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从东面进入孟河镇的,都要进过孟河。
河上有一座石头廊桥,过来廊桥就是市口,那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就在廊桥下有一条沿河的石板小路,路边有许多铺面。就在桥边石板路口有一家店铺,店铺外挂着一面旗,旗上绣着一只键盘和一把螺丝刀,一看就知道是家维修电脑的店,店铺外的招牌上刻着:阿吉电脑维修店。
叶有门停下电瓶车,锁好;拿着篮子和笔记本走了进去。
店内,一对身着时髦的年轻男女正在接吻。见人进店,迅速分离,女的赶紧拉下体恤衫,捂着嘴巴走出了店铺。男的戴好眼镜,走到柜台前,笑眯眯地对叶有门道:“是不是修电脑?”说着,看了一眼叶有门手里的笔记本。
叶有门望着这位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一头卷发,戴着耳环,身上穿着印有骷髅图案的体恤衫,脖子上挂着银饰品,看上去像是个混混,于是问道:“你是洪吉?”
“是。”洪吉点点头。叶有门将竹篮放到柜台上,道:“这是你奶奶让我给你的。”又把电瓶车钥匙放到柜台上,道:“电瓶车就在外面。”
洪吉对叶有门送来的东西并不在意,也没说谢谢,眼睛一直盯着他手里的笔记本,道:“这机器,是修,还是卖啊?修呢,我什么都会点;二手呢,我也收。”
叶有门想了想,将笔记本放在柜台上,问道:“我这机器的开机密码被锁了,你有没有办法破译了。”
洪吉打开笔记本一看,随后合上,笑道:“这机器,你是偷来的吧?”
叶有门脑子转的飞快,摇摇头,低声道:“不算偷,算是合作失败,你懂的。对了,里面有一个软件,对我很重要。”
呵呵,洪吉推了推眼镜,用手在柜台上划着圈圈,道:“那么,你说,你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有这种笔记本?”
叶有门耸了耸肩,道:“我是搞探险的,这东西是我合作人买来的。”
洪吉嘻嘻一笑,低声道:“一看就知道你是搞探险的。你合伙人很有眼光,这是军用笔记本,日贲人称坚固笔记本。我呢,可以搞定里面的软件,不过,你得把这笔记本送给我,怎么样?”
送给你!叶有门看出洪吉的贪婪,和这条笔记本的价值。他赶紧摇头,道:“这笔记本好几万呢,不能送;你先搞定这软件再说;要不,我镇上找其他人。”
洪吉一把抓住笔记本,伸出三个手指,道:“三千!”
三千!叶有门一愣,三千可以买一台全新低配的笔记本了。
洪吉很得意地道:“这镇上我最识货,才会出这个价。对你来说,里面的软件最值钱。再说,你拿着这笔记本在外面晃悠太显眼了。我把软件搞定,笔记本送我,你拿着钱远走高飞,一点也不吃亏啊。”
叶有门想了想,感觉他的话很有道理,这个笔记本长得太与众不同了,难免被人关注,不如拿着钱远走高飞。而远走高飞,勾勒起他回乡之情。阿越月失踪了,自己的保护伞没有了;黄家绿迟迟没有露面,像在躲着自己;老爹、顾红霞、陈平也不知道在哪里。看来还是要靠自己。
但是怎么躲,躲到哪里去。。。他突然发现,三十七岁的自己,最熟悉的地方竟然是监狱。我的神啊,难道要做野人!躲到深山老林里去。他思前想后,最后决定还是回茸城,因为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于是点点头。
洪吉等了半天,见他点头,大喜,将笔记本翻了个,拿起螺丝刀开始拆卸。。。最后拿出一块像内存条一样大小的电子线路板,对叶有门道:“这台电脑被设定一开机就执行这模块上的程序;你把它插在其他电脑上,也可以执行。”
叶有门道:“开机密码呢?”
