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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骨 诡骨 第3节

作者:龙飞有妖气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3-12-28 14:48:36 来源:免费小说

  他一下子就在两个烟鬼身上嗅到了一股气味,死人的气味。

  西头鬼市名叫鬼市,但混迹鬼市的,却都是活人,王换嗅到两个烟鬼身上的死人气味时,心里便有一种预感,他预感,这两个烟鬼,多半活不长了。

  “你们两个,是十三堂的?来收奉例?”

  王换心里正在琢磨,自己的预感到底因何而来,一阵阴测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五个人慢悠悠的朝这边走过来,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腊排骨似的男人。鬼市就在眉尖河畔,夜稍一深,风裹着河水的凉气侵袭,还是需要加一件外衣的。但那个腊排骨裸着上身,头上还顶着一块浸了水的布巾。

  腊排骨的脸,和烟鬼的脸一样,乌中带青,不仅脸色难看,模样也丑的要命,那两个收奉例的大烟鬼跟腊排骨一比,顿时英俊了许多。

  王换看见腊排骨时,头皮就微微麻了一下。

  “你们两个也是十三堂的,那老子该是哪里的?”腊排骨走到板屋前,顺手将头顶的布巾取下来,他是个光头,长了一头的癞痢,估摸是痒的厉害,腊排骨伸手在头上使劲的挠,这么一挠,癞痢全挠破了,痒虽止住,却疼的要命,腊排骨呲牙咧嘴,像是搂着女人挨板子。

  两个大烟鬼看到腊排骨,眼珠子差点从眼眶掉下来,扭头要跑,腊排骨身后的四个汉子上前便把他们都按住了。

  “吃烟土把脑壳都吃坏了。”腊排骨头上的癞痢开始流血,一道一道的血迹从头上慢慢滑过额头,流到脸上,他浑然不觉,信手在脸上一擦,一张乌青的鬼脸顿时抹的和关二爷一样。

  “这事,不用你管。”王换看了腊排骨一眼,从小桌上拿起薛十三留下的一支烟,点燃了慢慢的抽:“是我摊子的事。”

  “不对不对。”腊排骨摇摇头,把那块布巾重新扣到光脑壳上:“西头鬼市的事,都是十三堂的事。”

  屋角的黑魁醒了,已经走到了王换身后。寻常事情,黑魁可以不理,但血鬼来了,黑魁的屁股便如长了钉子,安坐不住。

  没人知道血鬼的真名叫什么,有人说血鬼是温州人,也有人说,血鬼是苦田人。传闻,血鬼小时候下河摸鱼,脑壳被河里的河童舔了,便长了一头癞痢,什么药都医不好。

  血鬼是哪里人,谁也说不清楚,但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血鬼不像人,更像鬼。他要吃生肉,喝掺了鸡血的酒,睡觉的时候睡在棺材里。

  西头鬼市的人,都要向十三堂的龙头交奉例,交过奉例,摊子出了事,十三堂会叫人摆平。十三堂除了薛十三之外,剩下的十二家每家一个月,负责西头鬼市的秩序。作为回报,每年年底,十三堂龙头会从一年所收奉例中拿一部分,分给十二家。这个月,恰好就是血鬼当值。

  王换突然就想起了花媚姐不久之前刚和自己说过的话,他感觉,血鬼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一种饿狼看到猎物的光。

  血鬼不理王换,转头看看那两个大烟鬼。两个大烟鬼开始哆嗦,其中一个明显还打了个尿战,鞋面已经湿了。

  “剁了他们的手,丢到河里去。”血鬼估计头上的癞痢又开始痒,痒的心慌,他咬着牙说道:“要是能活,算他们走运,不能活,就沉河喂鱼吧。”

  “我说,这是我摊子上的事,不用你来管。”王换把嘴上的烟拿下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血鬼,首先,他的确不想看着两个大烟鬼丢命,其次,这也是与血鬼的暗中交锋,自己若服软了,十三堂的人,以后便会渐渐的踩到自己头顶去。

  “剁了他们的手,这是十三堂的规矩,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要守规矩的。”血鬼伸出舌头,舔了舔粘在嘴角的一点血迹:“谁不守规矩,只能剁谁的手。”

