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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一笑 第九十回来生,我愿当你的新娘

作者:锶婷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12-29 03:52:56 来源:书海阁

来生,我愿当你的新娘

他们说你已经不在了。

从《蓝色伞下等》到《我的心失落在1994》,再到《约定来生的指尖吻》,一篇篇,淌着泪,都是我对你的思念。

可是,你听不到,你失踪了这么久。

千里,我那天晚上,梦见我家的狗死了,查周公解梦,说意味着有好友离开人世。我马上在中华文化网,找高手朋友来算你的生死,他们说,你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用你的名字抽了诸葛一签:

【诸葛灵签】

〖抽签〗下签

〖诗曰〗若是有缘人,一指便回首,执迷不悟者,屡引也不走。

〖签释〗

响鼓不用重锤,有缘之人,只需稍加指点,便能迷津中回。但执迷不悟的人,一而再,再二三,每每引他领他也不愿离开。

这样两类人形成鲜明的对比,态度绝然不同。同样如此,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队段,所执的生活态度也会不一样。

签诗的寓意很明白,就是让你及早回,这正合卦。为人目前的处境,几乎达到本人自身的最高境界,如果还是好大喜功,一心向上,要作过盛之行,必致招灾,自取灭亡。倒不发适可而止,适时而退。激流勇退,方是成功之道。

他在说你对我的爱吗?执迷不悔?你是不是回了?回到那个,美丽的天堂?

可是,我不想你离开我。

你曾说,会永远在身边,保护我。

可是,这要多难。你得的是绝症---白血病。

或许,你早就离开了我。不然,你早就能找到我了。

可是,我依然那么的想你。

是你,决定了我的伤心难过。

那么,你既执行不了你的承诺,来生呢?

你曾说过,来生还作多情郎。

是的,爱我,你永远不悔。

那么,一切不能重来,我们就等来生吧。

来生,我一定当你的新娘。

“今天晚上/我是你美丽的新娘/我会为你穿最美的晚装/去装点我娇艳的脸庞/再去上那最好看的红妆/让你看到我如花的模样/曾独自思想/是什么使我们形影双双/因为你对我的爱坦坦荡荡/永远让我不会心慌/把我纳入你广阔的海洋/你的爱于我是甘酿/永远在我的心头荡漾/我暗中这么想/就算以后世界变了样/我也会伴在你身旁/于爱路上/漫步双双。

想你,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却泪流成行。思念你,越过千山万水,那时空的距离,没法挡。就让我们,记住这个约定,来生,我愿当你的新娘。

我眼中无帅哥

上次写过一篇《老公眼中无美女》,我想,该轮到我了,那就来篇《我眼中无帅哥》。

帅哥,在我们广东叫"靓仔",在我们顺德,最尊敬人,最普通的称呼是,见男的叫"老细"(老板),女的叫"靓女"(美女),包你走篇顺德,而个个笑脸相迎。由此可见,"老细"比"靓仔"重要,呵呵,美女选你,也是看金不看脸蛋。

我眼中,却也是没什么帅哥的。

终其原因,却是因为身边"帅哥如云"。

我老公,虽然不算极帅,也算是斯文靓仔书生型吧,虽然样子有时是累点,苍老点,可是,我小锶选得的人,那儿会是丑的?

而我顺德的好友,却也是个个是帅哥。

说也奇怪,我的男性好友比女性好友多,且对我更好。如毅,峰,狼,罗建,朗等。

毅的样子,有点像温兆伦,额头高高,极有智慧的那种,呵呵,这家伙是蛮聪明的。结婚成功泡到顺德信社总社长之女,利用岳父雄厚资金,成功当上几家学校的校董,投资教育界来赚钱,眼光独到,厉害得很。我上次去见他,他的秘书叫他"杨董",我笑死了,他任我笑个半天。我说他怎么肥了,以前是帅哥,现在可没那么帅了。他却笑说,现在也是"靓仔",不过是肥的"靓仔",我笑得肚疼。呵呵,不管他如何有钱,在他心目中,我永远是他最尊敬的"婷姐",(我以前的同学,都尊称我这个称呼)这可是他说的。

峰嘛,斯文靓仔型,样子像吴启华。那天,我跟他一起吃饭,还有他一个朋友,谈起我新签了模特公司,峰叫我小心点。这时,他的朋友很好笑,说峰,你像那个吴启华,拍三级片最像了。我也笑,峰嘛,也在一边好笑。

