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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骨 诡骨 第200节

作者:龙飞有妖气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3-12-28 14:48:36 来源:免费小说

  “其实……其实也没什么。”小云仙轻轻咬了咬嘴唇,说道:“就是……嗨,直接和你说了吧,若是换了别人,这些话,打死我都不会告诉他的,你听了就听了,千万不要再乱说。”

  “我知道。”

  “你和卫八走的很近,这些我都明白,只不过,要是可以的话,你最好还是……还是跟他远一些吧。”

  “为什么?”

  小云仙开始的时候还是吞吞吐吐,但是王换问了两次,她就松口了。

  鹰眼是大老板的人,而且,鹰眼是那种从小就跟着大老板的嫡系,所以,大老板对鹰眼的信任,远远超过卫八。

  大老板跟鹰眼交代过,要他盯紧卫八。这看起来只是一句话,然而,鹰眼跟了大老板那么久,他心里很清楚,大老板如果这样说一个人,那就是对对方失去了百分之九十的信任,而且,心里还很怀疑这个人。

  被大老板深深怀疑的人,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鹰眼私下里和小云仙交代过,小云仙听到了之后,心里就憋不住了。确实如她所说,若是把王换再换一个人,那么她肯定会守口如瓶,但王换跟卫八天天在一起,小云仙很担心,担心有一天大老板要是清算卫八的时候,会把王换也连累进去。

  这是一番好意,王换知道。

  “我明白了。”王换把手里的烟头丢在地上踩灭,又捡起来装进了衣兜,现在西头鬼市明面上是卫八在当家做主,其实,大老板一直都是把卫八当做一颗棋子来看的。

  如果这颗棋子没用了,那么大老板会毫不犹豫的将其除去。

  “你可不要不当回事。”小云仙对王换说道:“你不知道老板有多大的本事,他若是真的清算卫八,卫八就算功夫好,也很难躲得过,这件事,你一定要当成事儿去看待。”

  “嗯。”王换抬起头,看看小云仙,说道:“我记得你的话了。”

  他们交谈的时候,天已经快要亮了,西头鬼市散去,习惯了晚睡晚起,或者习惯了早睡早起的人,这时候都在酣睡之中,西头城看上去死气沉沉的,没有一丝活气。

  一辆马车停在西头城的西门外,车夫等了大约有半刻钟,一个人从城门里面走出来,拉开车门钻了进来。

  “到槐树庄去。”

  “是。”车夫应了一声,立刻干脆利落的打马赶路。

  只不过,他心里有点好奇,大老板基本不会在这个时候出门的,而且,那个槐树庄,车夫记得,大老板已经有两年没有去过了。

  第420章 槐树庄

  槐树庄离这里很远,车夫跟了大老板三四年时间,他记得,两年前,老板去槐树庄的次数很频繁,那只是一个地处偏远的小庄子,穷山恶水,庄子外面种着一片槐树,所以得名槐树庄。

  大老板上了马车之后,就开始闭目养神,车夫很小心的驾驶着马车,他听人说过,在上海那边,真正的老板出门要坐汽车。

  所幸的是,大老板没有这个习惯,除非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否则,他一直会乘坐马车。也就是因为大老板的这个习惯,才让车夫保住了自己的饭碗。

  车夫忍不住有点后怕,在大老板这里做事,不仅工钱多,而且比较清闲,只在老板出门的时候跟着一起出来,别的时间,都是闲着的,可以跟人吹牛喝酒打牌。

  不过,一想到槐树庄,车夫就激灵灵打了个冷战。槐树庄有几户人家,不过,都是张独眼家里的佃户,张独眼就是槐树庄的主人。车夫见过张独眼,张独眼长的有些吓人,虽然已经快七十岁了,但满脸都是刀疤,一只眼睛瞎了。从他那只仅剩的眼睛里,时常会透射出一种很可怕的光,好像要把人看透,把人刺穿。

  路途很漫长,车夫一边赶车,一边还觉得纳闷。大老板平时出门,总要带几个人保护自己,可是这一次,大老板深更半夜一个人就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车夫认为,这一定是有什么非常要紧的事情了。

  马车在大路上跑的很快,一夜过去,到了天亮的时候,拐到了一条小路上。大老板打了一晚上盹,这时候叫车夫停下了车。

  “吃饭吧。”老板在车子里对车夫说道:“你也顺便休息一下。”

  车夫很顺从的拿出了自己的干粮,说是干粮,其实有饭也有肉,车夫吃的顺嘴流油,他觉得,老板看着每天板着脸,其实还是挺关心人的。

  只不过,车夫产生了错觉,老板让他休息,并非关心,而是害怕车夫在长时间赶车途中因为过度疲劳而出事。如果能保证不出事,老板会让车夫一天十二个时辰不停的赶车。

  老板在车上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下了车,在路边来回走了走。

  “后天清早,才能到槐树庄,是不是?”

