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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异世大唐 第102章 大唐的历史3

作者:死在羊中的狼 分类:奇幻 更新时间:2023-12-27 14:32:17 来源:书海阁

“放心吧,小刘很喜欢那个陈大人,陈大人的安危他比你们还在意的。”

最后分别的时刻,杨志还在担心陈倩倩,那毕竟是对他最好的将军的侄女。本来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她的,现在却闹成了这个样子。

好在陈倩倩和刘云峰之间的暧昧,所有人从疏勒开始就看出来了,也一直配合的不打扰他们。见证这对狗男女互相靠近对方的杨志,也只能相信刘云峰了。至少这个男人不弱,自己和他拼命估计也是输多赢少。

他最后看了眼王老大,小王,莱昂和阿桑,真的觉得有些可惜。他们征西城5伙长都认为这5个佣兵的综合素质真心太强了,要是能加入唐军成为队友就好了。

人各有志,杨志很感激前期的突围中4人起到的关键作用。现在莱昂身上的大小伤口和小王丢掉的那只耳朵都是在突围中受的伤。

他们一个用陌刀,一个用刀盾,一个最前线,一个在断后。阿桑和王老大还好,一个万能位置的斯泊双刀,一个需要人配合的步槊,基本都是小伤。

已经独耳的小王从自己兄长身后走了出来,与杨志对视了几秒。

太祖皇帝总结过,男人三大铁:一起扛过槊,一起同过窗,一起逛康平坊。

“能回疏勒的话,找到那个女闾,上次我还没爽够呢,你帮我爽回来。”一边说,杨志一遍瞪了郑晖一眼,上次就是因为他。自己做了一半就赶紧换好衣服出来帮小王和郑晖对峙了。

郑晖被瞪的眼中全是泪,他们之间的恩怨早就消散了。反而郑晖抛弃了自己身份所处的立场,跑来和王老大杨志等人混,一个月来大家关系很是不错的。

“放心吧杨大哥,我回去就把那个女闾买下来,让她给你守寡!”

可惜他的义气被杨志一拳打翻了:“人家姑娘还指望找个不嫌弃她的好人家嫁了的,你居然买来给我守活寡!老王,这小子你就别带回去了,留着陪我们吧,他也是唐人!”

本以为郑晖会吃瘪退缩的,没想到他直接一拍胸脯,一脸的决然就准备走到杨志的身后去。然后被小王一脚踢翻拖到后面去照顾他们突围的马匹了。

“好小子,果然是唐人!”

杨志的称赞是真心的,但同时王老大,阿桑和莱昂3人都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唐人太骄傲了。

不仅仅是传统的中原唐人,也就是汉人。任何血统的人,只要获得了唐籍,就会立刻毫无心理铺垫的加入其中,骄傲的就像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唐人一样。

所有还没有获得唐籍的人,看到骄傲的唐人,都会从内心深处生出压抑不住的羡慕来。哪怕那个唐人或许过得并不好,一日两餐都只能吃个半饱,顿顿有肉餐餐有酒的非唐籍富商,看着骄傲的他,也会食肉无味饮酒不香的。

因为那是大唐用了上百年,死了几十万青壮,却打出了3倍于中原的疆土的壮举所产生的骄傲。

“老王,走吧,这封信请交给征西军。”

王老大接过了杨志的遗言,里面是他恳求陈浩把自己5人的战功折成俸禄,连同自己的抚恤金都寄回各自老家的亲人。

杨志相信将军大人绝对会帮自己5人做到此事的。

已经交代了后事后,杨志敬了个军礼,转身离开了。

“我乃大唐铁军,征西军征西城战区,第一军卫第二营第一队正第一伙长,杨志!”

“你们中间,有没有河北道的?”

“有!”

杨志看了那两个应声的唐吏,笑着说道:“同乡人,一会不准给我们河北道的汉子丢人!”

“是!”

“你们其他人也是,我不管你们什么道的,我们都是唐人!谁一会敢给唐人丢脸投降厥卑人,老子第一个杀了他!”

“哦!”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杨志振臂一呼,大声吼到。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所有的唐人心中的豪气也被激发了,那是从他们出生后到知道自己是个唐人开始,就一直藏在心中的骄傲所导致的豪气!