洪吉笑了笑道:“那是主板bios设置的,刷一下就搞定了,没有技术含量。”
随后,他将模块套上一个透明塑料袋,放入一个印有中华香烟标志的香烟铁壳里,小心翼翼地推给叶有门。接着,打开电脑,给他看。开机密码没有了,显示屏上出现WIN的界面。
叶有门拿着香烟铁盒,问道:“我能相信吗?”洪吉缓缓收起笔记本,放到柜台下面,笑道:“你就放心吧。”他从抽屉里掏出一叠钱,数了二遍,才给叶有门,道:“我是靠手艺吃饭的,诚信比手艺更重要。”
叶有门将钱收起,塞入裤子口袋里,做了一个谢谢的手势,转身便走。
“等一下。”洪吉道。叶有门转过身,见洪吉摘下头上的卷发,露出白白的光头。我靠!这孩子戴着假发。
洪吉将假发扔给叶有门,道:“看在你帮我送药的份上,再帮你一把。能玩这种笔记本的人,非同一般,你快离开这里吧。沿着河走,前面是长途汽车客运站。还有,这一路有许多店铺,你该打扮一下。”
叶有门戴上假发,又做了一个谢谢的手势。
洪吉的手机响了:喂!。。。叶有门已转过身,但还是隐隐约约听到手机的另一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阿吉,网上有人在传与狼共舞的视频。。。洪吉回道:什么与狼共舞,不可能的,那是美国电影吧。。。电话里说:国内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叶有门听罢,迅速走出店铺。
叶有门沿河来到一家卖旅游用品的商店,买了一只旅行背包,一副墨镜,一张地图。他又去一家小超市,买了些水、饼干和餐巾纸;付费的时候发现有卖铁壳中华烟,于是买了一盒。洪吉在给他模块的时候,就发现这铁盒很适合小白蛇居住。
他找了一件买服饰的,买了二件T恤、一件外衣、一条牛仔裤。在试衣间里,将香烟都倒掉,小心翼翼地取出小白蛇,轻轻地放入铁盒;他将自己打扮成一位旅行者,在镜子前照了半天。
他在路边的报刊亭里了买了一张手机卡,去手机店买了一只国产手机,正在调试功能的时候,就听到手机店里的小姑娘们叽叽喳喳地凑到一起看视频。哇!这个人在狼面前跳舞啊。。。听说有人汇集县政府门口,要求撤销日贲人对这里的考察。。。我也听说,我们建城錾卢出现了。。。什么錾卢啊?。。。传说中的男人啊。。。
叶有门听罢,吓得赶紧撤离。心里想着,快点离开这里。
随后匆匆忙忙赶去长途汽车站。在汽车站的售票厅,望着手写黑板上的车次、地名、时间、票价。。。他感到有点茫然,孟河镇太渺小了,就连建城县也是不起眼的小地方,长途车只能出群山,到另一个县。。。于是他闪到一个角落里,开始看地图。。。
“朋友,要车吗?”
叶有门转过身,见身后站着一位戴着墨镜,身穿灰色衬衫的人;这人估计四十多岁,胡须邋遢,不修边幅。“朋友,要车吗?”这人又问了一下。
哦,开黑车的!这不错,自己不认识路,可这家伙认识啊。于是,推了推墨镜,点点头,道:“要啊。”
墨镜男鬼鬼祟祟地看了四周,道:“我看你是城里人,你回哪里?是不是回昆明?”
昆明!叶有门脑袋一转,随口问道:“去昆明多少钱?”
墨镜男伸出一个手掌,道:“伍佰,高速公路费你来。”叶有门皱起了眉,因为他刚看过地图,建城里昆明约七百公里,这个价格已经相当便宜了。也因为便宜,叶有门考虑起安全问题:他会不会在挖陷阱,让我钻?
墨镜男见他犹豫,便解释道:“我刚带一对旅友从昆明到这里。现在回昆明,想捎一个回去。”他笑了笑,见叶有门还没有反应,又道:“这个价格很便宜了。要是价格可以,我们就出发吧,今晚就可以到昆明。”
叶有门点点头。
“我叫洪富士。”
红富士!苹果!叶有门当场晕倒。
“你是不是想起苹果了?呵呵,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想的,帮我起了这个名字。问了才知道:我们国家在1966年从日贲引进富士苹果,大获成功,为了纪念,才取了这个名字;这简直把我活活气死,我这辈子跟苹果接上了缘。。。后来我把名字改了,叫洪七公,感觉有点武侠的味道;但有人说,这个名字早就有人用过了。我又把名字改成洪金宝,这名字够豪气吧;呸!也被人用了。”洪富士开着一辆老款白色桑塔纳,语气很诙谐,叶有门听着暗暗好笑。
洪富士拍着方向盘,道:“你叫什么名字?”