狼嘛,没像什么明星,可也眉目清秀,剑眉,而且,他的样子,跟他名字差不多,很坚毅。也算帅哥吧。

罗建呢,小时候,我就跟他太熟悉了。当时,班中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只对我好,我却从来对他没什么感觉,他嘛,应该算是跟我青梅竹马的人了。

朗也是极帅的。米八的个子,很像张学友。我现在想起来,怪不得上次峰的好友,他也认识朗,说朗是大帅哥,我说我跟朗很熟悉,以前在上海时,我的钱花光了,朗曾经给钱我用,不用我还。峰当时酸溜溜的样子,说他肯定不安好心,想起来,我很好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而我的网友,很多来见我了,都是极帅的。默就很像何家劲,是最帅的。而他对我,唉,剪不清理还乱。

秋雨大哥,也是个帅哥,且是个有钱老板,见面礼是一条珍珠项链,我一直戴在脖子上。

其实,男人帅不帅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对你好不好,和你能不能谈得来,这是我选老公,其次选朋友的第一原因。

其实嘛,我身边太多美男了。所以,别跟我说你是美男,因为,我不会稀罕。

享受孤独

老公今晚加班,我一个人随便弄完晚饭,打开电脑,听着我喜欢的音乐,一边打我心爱的文章,一边独自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我喜欢孤独。

这是生活中绝不孤独的人,才会这样说话。

试想一个平时没朋友的人,如果有人关心他,谁还愿意孤独?

所以,物极必反,生活太多姿多彩的我,很向往孤独。

曾写过那么一首《孤独》,我一生最钟爱的诗:孤独是一匹渐老的瘦马/独自踟躇在凄清的古道上/欢乐这兄弟已离它而去/血红是它浑浊的眼/岁月令它的长毛/白了又白/黄了又黄/心事是它的保护鞍/它不会轻易把它卸下/我走过去/缓缓地牵过它/打算和它一起闯天下。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小锶在写这首诗时,的确想过孤独一生。

然而这太难了,我身边,常常那么多痴情的蝴蝶围绕,一直不肯离去。

而我,只能选择最懂得欣赏我的那只蝴蝶。

而另外那些人,通通是我的红颜知己。

其实,我在生活中的朋友也极多。小区的保安,几乎都跟我认识,我出入几乎从不示卡,到门口叫一声"芝麻开门",自然有人给我开门。

而因为我从事的是二手生意,所以我结交了很多三教九流的人,但是他们,绝对是老实又义气之人。

所以,不要惹我小锶,我的保镖多得很哪。

昨晚,我才刚刚有朋友请吃饭,卡拉OK完。

难得的是,今晚如此清静。

听着那CD中轻轻柔柔,而又透着哀怨的音乐,我感觉特别宁静。没有了网上那种纷争,没有人来妒忌我,攻击我,我充分享受着,一个人的时光。

我欣赏哀怨,因为平时生活缺少这样的元素。我填的词,大多极悲,有人曾觉得我是不是一个很忧郁的人,殊不知是刚刚相反,我天生热情开朗,这只是我的感情调节而已。这是我老公分析的,呵呵。

现在,我一个人在家里,我可以随意,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可以脱光衣服,在家中走来走去,因为没有人会看到。

可以这么自由,多好。

享受一个人的时光,享受孤独。

每回跟他吵架,我的心都隐隐作痛。

不止为我,也为他他他。

每一次,我竟隐隐后悔,为什么要选择他?有得必有失,我选择他,当然会伤害许多,到现在为止仍爱我的男人们。

"是爱你,你知道吗,我竟掀起心痛的伤疤......在这最后一刹,你不经意间,永远已替代他......"

刘德华的这首歌,开头我总不太明白歌中的真意,直至经历那一次次的痛,我才恍然大悟。

人生如戏,我们每一个都被命运摆布,身不由己。

今天下了堂娜的《别恋》,那是一首我一直很喜欢的歌,"我偷了私心和你爱一场,慢慢的罪意却已为你犯......"

当他们,依然情深地向我描述,如何地思念我,从那一首首诗中,从那不经意的表露中,我的心,很痛。

可是,我又如何能把一颗心劈开,分给那么多人?

我一直不明白,他,他,他,为什么爱我?可是,今天有个人说的,尽管我知道他是开玩笑,却一语道破禅机,"你可以不爱我,却不能阻止我去爱你",于是,我天幸拥有这么多,我不该拥有的爱。

可惜,我既不能爱那么多人,就让我把心只给一个,无论是错是对,反正我已经选择,正如单项选择题,一次只能选一个。

愿我的心少点痛。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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