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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与剑与骑士团 第七十一章 忽梦少年事

作者:三教徒 分类:奇幻 更新时间:2023-12-27 10:01:59 来源:书海阁

作为一个骑士的儿子,一位将军的学生,无论从那种身份的角度考虑,为了从十几个、二十几个骑兵手中救出五十多名骑手,带上数百名步兵都是极为不合适的,但韦迪亚到底是拗不过市长大人和柯南的劝说,亲自领兵,率领着那只队伍前往了河畔,以至于在阳光照耀着如同鱼鳞般闪烁的河水上时候,何塞骑士望着那乱糟糟而庞大的队伍,不禁有些忧心似的上前问过自己的儿子。

“韦迪亚,市长大人是在准备一场战争吗?”

韦迪亚望着身上带着血迹,但精神依旧旺盛的父亲和他的佣兵们,顿时便明白了战争的结局。他试图性的组织了一下语言,有些磕磕绊绊的回答道:“没有战争,父亲,没有战争,我只是,奉市长大人的命令,带这些人手过来支援……过来协助你清扫那些入侵者。”

何塞骑士抹了一把脸上还掺着些血的汗水,露出了一副不可名状的疑惑表情。

“是你们都疯了,还是我疯了。我们大普鲁斯的战士们像来都是以一敌二甚至是敌三,区区十几个草原骑兵,用这么大阵仗,是准备把指挥官累死吗?”

韦迪亚缓过神来,顿时也是觉得有些尴尬,但这毕竟也算是他的决策之一,更是他第一次试着亲自率领军队,于是便硬着头皮回答道:“父亲,这片区域太宽阔了,我只是担心您找不到他们,或者是过度分摊了兵力……”

听过儿子的一番话之后,何塞骑士有些懊恼似的说道:“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们的土地,就连树上有几只鸟,我们也应该弄得清楚,怎么可能会找不到一群身上带着这么臭鱼腥味的草原人?年轻啊,太年轻了。看来我的将军只教会了你理论,在实践的方面,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何塞骑士的一番话说的一众赶来支援的几位卫队的队长有些羞臊,他们低下了头,韦迪亚骑士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可他们可是打过“大仗”的人,怎么能头脑一热就跟着凑起了热闹呢?

但韦迪亚此时却在心中另有一番疑问,所谓的“闻着咸鱼味”并不能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正当他准备开口的时候,一直骑在马上,困得颇有几分神魂颠倒的柯南有些幽怨似的问道:“骑士大人,既然您已经取得了如此辉煌的胜利,那为什么不赶紧回到城镇里面修整一番呢?倒也省的汉姆斯大人为您提心吊胆,您可知道,瓦卢诺的教士们可都在用着心为您做祈祷呢。”

正当他们在闲谈之时,一位骑着马的佣兵从河流远处赶了过来,他顾不上朝着何塞骑士行李,只是急匆匆的喊道:“大人,东边!东边!”

韦迪亚和柯南听不懂其中的含义,但何塞骑士却愈发的打起了精神,全然不像是一夜未眠的样子,眼看着就要发号施令,准备带着部队往东赶去。

佣兵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望向了韦迪亚的队伍,有些呆滞的看了这数百人好一会之后,才转过头去,准备跟何塞骑士进一步汇报自己的所见,但何塞骑士此时已经不在刚才的位置,佣兵赶忙四下里找了一遍,最终在东部的林地中找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约莫着是何塞骑士的英姿。

整个瓦卢诺就没有比何塞骑士更懂骑马的大普鲁斯人,甚至是那些号称是马背上长大的草原人,单单抡起骑术来说,何塞骑士也不会差多少。佣兵自知是追他不上,于是便干脆一边追赶他的步伐,同时又朝着何塞骑士的背影大喊起来。

“大人!东边,只有痕迹!痕迹!”