  血鬼的四个手下,拖了大烟鬼就朝不远处的河边走去,其中一个手下从腰带上抽了一把四寸斧,这是肉摊上用来劈剁猪骨的斧子,刃口有四寸宽,沉重且锋利。

  黑魁慢慢的抬起一只脚掌,但他的脚掌刚抬起,就被王换踩了下来。

  许多帐,王换算得清楚,现在跟血鬼翻脸,还不是时候,他想做的事,必须在西头鬼市做,暂时不能得罪十三堂。

  河边传来了几声惨叫,王换望去时,似乎还看到一片喷薄的血光。不久,血鬼的四个手下回来了,拿着四寸斧的人走到王换身前,故意举起斧子。斧子的刃口还在滴血,那人一甩手,几滴血便要溅到王换身上。

  拿斧子的人突然觉得眼前花了一下,紧跟着,他又觉得自己的衣领被人揪住,刚刚看清揪住自己的人是王换,王换的一只巴掌,便结结实实的抽到了他脸上。

  这一巴掌清脆的如同炸响了一个炮仗,拿斧子的人被抽晕了,原地转了几个圈,噗的一声,吐出两枚带着血丝的牙齿。

  王换收回手,轻轻掸了掸袖口粘上的一点灰尘。还是那句话,他不能跟十三堂把脸皮撕破,但也不能任人挑衅,否则,西头鬼市这碗饭,便很难吃了。

  “好,好的不得了,十三堂的人在西头鬼市让人打了,这事,一百年怕也遇不到一次。”血鬼一把揪下头顶的布巾,呲牙咧嘴的说道:“叫人!平了他的盘!”

  第5章 乌篷船

  血鬼这两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个手下立刻拿了一只黑黝黝的哨子,放在嘴里使劲的吹响。

  哨子的声音很大,像一群乌鸦在叫。哨声穿过一片一片飘荡在上空的雾,传出很远。

  乌鸦哨的哨音飘过了食坊,飘过烟栏,也飘过了鸡笼。正在板屋外面仔细磨指甲的粉苏抬起头,目光有点茫然,他在回忆,因为有个岁数很大的老人好像说过,十三堂的乌鸦哨上次在西头鬼市吹响的时候,还是前清。

  鬼市有些骚动,很多人在朝哨声响起的地方跑,有十三堂的人,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人。

  王换站着没有动,黑魁到板屋里拿了一把刀出来,是乡下用来铡草用的铡刀拆掉的刀片,六七寸宽,四尺长。黑魁每天除去吃饭睡觉,就在用磨刀石磨这把刀。

  十三堂在西头鬼市的分量,王换不会不知道,但他不能跑。一旦现在跑了,以后就永远不要再想回到西头鬼市。

  大约就是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平常冷冷清清的鬼市南栅栏这里,聚起了很多人。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都到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十三堂的快脚,这些人暂时没有动手的打算,这是血鬼的事,除非到了迫不得已,十三堂其余的盘子才会帮忙。

  血鬼的手下用的全是四寸斧,二十来把斧子,映着月光和灯火光,化作一个扇面,在逼近王换的板屋。黑魁双手掂着铡刀,朝前走了走。他晚上吃了六七斤羊杂,现在也想活动活动手脚。

  王换没有动,血鬼的人都到了,暂时也没有动。十三堂没有傻子,尤其是领堂的人,个个都是粘毛比猴子都精明的角色。这两年,王换的生意做的大,且很稳,若是没有一点根基和依仗,很难有这样的大手笔。血鬼到现在还不知道,王换背后是不是有人。

  血鬼是抱着试探的心,但他绝对不怕,黄三响说过,早就想平掉王换的盘了,若血鬼动手,真碰到了刺,黄三响会帮忙。

  血鬼微微朝后退了一步,这是示意动手的信号。他做好了打算,今天就算平不掉王换的盘,被逼到这份上,王换背后的人,也要露面。

  二十来把雪亮的四寸斧都已高高举起,血鬼退后一步,持斧的快脚刚要冲上前去,人群后突然传来了花媚姐尖利的叫声。

  “等等!!!”

  花媚姐是被人用滑竿抬来的,她脚上穿着上海买回来的女人鞋,走不快。花媚姐下了滑竿,粉苏就在前面开路,其实这完全多余,熙熙攘攘的人群,用不着粉苏驱赶,人一瞧见粉苏的样子,便都自觉闪到一旁去了。

  “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我很少管闲事,可今天,就非要当一次和事佬了。”花媚姐穿过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站到他们和王换中间,喘了口气,先对王换说:“阿弟,你莫惹事,这个面子,给不给阿姐?”

