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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娘是个小画手 第106章

作者:浴火小熊猫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3-12-27 07:50:51 来源:免费小说

  往年画院的考试哪一年也没今年这样引人注目,很快画院中有资格成为考官的画师们都开始受惠了——他们的画在书画铺子中涨价了。

  有几个画师还找了书斋开起个人画展。

  有钱大家一起赚,有名大家一起出,这个滋味可真不错啊!享受到人气福利的画师们都说,玄玑兄真神人也。要是没她这么爱折腾,哪有我们的事儿呢!开画展?粉丝见面会?拜托,我们知道自己长啥样,搁在以往,根本不可能的好嘛。但自从韩玄玑开了先河,画师开画展、在书斋讲谈蔚然成风。

  大周已经太平了一百多年了,国富民安,经济富裕了,人们群众的文化需求就日益增长,京畿又是天下最富庶太平的地界,若论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人口数量,没一个城市能超过京城的。

  瑶光和定寻说到此事时再次庆幸自己来的是个太平盛世,“若非如此,哪有人有闲心听书看画?”

  定寻“嗯”了一声,“如此说来,当今圣上也还算是个不错的皇帝了?”

  瑶光嘻嘻一笑,随口说,“跟穆宗皇帝比不了。”她见定寻抿起双唇,似有不悦之意,赶紧又补充,“可也差不太多啦!”定寻这才笑起来。

  瑶光靠在他手臂上微笑,又伸手抚摸他鬓角脸颊,“我看你这两次来总是神色郁郁,像是有什么心事,你怎么了?”莫非,你也听说端王要回京了?唉,想不听说都难。端王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名人。

  定寻神情温柔,定定地看了瑶光一会儿道:“确实是有些事情让我心忧。可不管怎么样……”他忽然对她笑起来,“我一看到你,就觉得,管他再怎么为难的事,都不算什么,都是值得的。”

  瑶光不知道定寻会觉得什么是为难的事,但对她而言,楷书之后有行书,行书之后还有草书,画画的人不仅要会画,还要会题字,题画若只用前人陈句还始终缺了那么点意思……学习才是世上最为难的事。

  定寻这天带了一本册子来给她看,上面全是各种印章印的朱砂印子,原来这册子叫“印谱”,收集了诸名家篆刻图章,实在难得。

  两人并坐于书案前,他跟她细细讲何为“兰带”“双钩”,印章纤巧秀气的好处在哪里,大气朴拙的好处又在哪里,做印章的石头有哪些,田黄,青田冻石,鸡血石等等因何而贵。

  瑶光其实原本对这些东西没太大兴趣,从前薛娘子也讲过几句,她听得哈欠连天,可大约这是要看缘分的吧,定寻讲的时候,她就听得挺认真挺开心的。

  定寻跟她说:“你现在也是成名画家了,总不好对这些一无所知。等你字练得再好些了,我教你刻印章。”

  瑶光觉着自己这个师父简直认得太值了,紧紧搂住他手臂小鸡啄米点头。

  定寻笑着摸摸她头顶,从怀里拿出一枚小印章给她,“我给你做了枚闲章,你拿着玩吧。”

  瑶光接过来一看,这枚印章的石头一半橙红一半雪白,其间还有些小黑点,仿佛玛瑙。石头不贵重,可是妙啊!印章上坐着一只头戴花环眯眼笑的小狐狸,尾巴盘在前爪前,尾巴尖是白色,尖端还有几点黑色,狐狸藏于尾后的四个爪子也刚好是黑色。

  瑶光看到这印章的样子就喜爱得不得了,翻过来一看上面刻了两个小篆:天书。再一细看,印章刻面上有许多石头本身的黑点,一个个宛如蝌蚪文,两侧边缘刻着许多书页般的细痕,这可不就是一本天书的样子么?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推定寻一把,“你这个不正经的道长!”

  定寻也笑了。

  瑶光将这枚小印章视如珍宝,当晚回去就叫竹叶打了络子,再加一个小珍珠和丝线穗子,把它当项链一样戴在脖子上。

  转眼又是数日。

  这天上午,瑶光正在明月道院偏殿给学生们讲考前重点,珂珂忽然来了,“道长,有客来访。”

  瑶光一怔,“来的是谁?”