  “是,老板。”车夫急忙擦擦嘴,赔着笑脸,说道:“老板,既然有急事,您出门应该带一些人的。”

  “你怎么知道我有急事?”

  “您很久没去槐树庄了,而且又是大半夜动身的,没有急事,谁会深更半夜跑出来坐车?”车夫低头想了想,又笑着说道:“我想着,您半夜动身,是不想让人看见。”

  “你倒是很聪明。”老板没有再说什么,转身上了马车。

  车夫在这儿吃过了饭,然后小睡了半个时辰,他这样的人,已经养成了习惯,即便一天一夜不睡觉,只要能眯上个把时辰,等醒过来之后又会生龙活虎。

  车子在疾驰,又快又稳,坐在车里的时候,老板的思绪飞了。

  他的脑子里,恍恍惚惚的,一会儿漂动着亡妻的面孔,一会儿又漂动着小茶碗的面孔。

  他的妻子很贤惠,很质朴,可以说,那是大老板这一辈子唯一用心对待过的女人。从他们结婚,一直到两人失散,妻子从来都没有跟他红过脸,吵过嘴。

  大老板很怀念那时的时光,经常怀念,那时候他虽然穷,虽然过的不好,可是每天劳累回家的时候,总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看到妻子那张带着微笑的脸。

  可是,此时此刻出现在脑海中的妻子,一直在哭,眼泪汪汪的,她无声的望着大老板,那目光,让大老板有些畏惧。

  他能看懂妻子的目光,妻子分明就是无声的质问他,为什么好容易找到了女儿,最后却连女儿的命都保不住。

  大老板的手,猛然一抽,心中也跟着刺痛了一下。小茶碗很乖巧,很懂事,大老板非常爱怜她。本来,他想让小茶碗的一生都在无忧无虑中度过,可是,小茶碗的命不好,最后还是走了。

  他的心口很疼,疼的厉害,每每想起小茶碗的时候,这种钻心般的疼痛,就会出现。

  “乖囡……”大老板靠着椅背,微微抬起头,轻轻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爸爸一定想办法,让你活过来,一定想办法……”

  一个死去的人,能不能活过来,大老板并不知道,但是,即便不知道,即便要费很多周折,甚至,还要招惹可怕的对手,死去很多人,他也不在乎。

  漫长的旅程,大老板再没有说一句话,一直呆在车里。到了这天清晨,他们终于来到了槐树庄。

  槐树庄外的那一片槐树,正在开花的时节,大老板抬起头的时候,就能看见嫩绿的树叶之间,挂着一串一串的槐花。槐树庄的槐花,和别的地方的槐花不一样。

  别的地方的槐树所开的花儿,是白色的,纯白如玉,但槐树庄的槐树开的花儿,是淡红色的。

  马车停在庄子外头的时候,大老板就看到了张独眼。张独眼穿着一件单薄的长褂,手里揉着一对铁核桃。

  “你这里开的槐花,颜色越来越淡了。”

  “人老了,没了精神,树也老了,所以开花开的淡了。”

  “你知道我要来?”

  “今天一大早,树上就落了喜鹊,一定有贵客登门,我就出来迎一迎。”张独眼笑着对大老板说:“这不是,把你给迎来了。”

  “走,进去说。”

  槐树庄里面,地广人稀,张独眼没有亲人,只有一些帮他种田的佃户。张独眼一边走,一边跟大老板说这两年的生活。他说现在别的生意几乎都不做了,只经营这个庄子,劳累一年,混个肚圆。

  两个人来到张独眼平时闲坐喝茶的地方,庄子是个小庄子,很偏僻,但张独眼的茶舍里,无论茶叶,还是茶具,都是精品中的精品,这个独眼老头子,其实很会享受。

  张独眼泡了茶,大老板喝了一杯之后,就把自己带来的箱子交给了张独眼。

  箱子不太大,但是非常沉重,张独眼打开的时候,眼前便闪烁着一片珠光宝气。

  箱子里有十根整整齐齐码放着的金条,还有三只装着玉的匣子,大老板知道张独眼的性格,只收这些东西,不收现钱。

  第421章 无声交易

  看到大老板拿过来的箱子,张独眼的那一只眼睛,就眯了起来。他很了解大老板这个人,大老板平时对账本看的很仔细,即便是几块大洋的错账,他也要弄个清楚。但是,真要到了办事的时候,钱在大老板手里根本就不算钱,就和废铁一样,随手抛洒。