“黄家禄。”
“哦,黄先生,你在建城好几天了吧,知道与狼共舞的事吗?自从有人将那段视频发到网上,来建城旅游的人多了起来。”洪富士问道。
“没有,我不关注这些。”
“那您是什么职业的?我看你长得像混血儿啊。”洪富士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叶有门,继续猜:“演员?老师?艺术家?”
叶有门盯着窗外,回道:“作家。”
“哦,作家啊,好职业。写什么?我听一位网络作家说,十岁写情书,二十岁写穿越,三十岁写言情,四十岁写武侠,五十几写色情,六十写人生。”
叶有门听罢,忍不住笑了。
白色桑塔纳弯进了高速公路收费处时,洪富士把车刹住了,转过头道:“高速公路被封了,好像在查什么逃犯。。。估计要等半天哦。”
叶有门心里“咯噔”一下,完了,麻烦了!
洪富士道:“算了,我们走山路吧,有点绕,路有点险,但大车少。”
叶有门赶紧道:“没事。”
洪富士开着车在镇里绕有几个弯,看见有十几位民众身穿统一的白色体恤衫在路上行走,而体恤衫上写‘保护建城文化,拒绝无理挖掘’。引起许多路人观看。
洪富士道:“看看,地方搞经济,首先挖文化。”
车子出了镇子,向山里开去。一路上,路险,车辆少,风景也不错。
“我跟你讲个故事吧。”洪富士在后视镜里见叶有门一声不响,就道:“我是为了解闷,开车一直不说话,脑子里会胡思乱想,反而思想不集中。”
叶有门点点头,道:“好啊,我比较喜欢听故事。”
洪富士呵呵一笑,道:“你要是感兴趣呢,就把它改编成小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改编!叶有门突然想起了那位导演施郎,便道:“行,得看什么内容了,要是内容够新颖,我推荐一位导演,把它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
好好好!洪富士来了劲,说道:“这故事发生在明朝,GZ安顺府。呵呵,是不是时间有点远。安顺府有家酒坊叫醉卧花舫,主人姓邹。醉卧花舫在安顺府知名度很高,他们家特酿的金桂酒曾经作为贡品,敬奉过朝廷,也是安顺府各地官僚、名绅、豪族追捧的东西。据说,金桂酒的配方和酿制过程是保密的。
到了事发的这一代,邹家出了一个叫邹风舞的人;此人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个富二代,身边总有一群狐朋狗友,天天喝酒,几乎每天都要喝的酩酊大醉;此人一醉,那便是疯疯癫癫的,胡话连篇,随后不省人事。急得他老爸对他失去了信心。
邹风舞的岳父叫邓之谦;是一位酒商,专门贩卖各地名酒;他对邹风舞很欣赏,每次都会带回许多好酒供他品尝,其中包括一些西洋酒。品尝了这么多酒之后的邹风舞呢,脑子突然开窍了,他突发奇想,想开发新的酒;这个主意得到了岳父大人邓之谦大力支持;随后呢,他开始研究。你不要说,几年以后,竟然研制出了新酒。这个酒,微甜,甘口醇香,回味无穷,在很多方面都超过了他们家的金桂酒。他为其取名:丹桂酒。”
叶有门微微一笑,心里却想:整个富二代堕落,又奋发图强成功的狗血情节,中间再掺杂一些儿女私情,小三乱世,骗取佩服等等等;估计没什么意思,反正无聊听听也罢。
洪富士继续道:“邓之谦与邹风舞商量,新开一酒坊,专门经营丹桂酒,邹风舞听了一口答应。于是他就和父亲邹宁商谈,没想到遭到其父极力反对,并且收掉了他的丹桂酒配方,还嘱咐手下的伙计不允许和邹风舞搞新品。邹风舞为此郁郁寡欢,感觉无脸见岳父大人,就此天天借酒消愁,父子关系也慢慢恶化。
有一次,喝得醉醺醺的邹风舞去父亲书房翻配方,被邹宁撞见了,双方相互推扯倒地,不省人事。等大家发现时,邹宁因心肌衰竭,死了。邹风舞醒来,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后悔不已。没想到邹家的一位叫陈四的伙计突然跳出来说:我亲眼所见,老爷是被少爷用手掐死的。于是,官府派人来验尸,果然在邹宁脖子这一块,发现有瘀痕;邹宁被害属实,邹风舞入狱,弑父之罪,禽兽不如,天地共诛;于是判了一个季候处斩。”
哦,是破案的故事,且古代破案,有收视率。叶有门有了精神,准备听下去。可洪富士突然问道:“黄老师,联合开一个酒坊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邹宁极力阻扰。你猜猜是怎么回事?”