  珂珂含笑不言,给了她一个“还要我说么”的猥琐眼神。

  瑶光的心立即悬起来,又啪嗒一下落在地上。

  瑶光回到自己居所前厅一看,她那位客人长身玉立,穿着一身绯红圆领箭袖,背对着厅门而立,不是端王是谁。

  她轻叹一声,“六郎。”

  他转过头,脸上悲喜难辨,怔怔地看着她走到近前,才展颜一笑,柔声问:“你好么?”

  作者有话要说:

  大噶好!我是萌萌哒存稿箱。留言啊,等作者回来会按章节发红包的。么么哒!

  第133章 拔剑

  从去年年底端王出京到今日相逢,过了半年有余。

  瑶光回想这半年多来发生的事只觉得时光如梭世事难料。

  再看端王他依旧玉人一般只是神色间颇显风霜之色。

  她微笑着行个礼,“你好么?上次白校尉来送信……”

  她还说完,端王截住话头道“他说你病了。现在可好了?”说着身形一动,疾步走向瑶光可到了和她一步之遥时,他又突兀地停下来轻笑一声,“想来是好了。”

  瑶光只浅笑不语,突然想到“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听说……”

  端王收敛笑意“我这次出京虽非武官可大周律令亲王藩王回京之前都要先上摺有了圣命才能入京城。我今早到了雍县才派人送了摺子,这一来一回,最快怕也得到过午了。等陛下传旨叫我进宫述职,怕是好几天不得空所以……所以……”他重复了两次“所以”,才终于说,“我想先来看看你。”

  瑶光忽然间觉得两颊发烫,心里连道“唉,你不用这样子。我可不想觉得对不起你。”停了一刻,她问他,“你在廖城病得如何了?现在都好了么?白校尉走得太急,也没跟人说你病了,我——我后来……”

  她心中斟酌,要怎么陈述才能说明了情况,又不至于让他误会多心,正皱眉踌躇时,听见他叹了口气,“我都知道了。你第二天去找他,他却已经走了。”

  瑶光点了点头,强忍住没吐槽白小哥。

  “白久天人虽不机灵,倒是真给我捎了些你写的话本子。”端王又笑了,上下打量打量瑶光,“你今天这打扮,真和你画的狐女有几分像……”他说着,目光如胶似漆,紧紧缠在瑶光身上,眉宇间笑意越来越浓。

  瑶光被他灼灼目光看得心慌意乱,勉强微笑,“我这么穿,是为了行动方便。”她今天依旧穿的是箭袖袍,近日来她又要练书法练剑,又要指点学生,给她们示范作画的技巧,宽袍大袖实在不方便。她已经有好长一段日子没再穿其他样式的衣服了。

  她不自在地轻咳一声,习惯性地想请端王去书房坐,可立即又觉得不妥。

  于是她站在地上愣了愣,尴尬笑道:“坐吧。”

  端王倒是听她指使,两人分宾主坐了,瑶光想起端王形色匆匆,不知道吃了早餐没有,忙问他,“你饿不饿?想吃点什么?我让她们……”

  端王笑着摆了摆手,“你不用忙。我好好的。倒是你信中说现在在画院开讲了,现在如何了?老黄和楚胖子那几个人能服你么?我还听说你常去雪砚斋这些书画铺子讲谈?”

  瑶光苦笑,“唉,什么服不服的,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不服,我也没有办法,难道我还能打人家一顿么?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嘛。但要是能提携他们一起赚钱出名,他们也还对我客气。再说讲谈的事,唉……”

  端王细细问起画院讲谈的事,瑶光一一讲了。坐了一会儿,她忍不住频繁换坐姿,她一向最讨厌这种硬木椅子,要坐得四平八稳必得双臂放在两扶手上,双脚踏在脚枨上纹丝不动,宛如人被椅子附体了一般,如同受刑。

  端王早看出她坐得难受,抿唇轻笑,“我看,你还是去书房接着说吧。”

  瑶光叹气,“明月道院哪里都好,就是没有我自己的那些舒服家具,可梨溪山上寸土寸金,我带着这么一帮学生,又要天天教她们画画,可没法安置。”

  端王笑问,“那你为什么不叫人再打一些你翠谷别院中那样的家具呢?”