  “我一定给。”王换也挡在黑魁身前,说道:“看他给不给。”

  “你给面子,那就好了,他的事,我来同他讲。”花媚姐转过身,压下两个快脚手里的斧头,走到血鬼身边,血鬼头顶的癞痢又在流血,血迹顺着眼窝流到鼻尖,花媚姐皱起眉头,丢了块手帕过去:“擦了再说话。”

  “阿姐,这块手帕,你用过没有?你要是用过,我就拿来擦脸,你要是没用过,我也不用。”血鬼接过手帕,放在鼻尖闻了闻。

  “你要死啊?”花媚姐骂了一句,小声说道:“把人带走,今天这事,算了。”

  “阿姐,手帕你没用过,还你。”血鬼把手帕还了回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说道:“阿姐,咱们十三堂,就像我身上这块皮肉,本来嘛,好好的,现在像是插了根钉子进来,不仅难受,还要流血啊,比流血更要命。真要流血,老子天天流,阿姐你月月流,没所谓的,吃几碗血红汤就补回来了,这可流的是白花花的大洋,你说我肉疼不肉疼?”

  “血鬼,我不同你打嘴官司,这事你听我一句。”

  “我的人都到了,退了不妥,阿姐,你是怕我走眼,踢了包着石头的布?实话讲,黄三响的人在这里,有什么,他不会看着不管。”

  “血鬼,你真是想死么?”

  “你都喊我血鬼了,我本来就是鬼,鬼会怕死?”

  “唉……”花媚姐叹了口气,忍着血鬼头顶癞痢散发的臭味,朝他跟前凑了凑,小声说道:“跟我来,我带你看样东西,看完,你还要动手,就由你。”

  花媚姐说完,起身就走,血鬼微微一沉吟,跟了过去,毕竟都是十三堂的人,尤其花媚姐,能不得罪,还是不得罪的好。

  花媚姐带着血鬼,走到了眉尖桥的桥头。河风很大,花媚姐梳理的整整齐齐的头发被吹乱了,她背对着桥下的眉尖河,对血鬼使了个眼色,示意血鬼朝河里看。

  血鬼朝桥下的河面望去,贴着河岸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艘小乌篷船。船又小又破,船头挂着一盏气死风灯。

  “阿姐!”血鬼楞了一下,眼睛瞬间睁大了,不知是河风太猛,还是他心里哆嗦,血鬼猛的抖了抖:“这船!什么时候来的!?”

  “我劝你忍一忍。”花媚姐可能也不想在这里多呆,径直顺着来路朝回走,一边走一边说道:“我想,你该服龙头的吧?否则,你也不会每年给他交奉例,有事了听他调遣,对不对?”

  “除了你,十三堂谁能不服龙头。”

  “莫说废话,同你讲,那小子刚到西头鬼市,开始朝古行伸手时,龙头就盯上他了,他要是颗好拔的钉子,会容他留到现在?血鬼,你真动了他,那条船,会来找你。”

  血鬼不说话了,心里却在咒骂那条见鬼的破乌篷船。

  等回到原处,血鬼的脸色很难看,花媚姐顾着他的面子,让人先把周围看热闹的人群给轰散。等人群散去,血鬼带着自己的人从南边走了。

  “阿弟,没事了,你做你的生意。”花媚姐不想在外面多说什么,交代了两句,转身要走。

  “等一下。”王换回到自己板屋,端了两只大玻璃瓶出来:“阿姐,秃黄油。”

  花媚姐笑了笑,让粉苏去拿。粉苏鼓着腮帮子,很吃力的抱着两只玻璃瓶走了。

  血鬼带着人离开,看热闹的人群也散了,但王换没有走,四平八稳的继续坐在小桌前。虽然走的走,散的散,暗中却有很多眼睛在盯着他,现在就走,即便走的从容,也意味着示弱。

  一直到过了子时,王换才招呼黑魁收摊。黑魁将板屋拆了,木板都堆到栅栏底下,又把屋里的东西归置到大竹筐中,背在身上。两个人穿过三道街,来到小院,王换掀开那口枯井的井盖,坐在井沿边,从旁边摘了一条小黄瓜。

  等到黄瓜吃完,他冲着井口说道:“老断,搬家。”

  一件一件用软布和草纸包裹着的瓶瓶罐罐,从井底运出,再放到黑魁推出的一辆小车上。这些日子为了凑钱,货出去不少,只剩下了十余件。等这些瓶瓶罐罐全都运出,那个双腿齐根而断的老头儿,徒手攀着井壁,快的像一只壁虎,蹭蹭的蹿了上来。