杨志不愧是基层爬起来的老兵,简单几句话就把士气提到了最高。唐人好武,就算是使团的文书吏,也能提起唐刀砍人。这是太祖皇帝和圣皇母接力,用了近百年时间才做到的。

他相信自己这帮置之死地而不求后生的死士们,绝对能够本的。

紧了紧手中的横刀,杨志带头骑上了战马,朝着厥卑人的营帐,冲了出去。

“走吧,我们也出发了。”另一个方向,王老大5人等远处杀声火光大起之时,也操控着战马,向着已经薄了许多的厥卑人包围网冲去。

莱昂一马当先。

他狮人的可怕蛮力,配合久违的大唐制式陌刀,别说厥卑骑士了,很多时候被他砍中的厥卑人是连人带马变成两截的。

他身后就是王老大。

步槊和马槊最大的区别就是槊锋的破甲棱了。

破甲棱是由8个面构成的,大唐自己的鱼鳞锁子甲和明光铠在破甲棱面前都不堪一击,更别说斯泊人的锁子甲和几乎无甲的厥卑人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而马槊因为可以借助马力,冲锋的势头更猛,所以槊锋的破甲棱往往做的都比步槊要长。以免槊锋入肉太深不能及时的拔出来,反而被敌人尸体带歪槊头,破坏冲锋的势头。

而步槊的破甲棱相比之下就短了许多了,但并不妨碍艺高人胆大的王老大快速出槊,快速收槊,在敌人的喉咙或者胸膛留下一个血窟窿。

那是多年练习和厮杀才能练出来的银色闪电。

每一道银色闪电出现在厥卑人的眼中时,他们的喉咙或者胸膛就已经被槊锋捅了个血窟窿了。

阿桑紧随其后。

如果说王老大干净利落的步槊突击是银色闪电的话,他的双刀就是银月了。

倒映着火光的刀锋以优美的弧形极快的切入了厥卑人的死角,带出一片血肉。很多和他交锋的厥卑人甚至还没感觉到痛楚,自己的要害就出现了一道足以致命的伤口了。等他们感觉到伤口存在时,已经太晚了,动脉因为血液压力的原因喷出了血雾,神仙也救不活他们了。

小王则护着郑晖跟在后面。因为他左耳被砍掉,脑袋上包着亚麻布,他现在的状态最差,众人就没有安排他参与战斗,正好护着郑晖。

除了护着郑晖外,还顺便拉着这个热血沸腾的小伙子不要乱冲。

从最早的突围开始,这个小伙子就被唐人的骄傲所激,总是抱着与厥卑人同归于尽的想法去战斗。还好厥卑人不想和他以命换命,他才能被别人救下活到现在。

这帮厥卑人是霍尔木兹最早收复的南境的人,南境的装备在厥卑算是首屈一指的,但是战斗力和战斗意志真心不怎么样。加上主力很多都去杨志那个方向了,这5人很快就捅穿包围圈,消失在了夜色中了。

一个时辰后,在远离战斗一开始的丘陵好几里地的地方,杨志和那两个河北道的同乡死在了厥卑人的一次冲锋中。他们已经精疲力尽了,每个人至少都赚了3个厥卑人的人头。

死之前,摔落下马的杨志勉力的站了起来,看着东南方向。那是大唐的方向,是他的家乡。

娘,孩儿不孝,让你老人家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两个厥卑人大着胆子走了上来,割下了已经断气的杨志的脑袋。

此役过后,参加了包围战的厥卑人对于一唐当五胡这个流传了几十年的说法,是越来越信了。

因为这个让胡人都信服的说法,是大唐在近百年来牺牲了几十万犹如杨志这样的良家子们,活生生打出来的!

你不信?

没关系,爸爸打到你信为止!

厥卑,西域36国,斯泊,吐蕃,中南诸国,澜亚,就是这样被大唐爸爸打到信为止的。

而现在霍尔木兹就要去对抗大唐爸爸了。

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连当奴隶他都没皱过眉,现在却有些害怕了。

同样害怕的还有塔什干的东北系国防军们。

哪怕只是去袭击自由城邦而已,他们头盔下的脸上全是汗水,手心的武器也被握的**的。

这一次和以往的与碎叶战区“互通有无”的演习不一样了,他们是真的要去和大唐爸爸干一架了。

就连知道是魔法师们唱主角的高级指挥们,也有些暗自心怯。万一厥卑人没能及时袭击夷播海,自己到时候可是要直面征西军最精锐的碎叶战区的。

他们纷纷用眼神暗示塔什干军区的最高指挥,塔什干军区的最高指挥知道自己麾下大将们的意思。事实上他们不暗示自己,自己也会问的:

“霍尔木兹阁下,厥卑人可信嘛?”