佣兵破铜锣似的嗓音将何塞骑士紧紧的拽了回来,胯下杂毛色的战马还肆陆陆的发出些许的声响。望着这一幕,柯南的脸上露出几丝尴尬的神色,但韦迪亚和一众卫士们却显得有些习以为常。

何塞骑士有些诧异的转过身,脸上挂了几分颜色:“他们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过去了?还是一群重骑兵!”

佣兵有些失落似的点了点头,随即说道:“大人,根据我去现场的判断,就应该是昨晚我们在和草原人作战的时候,沿着另外那条路溜出去了。”

韦迪亚的喉咙很是轻微的滚动了两下,但是嘴巴最终没有张开。

骑士却是不以为然的说道:“既然他们走了,那就叫他们走了算吧,反正,既然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的地方,那边也是算不上敌人了。”

柯南很是贴心的凑上去,想要说两句话应和一下何塞骑士,但骑士却绕开了那匹幼小的草原马,径直前往了城镇的方向,口中还低声哼唱着些不知名的小调,很是有几分悠闲的感觉,但放在现在这个剑拔弩张的场合,却是有些别扭。

刚刚才刚向何塞骑士汇报过的佣兵先是策马朝着骑士的方向奔了几步,但最终还是朝着柯南的方向调转了一下马头,他好是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抱怨似的朝着柯南丢下了一句不轻不重的话,随后才扬长而去。

“戴维斯大人,您……无论怎么样,您才是这里的领主,我可以不把那些人当一回事,头儿可以不把他们当一回事,但你不能不把它们当一回事,您能明白吗?您是这里的领主,虽然还只是个孩子,神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正当柯南跨在马背上,咀嚼那句佣兵留下的一番话时候,走在归程的何塞骑士的眼中却完全是另外一副景象。

一小队携带着盔甲的骑兵冲进一个又一个的村落,他们训练有素,而且士气高涨,就像是一把把活的利剑一般,将自己最锋利,最不柔软的部分刺进那些手无寸铁的人体内。不管你是战士、贵族,还是老人和孩子。总之,那些骑士似乎生来唯一的使命便是,染红村落里唯一的街道,随后将街道和两旁的帐篷全部焚烧成一片灰烬,只有将那些人变成一堆散发着异样香味的焦炭,和一片毫无意义的灰色气体时,那些骑士才会满意的前往下一个地方。

何塞本以为自己能忘掉这些过往,和模糊不清的回忆,可它们总是在一个不经意之间就会回到身边来。

就好像自己和他唯一的爱人相见时那天的回忆。

而当时他的还只是一个比韦迪亚稍大不了几岁的少年,走在军队中,为一个看上去威风凛凛的骑士老爷牵马,喂马,和在战场上为他们准备兵器,甚至是扒死人的尸体。

不只是他,当时的军营中,做这些工作的人还远不在少数,这些人的年纪普遍要比何塞大上不少,都是来自各地的一些农民。

何塞不喜欢这份在那些农民们眼中看起来来之不易的工作。

“你真的应该知足了,每天跟老爷们说两句话,然后喂喂马,然后就能换来一天的饱饭。这可都是很难得的机会啊!”

当然,何塞知道,在那些日子里,叫那些农民们感到工作中最快的部分不是跟骑士聊天,也不是去喂马,而是在打扫战场的时候,不经意间的从那些死去的士兵们身上摸出些小玩意来。他们把这些东西视为值得珍藏的宝藏,有时候还会因为这点东西打上一架。

而他,何塞,虽然只是一个不知道父母是从哪里来,甚至连大普鲁斯语都读不好的野小子,却是完全看不上这些个东西,他甚至会感到那些炫耀自己身上挂满了“宝贝”的农夫们身上发出的瑟瑟响声感到难堪,甚至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痛苦。

在阿巴斯奇亚国王的军队中,对于这些农夫的待遇已经是最好的,不是因为他一天管一顿饭,区别于其他领主统帅士兵时候用的两天一顿,战前加餐,而是一种希望。

农夫可以用敌人的首级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士兵,而士兵也可以通过敌人的性命来为自己换取赏钱,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在何塞才刚入伍不久的时候,就听闻过一个传说,一位南方的农夫,在军队中服役几年之后,换到了大量的赏钱,回家就在部落里面娶了最好看的姑娘做老婆。