我!叶有门想了想,道:“我猜!嗯,我猜邹宁对邓之谦不放心;儿子平常一直喝得酩酊大醉的,还胡言乱语,这种人一定万事不管,琐事不理的,开个酒坊多数是亲家掌管;他怕邹家的产业最终被邓之谦控制。那后来呢?不会真是儿子掐死老爸吧?”
洪富士道:“那当然不是;邹宁确实是被掐死的,但不是邹风舞。安顺府有个捕快叫程琳的,他在审案时发现二个细节:据邹风舞所说,当时父子纠缠在一起,两人突然倒地而不省人事,这是其一。其二,从陈四的口中也发现端倪,他是路过后院老爷的书房,听到有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才去张望,看到邹风舞在掐老爷;但他并没有看清凶手的脸,他是通过凶手穿着少爷的衣服,来判断凶手是少爷。”
叶有门插嘴道:“也就是说,现场可能有第三人,他袭击了邹宁和邹风舞,随后穿着邹风舞的衣服作案,故意让陈四看见;假如是,那一定是熟人了。”
洪富士点点头,继续道:“程琳就说,假如凶手另有其人,假如他穿着邹风舞的衣服,那他的目的是什么。杀死邹宁,祸嫁邹风舞,那他的目的一定和邹家的财产有关;对不对?”
叶有门摸着下巴道:“对,感觉邓之谦嫌疑最大。”
洪富士道:“但这个猜测立即被推翻了。因为,按照邹家的规矩,邹宁和邹风舞都死了之后,所有财产都由邹风舞的儿子,十五岁的邹其安继承,身为外公的邓之谦是没有机会沾染邹家财产的。当时邹其安已懂事,又是邹宁一手带大;邹宁把所有本事都教给孙子,加上邹宁身边一帮死心塌地的老伙计们的支持,醉卧花舫是倒不了的,邓之谦无论如何是占不到半点便宜的。。。随后调查又发现,案发那天邓之谦也在邹家,一直和邹其安在一起,从未离开过;且他的身材和邹风舞相差甚远,一眼就能识破。”
叶有门纳闷,问道:“不是邓之谦,那又会是谁呢?谁会得益呢?”
洪富士道:“案子到了此时就陷入了纠结;判邹风舞斩立决,似乎有点不妥,因为作案现场可能存在第三人,可苦于没有线索突破。于是程琳就跟知府提出,证据欠妥,人命关天,暂缓结案。知府就将邹风舞先从死囚牢房里提出,从新发落。没想到,过了几天后,牢头来汇报:自从邹风舞进了死牢,人就变得很混沌,神智不清,语无伦次;嘴里一直唠叨着:白瓷碗,红线酒。黄老师,知道红线酒是什么意思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我靠,几百年前的事,谁知道,出鬼了。叶有门摇摇头。
洪富士道:“那是当地屠夫的习俗,他们在屠宰牲口时,都会为这些牲口扎上红线,随后口喷白酒淬屠刀,再行斩。”
哦,是风俗习惯。叶有门恍然。
洪富士继续道:“后来呢,程琳去了邹家,将邹风舞的这句话说给他的儿子邹其安听。邹其安说,这是丹桂酒里的一个秘密;此酒盛在白瓷碗中,无色透明,但在酒和白瓷碗间呈现出微红色,如一根红线,色泽及其诱人;原因是丹桂酒里有一个配方:丹桂花的原因。这个秘密是爷爷发现的,他认为很不吉利,所以反对父亲酿制,并且没收了丹桂酒配方。”
“这根红线,邹风舞没有发觉吗?他不知道这是很不吉利的事?”叶有门问道。
