次,赚点钱吃几顿好的,而且还得给自己买几身好衣服穿。

女人躺着来钱最快,只一个星期银梭就赚到了一百多块钱皮肉钱。

她拿着那一百多块钱准备去武商买衣服打扮打扮自己。

那天早上,她特意好好梳妆了一番,并且把从吴春燕那里偷到的玉佩戴上。

以前她和唐振中他们住在一起时,从来就不敢把这块玉佩带上,就是怕他们看见,无意中告诉了吴春燕,那可不是一顿死打么?

可现在她已经和他们分开住了,以后也不打算回去了,再戴上这块玉佩就不用担心会被吴春燕知道了。

话说这块玉佩通透晶莹,戴在白皙的脖子上真的很好看。

打扮妥当,银梭去了武商买了一件最时髦的连衣裙和一个小皮包,并且还买了一双高跟小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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