  瑶光摇了摇头,笑而不答,请端王去书房坐。在她看来,这里只是暂住之所,主人是丰荣公主,她哪里那么大脸,将人家的家具换了?唉,想起这事,她就郁闷。什么时候,她才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院子?翠谷别院虽然好,但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她了。

  到了书房,瑶光请端王在窗前一张摇椅上坐了,又给他倒了杯茶水,“我这几天有些咳嗽,她们熬了一味枇杷茶,润肺清火,倒还挺好喝的,你尝尝吧。”

  端王接过小瓷杯喝了一口,只觉又苦又涩还带着种怪怪的甜味,勉强咽了下去轻声道:“我在南郊有一处别墅,虽然景致不如这里,不过,你要是想当学堂用,是尽够了。”

  瑶光感激地看看他,“多谢你好意。景致不景致倒不重要,我留在这儿,是因为明月道院东西两殿壁画可做参照,如果有人看了壁画想要来拜师,那就更好了。”

  她岔开话,问起陇西现在如何了。

  说起这事,端王郑重道:“真要多谢你。你几次建言,都很有用。”至于上次她建议在荒地养羊的事,他和当地官员商量时倒还真有几个从前在西北待过的官吏略懂,不过,不管是西北、陇西或蜀东,这些地方并没有绵羊,都是山羊,不知道山羊的羊毛能不能纺线,总之,先放了一些在荒地上养着吧……

  “山羊绒也可以纺线。我就用山羊绒纺线做过披肩,我拿给你看。”瑶光忙从自己坐的摇椅上站起来,急匆匆去了卧室,翻开箱笼,取了那条羊绒披肩回来,递到端王面前,“其实这种羊绒比羊毛更柔软更保暖,只是不容易收集。你摸摸,是不是?”

  端王一手端着茶杯,四下看了看不知该将杯子放在哪儿,瑶光这书房比翠谷中的更大,也更乱了,简直和老郡主那起居室一个风格,房中又是短榻又是摇椅,地上铺着地毡,摆了两张大案和四五张黑漆小几,密不透风,疏可走马,该用着什么东西的时候却永远找不到它,离他最近的小方几也有三尺远,他想站起来,不想身子才一动,椅子忽悠一下晃起来,手里那盏茶泼得十分均匀,将两人各自泼湿了一片——他忘了自己坐的是一把摇椅了,谁会把摇椅放在书房呢?

  瑶光本来从端王一来就绷着一根弦,十分紧张,这时更觉慌乱。她把披巾揉成一团往端王胸口一按,胡乱擦了几下,又觉得此举不妥,赶紧把手里的披巾扔到他身上,“你——”你自己擦吧?“我——”我不是故意的?唉……

  她颓然叹气,闭着眼睛摇头,不行,不行。我得赶快跟他说明白了,我另有所爱了,“我——”

  她刚一开口,就被他用力一拉,跌坐在他腿上,摇椅承着两人重量,轻轻嘎嘎而响,晃悠起来。

  突然的失重让瑶光感到如置身于船中,小船下,暗流汹涌,小船上的另一个人用双臂紧紧抱住她。这个拥抱让她更加惊慌,她本能地挣扎地两下,摇椅晃得更厉害了,他身上熟悉的香气和灼热的体温一起笼罩住她,缠绕住她,耳边就是他的呼吸和低沉声音,“瑶光,我很想你。见到你之后,反而想的更厉害了。”

  瑶光觉得自己像是站在一座高高的吊桥上,桥晃得厉害,下面是深不见底的山谷,心跳得疯狂,双手推拒,扭动身子,猛地跳起来,踉跄着站到了地上,仓皇之间,他的那个吻落在她右颈边上,仿佛还滚烫着,她不自觉地用手捂住那一处,不敢直视他,急促呼吸了几下,才说,“六郎,你大约是忘了此前我在信中所说的话了。”

  端王站起来,微笑走过来,垂首看一眼自己胸口的水渍,“你说……”他看着她,忽然停住,微微皱了皱眉,脸上的笑意一点点退去,渐渐抿紧了唇。

  他目不转睛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低声说:“看着我。”

  她轻轻呼一口气,睫毛颤了颤,梗着脖子,不往他脸上看,只盯着他袍角金丝织就的云纹。

  他沉声又说了一遍,“看着我。”

  这一瞬间,瑶光又想起了去年两人不欢而散的情景,壁炉里火声哔剥,门外是沉郁寒冷的风,还有她亲手拆掉的那只织了一半的手套,她闭着眼睛拆的,听见毛线敕喇敕喇被拆散的声音时心里像有一团荆棘缠的线团,浇上了烈酒,又点燃了火。

  她深深呼吸几次,抬眸和他对视着,“太难受了。经历过一次就够了。算了吧,六郎。”

  他轻哼一声,忽然看向书案后那面墙上挂的宝剑,再缓缓将目光移回到她脸上,“哦,原来如此。”

  瑶光此时反觉得轻松了,昂首道:“不错。我喜欢上别人了。”

  端王面如寒霜,却微笑着,指着那把剑问,“这是那人送给你的定情之物?”