洪富士道:“邹其安说,个人的见解不同。再说父亲被自己完美酿造的丹桂酒,冲昏了头脑,哪里在乎这一点;现在想想,此酒真是不吉利。说着,邹其安突然想起放在书房里的丹桂酒配方;于是前去寻找,发现已经没有踪影。”
叶有门听罢,惊呼道:原来凶手是为了丹桂酒配方。
洪富士呵呵笑道:“但是,问题又出现啦;既然凶手为了丹桂酒配方,何必要杀害邹宁,祸嫁邹风舞呢?偷就可以了吗。”
叶有门道:“那倒是,为了丹桂酒配方,没必要这么做。难道,凶手的目的还是为邹家的财产哦。”
洪富士摇摇头,示意不是,说道:“程琳说:我们一直在考虑凶手的动机和利益之间的关联,但有的时候不是。”他说着,用手指了指脑袋,笑道:“是不是有点搞。按照程琳的分析,既然凶手的目的是为了丹桂酒的配方,那他一定知道这酒的好处;那么凶手的范围,即限于知道此酒的人:邓之谦、邹家的人和那帮伙计。”
叶有门道:“按照这样分析,那个告发邹风舞掐死邹宁的陈四,他的嫌疑最大。”
洪富士通过后视镜望了一眼叶有门,笑问:“为何?黄老师,你说说。”
叶有门道:“这陈四知道丹桂酒的好处;且他又是熟人,可以出现在邹宁的书房里,装着劝架,暗中施暴,盗取配方,祸嫁邹风舞。”
洪富士笑了笑,道:“假如是陈四,那他可以直接说是少爷所为;为何说没看清凶手的脸,是通过凶手穿着的服饰来判断的;这岂不是给邹风舞一个开脱的机会。”
叶有门听了只皱眉,手靠在车窗边,支撑着腮帮子,百思不得其解;洪富士笑着说:“我先给你露个底吧;凶手是另一位伙计,陈四只是被人安排路过。”
“是伙计所为!陈四被人安排路过,这是有预谋的啊!”叶有门露出惊讶之色,随后又问道:“不是说这帮老伙计对邹宁死心塌地吗?”
洪富士呵呵一笑道:“凡是都有因缘的,慢慢听我说。程琳对知府说,凶手是邹宁身边的人,手里有丹桂酒的配方,所以我们不可轻举妄动,不可露出一丝迹象;一旦被凶手察觉,那配方可能永不见天日了。没有了配方,就缺少指证的证据;哪怕抓到嫌疑人,只要他死不承认,这案子就破不了了。”
叶有门道:“对对对,凶手得到酒配方一定会去酿造,一旦他酿造出来,证据就出现了。红线酒!铁证如山。”但又一想,皱眉道:“想让凶手酿造,那势必要先结案,将此事做个了断,难道要杀了邹风舞?”
“咋死啊,黄老师。”洪富士呵呵笑着说:“程琳和知府商量,让牢头在邹风舞的饭菜里加入蒙药,让其口吐白沫,晕倒;随后往外传:邹风舞得了霍乱,需隔离。这是一种传染病,一般人不会靠近;再过几天就称他已去世,告知邹家认尸,最后火花。
这个计划不错吧,黄老师,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中。可接下来的事太让人吃惊了。因为邹宁、邹风舞相继去世,邹家的产业由邹其安继任;可是,邹宁手下的那帮老伙计们都离开了邹家,投靠了邓之谦。邓之谦招揽了邹家的伙计,新开了一座酒庄,自己开始酿酒。”
“老伙计都跑了啊?也太不靠谱了吧。邓之谦酿制了丹桂酒?”
洪富士摇摇头,说道:“起先没有;邓之谦新开酒庄所酿制的酒,虽然用的是邹家老伙计提供的配方,但在当地销量并不好;加上是新的酒号,知名度不够,对外的销量只能靠低价维持。经过半年的经营,邓之谦有点支撑不住;为了扭转局面,拓展销量,他们宣布生产新酒。”
“他们推出的是丹桂酒?”