  月光明亮,黑魁抛了个酒瓶给老断,老断也顺手摘了条黄瓜当下酒菜。他没有腿,身子就剩半截,但两条手臂粗的吓人,手掌也特别大,蒲扇似的。

  老断吃完了黄瓜,喝了半斤酒,抹抹嘴,一句话不说,用手撑着地面,挪到墙根。没有腿的人,行动必然不如四肢健全的人快,老断却是例外,正因为没了腿,他的身子很轻,手指扣住墙壁上细小的砖缝,飞快的攀上墙头。一攀上墙头,老断宛如飞檐走壁,瞬息之间,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黑魁推起小车出门,王换反手锁好院子,两个人顺着院外那条小巷朝西走。

  他们走出去大约二十步远,一道几乎融化在夜色中的影子,悄然尾随了过来。影子移动之间,脚步比猫的脚步都轻,丝毫没有任何声音。

  王换和黑魁走到小巷的尽头,朝北边转了个弯,影子加快速度,想要跟上,这时,将要转弯的王换停下脚步,从口袋掏出一包烟。尾随的影子机敏异常,立刻也停下脚步,紧紧贴着墙壁。

  他站的位置很巧,恰好便是月光洒落下来的死角。

  王换叼着烟,用洋火点燃,深深抽了一口。那道黑影屏气凝神,只有眼睛在暗夜中散发一点点微弱到察觉不出的光。

  但黑影完全没有料到,也完全没有看到,自己身后那面墙壁的墙头,静伏着没有双腿的老断。

  透过老断乱糟糟的头发,能看到他的眼睛,老断的眼睛是灰色的,没有一丝光彩。

  王换抽了两口烟,迈步转过拐角。尾随的黑影立刻一动身躯,想要跟上。

  伏在墙头的老断也动了,一只手搭着墙头,另一只手垂下来,在影子面前轻轻划过。影子没有防备,因为他想不到,这世上能有人无声无息的距离自己如此之近还不被察觉。他仅仅能看见一只大的有点离谱的手,还有这只手的手指夹着的一把三寸长的小刀。

  老断收回手,攀着墙头穿行,很快又消失在黑暗中。

  墙根下,影子倒在血泊中,脖颈被划开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血流了一地。

  第6章 腹里乾坤

  夜愈发深了,王换将烟抽完,丢在地上用脚踩灭。他很随意,一点都不担心,因为他知道老断就在附近,而且,老断会把所有试图趁夜跟踪的人都放倒在夜色里。

  月光下的小巷,一条连着一条,低矮的小院一座连着一座,王换和黑魁走了很久,在一条巷口,王换停下脚步,打了个响指。很快,后面一片连绵的青瓦屋顶上,便传来了一阵啾啾的鸟鸣。

  “走,老断把事都办妥了。”

  黑魁推着小车,走到小巷里第五个院门,两人推车走进去。小院是西头城最常见的民居,一般都有三四个卧房,王换和黑魁步入最里的那间卧房时,卧房的窗子从外面被打开了,老断轻飘飘的翻窗而入,两只大的离谱的手掌先着地,跟着用力一撑,半截身子便跳到了床榻上。

  黑魁又拿出个酒瓶,抛给老断,老断品酒,黑魁很吃力的钻到床铺下,拿掉了两块地砖。

  床榻下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地洞口,老断将小酒瓶中的半斤酒喝了,从床榻一跃而下。他抖了抖半截身躯,骨头噼噼啪啪响了响,身子像漏了气的皮囊,瘪下去一圈。

  老断从那个看起来根本钻不进人的地洞口钻下去,黑魁就拿了货,一件一件朝下递。这条巷子相连的四个小院,都是王换盘下的,老断亲手打的地道,货从这儿进去,被转移到巷尾的院子那边,就算真有人跟到这里,也搞不懂货仓究竟在什么地方。

  王换在床边坐了,心里慢慢盘算,血鬼和黄三响会不会善罢甘休。花媚姐出头做了一次和事佬,却不能次次都让花媚姐来替他压住血鬼。十三堂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么多年,根深蒂固,平时有些小过节便罢了,若有杀头流血的仇,十三堂拧成一股绳子,那力量是极可怕的。

  王换觉得,有机会的话,是要和苦田帮还有道人聊一聊。苦田帮和道人被十三堂压的最狠,他们心里的火气,怕是小不了。

  在床边坐了一会儿,老断将货带到了巷尾的小院中。等老断钻出来,黑魁就小心的用混了鸡蛋清的土灰,把地砖缝隙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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