霍尔木兹知道他们担心什么。

原计划是厥卑人袭击夷播海,吸引了碎叶战区的注意力后,塔什干这边才在魔法师的帮助下偷袭自由城邦。然后迅速退回到自由城邦的国境线上,与碎叶战区的唐军对峙。

但是所有的斯泊人都怀疑就厥卑人那垃圾战斗力,连驻扎在夷播海北岸的两军卫唐军都打不过,自己可能还是要面对碎叶战区剩下的唐军的。

霍尔木兹其实也这么想过,因为他没想到阿塔曼并不是派出偏师去大唐北境骚扰,而是派出主力去正式入侵大唐北境草原。

他也在怀疑那些小部落组成的杂牌军,有没有实力拖住夷播海的两军卫的。

计划赶不上变化,唐太祖的这句名言用来形容现在的情况再合适不过了。塔什干的东北国防军不得不集结了部队向自由城邦进军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斯泊人都害怕大唐爸爸的。

刚跨过国境线,就有一只斥候小队和提前得到塔什干在集结部队的消息,前来探查情况唐军斥候硬碰硬干了一架,在人数相当的前提下还取得了全胜。

这必须要当着全军的面宣传嘉奖了,这能提振士气呀。

霍尔木兹作为拉伊议会的全权代表,自然参加了表彰大会。他发现那只斥候小队的成员,几乎都是边境上的混血,其中不乏代表了奴隶的斯泊澜亚混血,斯泊厥卑混血。也有斯泊大唐的混血,但最引人瞩目的却是他们的队长:一个雪豹蛮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其他人已经忘却了那段历史,但是百年拉伊贵族出身的霍尔木兹知道:雪豹蛮人,那是曾经的吐蕃皇族的一脉。

本以为吐蕃皇族全部被大唐的圣皇母下令诛杀了,居然还有遗民逃到了他们斯泊来。

霍尔木兹自然单独召见了他。

“阁下。”

昂瑟亚知道这是拉伊来的大人物,塔什干军区的总指挥都要给他面子,他决定讨好这个人,已达到自己复仇乃至复国的梦想。

“你的名字。”

“阁下,小的叫昂瑟亚。”

“姓氏呢。”

昂瑟亚顿时抬起了头,死死的看着霍尔木兹。他知道这个来自拉伊的贵族看穿自己的身份了。

“逻些。”

果然!

霍尔木兹点了点头,已经很少还有人记得逻些这个古名了,世人只知道拉萨,那是圣皇母灭亡了吐蕃后命名的,传言是唐太祖的遗令之一。

吐蕃贵族是拥有姓氏,往往就是他们官职或者领地。

“逻些.昂瑟亚,我还以为唐人杀光了吐蕃皇室的血脉了。”

昂瑟亚的拳头握紧了,吐蕃皇族上下上千条人命呀,如今只剩自己一个人了。

“昂瑟亚,你现在军职是什么?”

对于霍尔木兹的问题,昂瑟亚自嘲的笑了笑:“奴隶军小队长。”

因为在征西城下受损严重,加上丢失了亚努什.罗斯塔米,被他出尔反尔的库姆库更的贵族军官们果断的迫害了他,他被贬为了奴隶军的小队长。

因为这一次很可能要面对征西城最强的碎叶战区,塔什干军区自然是把东北诸邦所有的奴隶军都调来了。

“你是想对大唐复仇嘛?”

昂瑟亚苦笑的摇头。

他当然相对大唐复仇,但是那现实嘛?

他真正的复仇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吐谷浑的慕容氏!

当年就是吐谷浑的背叛,让大唐拥有了高原上的地盘,才慢慢的培养出了不怕山瘴的士兵的。

而灭亡吐蕃的主力,其实就是这些吐谷浑人和不怕山瘴的唐人,以及他们的混血后代们。

唐人生活在平原上,即使境内有高山,那也不是吐蕃这种高原的山瘴能比美的。吐蕃也好,吐谷浑也好,生活在这片高原上他们的祖先也好,数百年来面对强势的中原汉人无数次的入侵,都是靠着可怕的山瘴击溃汉人的。

他们一度认为,老天爷赐给自己的山瘴将永远保护这片高原。

但堡垒总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吐谷浑的慕容氏旁系,被唐太祖策反,继而国家动荡。三年后,获得了大唐支持的慕容氏旁系掌权,吐谷浑彻底的投靠了大唐。

吐蕃一开始没有当回事,派出了部队教训了下吐谷浑,割走了吐谷浑大量的土地就罢手了。吐谷浑投靠的大唐也没有派出军队来帮他出气,因为他们害怕山瘴,真的上不来。

但十年后,吐谷浑开始反抗,慢慢地夺回了自己的国土。

那时候吐蕃人才震惊的发现,吐谷浑的军队中,唐人和唐人吐谷浑人的混血相当的多。

而那些唐人,居然不在受到山瘴的影响了!

没有了山瘴的影响,慢慢打通了后勤线的唐军,终于在这片汉人从未踏足过的高原,站稳了脚步。

昂瑟亚最痛恨的就是吐谷浑的慕容氏,在他看来,就是他们向大唐出卖了克服山瘴的秘密,导致了吐蕃最后的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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