  瑶光没有回答,只是说,“多说无益。六郎,你我相知一场,何必这样?”

  他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长叹一声,苦笑道:“你说得对。是我想差了。”他胸口上下起伏,初时十分急促,渐渐终于平缓下来,瑶光那颗狂跳的心也跟着平静下来。

  他皱眉看着她,笑意十分苦涩,“不管怎样,你我相知一场,他日你若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我……我总是……唉。”他笑了一声,拔步向外走去,瑶光望着他的后背,很想再说些什么,可又觉得说什么都是徒劳。

  就在这时,端王突然折身回来,纵步探身,手一挥就将墙上的剑拔了出来,瑶光本已落下的心腾地一下又跳到了喉咙口,不禁轻轻“啊”了一声,不料,端王也轻声“啊”了一声,颇有惊讶之意,他凝眸盯着剑身,轻轻抚了抚剑锋,剑锋寒光映在他俊眼修眉上,照得他眸光宛如冰雪,陡然间,他双眉直竖,脸和脖子涨红,像是暴怒到了极点,他转过脸,斜睨着她,冷笑道:“好。好!真好!”

  瑶光全身冰冷,心脏虽然狂奔乱跳,可是泵出的却不是热血是雪浆,别说每根肌肉就连每根头发丝都冻结了,心底一个声音不断说:完了,完了……原来大反派发疯时受害者不是不想反抗,是被这种反派气场吓得根本动不了失去反抗能力。完了。不不不,我不能死,我还有好多事要干呢!赶快!运气!定寻教的口诀第一句是什么?紫府调气会丹田……

  她呆愣着,端王又干了件让她意想不到的事——他一剑挥起,“啪”一声将旁边的书案斩成了两段!

  瑶光这次连惊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双手抬起捂在脸前,自己都不知道是要捂耳朵还是捂双眼,完全是极度惊吓时身体的自然反应。

  案上的笔墨纸砚水盂等物哗啦啦跌在地上,碎成一片,瓷片、水珠、墨汁溅了一地一墙。

  端王反手还剑入鞘,对她笑笑,“吓着你了吧?我不是故意的,只是真的按捺不住。我这就走了。”

  言毕,他没事人似的迈步出去了,除了步子迈得较快,意态潇洒,全然看不出刚才的暴怒之态。挂在墙上的剑只有剑穗轻轻颤动了几下,若非一地狼藉,谁也想不到刚才那几秒钟内发生了一场地震海啸般的大灾难。

  瑶光吞咽了几下,那颗小心脏才终于从喉头回到了胸腔,双手却依旧颤抖着。

  耳房中的丫鬟大约是听到了这书案瓷器碎裂的声音,这时走到了廊下问:“道长,何事?”

  瑶光深呼吸几次,伸手取了剑挂在腰间,匆匆跑出来,对那丫鬟说,“我出去一趟。”

  她追出去,却没见到端王,只听仆婢说他已经带着人骑马走了。

  瑶光赶快骑上马去追,心头乱颤。

  刚才她是吓傻了,端王一走,她停机的大脑哗哗运转,顿时出了一身冷汗——端王为什么要拔剑?拔剑后为什么又惊讶又暴怒?

  定寻说过,这把剑是他从前佩剑,如果两人认识并且还相熟……剑名霜禽,因剑刃纹路如霜花禽羽。

  端王现在是要去干什么?

  完了完了!一定是要去找定寻套麻袋了!——他认得那把剑。

  一人做事一人当,有事冲我来,是我移情别恋,你搞这么大干什么?

  瑶光焦急之下快马加鞭,竟然很快追上了端王一行,她急得高喊:“六郎——”

  端王听见她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马不停蹄,可他的男团小哥哥们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听见叫声一看是韩瑶光骑马追来,心里想什么的都有,不少人大为艳羡:端王殿下你上辈子做了什么,能让韩瑶光这样的不世出的美人赶马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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