  大老板是不会拿次品来糊弄人的,张独眼捏起一根金条看了看,十二两重的准标黄鱼,散发这一股很诱人的黄金色泽。

  匣子里的玉,都是老玉,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弄出来的,已经让人给盘活了,玉眼全部疏通,老玉弥足珍贵,不仅玉质非常好,雕工也相当精湛,最难能可贵的,这还是以前的老东西。

  “黄金有价,玉无价。”张独眼非常满意,把箱子合上,对老板说道:“这回,可真要谢谢你了。”

  “先不忙谢。”大老板摇了摇头,从身上取出一个小小的布袋子。

  张独眼知道,人家花多少钱,自己就要办多少事,大老板这次豁出血本,事情肯定不是一般的事情。

  但他有心理准备,事在人为,吃的就是这碗饭,没有别的选择,即便是刀山火海,也要硬着头皮去把事情办妥。

  大老板把布袋子轻轻放在桌上,他宁愿跑这么远的路,花这么多钱,是因为很信赖张独眼这块招牌,张独眼讲信用,这是毫无疑问的,四五十年江湖剩下,张独眼是用信用给自己打了这块金字招牌。

  布袋子打开,里面装的,就是卫八交给老板的那只圆筒。

  “这个东西,你留下。”老板说道:“先好好看一看。”

  张独眼看了看这只圆筒,这是一只对任何人来说都非常奇特的东西。几乎透明的圆筒里,那只眼睛,就宛若还活着的一般。

  张独眼看了好一会儿,他可以确定,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就连类似的东西也没见过。

  “这次,到底是要干什么?”

  老板伸出一只手,放在桌子下面,张独眼也伸出一只手,两个人的手碰到一起,老板的几根手指,就在飞快的跳动。

  这是一种很特殊的交流方式,很早以前,是一些做买卖的人用来搞价钱的,意思是法不传六耳。后来,道上的前辈吸纳了这些,又进行了改进,就把这种方式当做一种无声的切口。

  如果是不懂的人,只能看见俩人的手在不停的轻轻颤动,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等到手抖动完了,自己还一头雾水的时候,人家已经把该谈的事情都谈妥了。

  大老板的手指抖动的很快,张独眼默不作声,一直等到老板的手指停止摆动,重新收了回去的时候,张独眼也跟着收回手,慢慢点了点头。

  “这件事,有把握吗?”

  “每件事没干之前,都没有把握。”张独眼笑了笑,说道:“只有真正去干了,而且要干完了,才知道有没有把握。”

  老板觉得,这才是张独眼可靠的地方,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不会掉以轻心,非常认真谨慎。

  “这件事不要办砸了,我等着你。”

  “我会去好好准备一下,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你知道我,一定会尽力。”

  “不是尽力。”老板摇了摇头:“是一定。”

  老板的话里,似乎透出了一股狠劲儿,这股狠劲儿,让张独眼的脊背冒起了一股寒气。

  他有点纳闷,对自己纳闷。他很清楚,老板是个不会功夫的人,自己只需要一只手,就能把他给弄死。可是当老板的话语里透出那股狠劲儿的时候,自己好像很胆怯。

  这是一种先天的气场,一个人的功夫高不高,这不要紧,关键是气场强不强,若是气场够强,就足以压得住别人。

  老板自己不会功夫,但他手下那些人,却全都是高手。

  在那么一瞬间,张独眼的心里,突然冒起了一股杀机。他很清楚,这件事情若是办砸了的话,老板可能不会善罢甘休。如果想要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把老板给做掉,把他的黄金和美玉收起来,然后在庄子外面的槐树下挖个坑,把尸体埋掉。

  只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闪了一下,张独眼没有这个胆魄。他并非孤家寡人,自己的独生儿子,还有独生孙子,如今都在苏州那边居住,老板知道他儿子孙子的住址。

  收敛起心里的杀机,张独眼依旧笑的很和善,老板站起身,准备走了,这是他的老习惯,谈完事情就离开,绝不过多的停留。

  “既然到这儿了,车马劳顿,总是要吃顿饭的。”张独眼知道老板的脾气,不过还是要作势谦让一下:“庄子看着是不怎么样,但是厨子却是好厨子。”

  “不必了,我不吃饭。”老板说道:“不过,让我的车夫吃顿饭。”

  “怎么,让车夫吃饭,然后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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