那个时候,士兵们不仅仅是为了国王打仗,更是为了自己。

何塞的年纪还没有长到会对漂亮的姑娘动心,但他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这种东西给了他强烈的占有**。士兵们可以挤在帐篷里面睡觉,而那些为士兵搭帐篷的农夫,却只能守着燃尽的木炭灰过夜。

虽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对于亚唛人有刻骨铭心的仇恨,但他还是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偷偷的在身上藏了一块磨尖了的石头,准备寻找自己的时机。

当年的费利佩大帝已经在对亚唛人的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亚唛人失去了在塞普鲁斯的大部分殖民地,他们守着最后的几个殖民点负隅顽抗,为了那些在南方还没来的及运走的财富和奴隶战斗。

曾经高高在上的亚唛人,变成了一群无家可归的难民,他们带着身上能携带的一点点财富,从藏觅的山堡中爬出来,趁着夜色和他们的军队汇合。而在这个过程中,像是何塞一般有野心的农夫便是有了机会。

然而,不同于那些已经成年长大的农夫,何塞当年还只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用一块石头就像杀掉一个人,未免显得太过奇幻一些。军营中的军需官看到了这个独自再努力的孩子,他来自南方的庄园,以为何塞同样是个饱受过苦难的塞普鲁斯人。

如果不是那个军官一时的怜悯,也许便再没有如今的何塞骑士。军官只是大量了一眼他瘦弱的手臂,便将准备送给他的铁剑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小小的匕首。

“躲起来,抓住猎物的脚腕,然后把他掀翻在地上,最后割掉他的喉咙。”

这便是何塞在大普鲁斯学会的第一件事,如何用一个孩子的力气,杀掉一个成年人。

是夜,他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隔着老远的地方,就能闻到他身上那股特殊的香气。亚唛人的家乡有大量的香料产出,而他们的贵族,干过的最常见的事情,就是用香料涂抹自己的身体,据说,还是一种敬神的方法。但现在却成为了他们身上催命的符。

那位亚唛贵族完全是个外行,他不断的朝着远处看,想要找到可能的大普鲁斯士兵身上的影子,但却完全不懂得兼顾自己的脚下。

在他小心翼翼的迈过一道山坡的时候,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了他还在试图掌握平衡的脚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何塞天生就有这种天赋,即使是用十几岁的身体,去对抗一个成年人,在哪个年代,正是有这么多“有天赋的年轻人”累月的进攻下,才叫亚唛人真的失去了对局面的掌控。

伴随着少年稚嫩的战吼,才仅仅几个回合的交手,男人变成了尸体,有些脱力的何塞心满意足的枕在尸体柔软的肚皮上,像是在怀里抱着一只还在冒着血的破麻袋。

良久,那个从利维特跑来的外乡人从地上站了起来,作为一个真正的大普鲁斯战士,开始做起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割头。大普鲁斯的首级计功勋的制度决定了,无论对于谁来说,敌人的首级都是极其重要的。何塞对做这种事情早已经得心应手,此时第一次为自己割头,心情更是愉快,嘴上甚至在不经意间低声哼唱起小曲。

其实,在一片敌我不明的夜里,哼唱小曲就好比自杀一般。

何塞当然完全了解这件事,但不知怎的,在模糊的记忆中,那天夜色深沉,而晚风浮动,好似能掩盖一切不合乎长情之事,有好像他从此后近三十年的人生,漆黑一片,叫人看不透前方,摸不着方向,但又好似夏日的凉风,恰如其分的抚慰了他内心中的狂躁与不安稳。

少年轻快的歌声透过深深的夜色,混合着些还带着惊恐的血腥味,调子却是一只求偶的小调,它本是以一个中年人回忆青春的口吻所做,以一个稚嫩的童声所歌唱,自然是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诡异与奇特。但,无论如何何塞当年并不明白这首歌的深意,他只是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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