“是的。证据出现了,程琳去了邓之谦那里,跟他们谈了红线酒的事,还讲了邹风舞假死破案的计划,让他们交出凶手。可伙计们说,让他们考虑一晚。呵呵,可等到第二天,那些伙计都上吊自杀了。”
我靠!叶有门听得一身冷汗。洪富士拍着方向盘,淡淡地道:“程琳询问了邓之谦,伙计们为什么要自杀;邓之谦说,按照生死协议,他们都该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生死协议是什么?
“是这个酿酒行业的规则,按照现在的说法:潜规则。一般酒庄主的手下都有一批为他效命的伙计,由于这些伙计牵涉到酿酒过程,知道材料配方,掌握发酵过程,清楚开窖时机,所以酒庄主都会与他们签下生死协议,除非酒庄主去世或者酒庄倒闭,除此之外一概不得离开酒庄;如有违反或者出卖酿制技术,将会被处死。
开明的酒庄主会按照酒的销量,调整伙计们的报酬;但也有贪婪之辈,只懂得赚满自己的荷包,不顾伙计的感受。而邹宁就是那种不开明的酒庄主,加上邹风舞是那种稀里糊涂过日子的人,伤透了伙计们的心。所以某些伙计就有弃主之心了!他们趁父子争吵,痛下杀手,想解除协议,拿着新配方投新主。”
我的天呐!叶有门听了,一阵感叹,道:“我听懂了。原来,这帮伙计跟少爷邹风舞签了生死协议,但现在邹风舞没有死,那份协议仍然有效,所以这些伙计。。。嗨!我突然感觉这些伙计好可怜。那邓之谦呢,他应该算是同伙。”
洪富士道:“他不是。当时程琳问过他一个问题:为什么偏偏到了自己维持不下,才推出丹桂酒,这似乎不符合逻辑,你是不是知道这酒里的秘密。邓之谦说:他知道。但他不知道丹桂酒的配方在这些伙计手里,直到伙计们拿出,他才恍然大悟;但那时酒庄急需翻身,也就顾不得什么了。”
叶有门问道:“案子就此结束,邓之谦最后判了什么罪?”
“没有!被释放了。”
叶有门道:“他窝藏凶手,包庇凶手,知情不报,知法犯法,放过他?明朝够**的,难怪有李自成造反。”
洪富士笑道:“黄老师,你知道吗,为什么程琳一个人去找邓之谦?”叶有门摇摇头。洪富士从后视镜看了一眼他,说道:“丹桂酒配方,真的能证明谁是凶手们吗?”
什么意思?叶有门有点迷惑,看着他。
洪富士道:“配方不能证明拥有者就是凶手,充其量判个盗窃罪,除非他自己承认。”
叶有门问道:“既然这样,那些伙计为什么还要去自杀?畏罪自杀。”
“他们是死于这个行业的规则里,死在他们遵循的职业道德里。他们用死来证明自己是最优秀的伙计,对得起这个行业的规则,和那份与邹风舞签订的生死协议。在他们眼里,行业规矩比律法更重要,名声比性命更重要。”
叶有门听罢,不停地点着头,但内心泛起一丝奇怪的感觉,这位其貌不扬的洪富士突然变了;他稍许问道:“我好奇了,邓之谦后来会怎样;案子告破,邹风舞现世;他们之间如何面对?尤其是那个新的酒庄?”
洪富士哈哈大笑,道:“这个,你得问那个不是黄家禄的黄家绿。”
叶有门吃了一惊!此时,车也停了下来,他才发现车停靠在一湖泊边的草地上,湖泊的四周都是树林。他立即疾呼道:“黄家绿!你是黄家绿。”洪富士并不回答,只是笑嘻嘻的走出车子,转身为他打开了车门。
叶有门一下走出了车门,就在他走出车子的一刹那,发现这辆白色桑塔纳已经变成了绿色,差不多与草地融为一体;他第一时间想起了苏醒设计的变色车膜。
洪富士开始卸妆,慢慢露出他原本的面目:黄家绿。
黄家绿还是老样子,长卷发,飘逸,潇洒,一副艺术家的腔调;让叶有门立即想起那些画人体艺术的,一副色迷迷的样子,装模作样老男人。。。
黄家绿掏出一支烟点燃,道:“邓之谦最后做了和尚,全部家产都送给了外甥邹其安。邹风舞也抛下了妻子和儿子,随着岳父一起去了。”
叶有门突然冲了上去,飞起一脚踹向黄家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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