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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网 > 灵异 > 软萌女法师 > 第7章 清远山上的菜鸡互啄

软萌女法师 第7章 清远山上的菜鸡互啄

作者:南宫煮酒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3-12-31 09:07:18 来源:88小说

镜池观是清远山上唯一的道观,因周围山困水阻形成困龙之势,所以但凡有点眼力的都不会在此开设道堂。

镜池观说是观,其实也就三间草舍,内堂设了香案,挂了三清祖师画像而已。

因堂前苍劲有力的“镜池草堂”四个字,又是修道之所,故而人称镜池观。

虽说远近只此一家,香火却不甚鼎盛。缘是地处偏僻,且观中的诲极道长极少在镇上走动,致使整个道观是鲜为人知。

方凌自小就在镜池观长大。他爹是观里的道士,只不过是半路出家,会些断字相面、卜卦算命的本事,在远川镇也没什么名气。

要说他们父女俩也并非本地人氏,落脚到此处也是有一段机缘的。

话说方凌生下来便是一个病儿,一双眼睛犹如覆了一层白膜一般,瞧不出一丝黑眼仁。

而她娘当年生产之后,本就体虚,又恰好赶上百年不遇的大旱,人多无食。一路逃难辗转奔波,便一病不起,在方凌不到一岁时就撒手西去。

适时灾兵四起,朝廷大肆讨伐征兵。方长清携幼女脚不敢停,夜不敢寐,终于逃到这里。

远川镇地处偏僻,且年年水涝,是以旱灾兵患倒是都未有波及。

但是乡邻们一听方长清的老婆在逃难之时染病而亡,怀里这几个月大的女婴不睁眼还好,一睁眼竟全无瞳仁,很是骇人,便无一人敢收留。

远川镇虽是个穷乡僻壤,却也知道外面很多地方灾后疾疫。谁知道他老婆染得什么疾?这女婴又得的什么病?万一是瘟疫,全镇的人那都是跑不掉的。

所幸走投无路之时在清远山遇见了诲极道长。

道长是真正的隐士高人,道法精湛,功力深厚,唯独卜卦算命一术不甚精纯。

这日诲极道长因想起长久未曾卜卦,便取出卦板卜了一道,谁知卦象竟然显示今日师徒之缘将至。

诲极隐居半生,从未收过徒弟,便饶有兴致地等了一日。

天将黑透之时才遇到了误打误撞来到此处的方长清父女。遂收留了父女二人,并收方父为徒,赐道号长清。

只可惜方长清彼时已过了而立之年,自小无筑基,悟性又极差,已无法炼精化气,多数道家术法均无法修习。

诲极道长这徒儿收得颇为后悔,一时意气用事索性将自己一手卜卦看相的本事传给了方长清。

好在方长清一路逃难,别的没学会倒是练就了一双好眼力,见人下菜,信口开河,阿谀讨好那是信手拈来,十分熟练。

算起来诲极道长也算是因材施教了。

后来相处得久了,发觉方长清倒也算得上忠孝仁义,尊师重道。便又传了他些浅薄医术,也算是个正经本事,往后也能谋个正经营生。

而方凌彼时正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年龄,但碍于眼盲,什么也看不见。许是正因为她看不见,造就了她听觉触感异于常人的好处。

深山老林,会叫的鸟儿野兽有千百种之多,但她仅凭一双耳朵便能分辨出其品类,也算是很有些天赋异禀的意思了。

便是那一双盲眼,却也属于世间难得一见的天生异象。稍加指引,视阴阳辨生气自是不在话下。

若是再能好好调治,冲破这一叶障目,届时双目齐修,那便是天生的阴阳眼,天眼聪了,倒是个修行的好苗子。

若非自己师门向来不收女弟子,他都要怀疑当初那一卦真真是卜得不错的,只是收错了徒弟。

诲极道长望着门外忙进忙出的方长清就忍不住一阵叹息。

不过方长清胜在为人老实勤快。房前屋后地垦了几分荒地,除去每日早晚课之外,还时不时地再到镇上卖点平安符,接点治丧的活计,道术上虽是指不上,生活上倒是很靠得住。

只是方长清忙于生计,小方凌大多数时候便只能跟着诲极道长。

所幸这一老一小极其投缘。

方凌幼时经常哭闹,但若是听见道长诵读经书的声音,便会开心地笑起来。许是因为眼睛看不见心生恐惧,听见旁边有人说话便不再害怕。

是以方凌自小便是听着经书典籍长大,牙牙学语便学得是三清法咒。

修行是很需要天赋的一件事,灵觉通便样样通,是以方凌时年不过六岁便能引灵力灌入正阳符,但方长清却不行。

当然,红眼獠牙鬼始终是不承认这一点的。在他看来,这样的小破孩儿,能修出什么正经灵力?不过仗着法器罢了。

是以,自从薛老四那件事之后,二人结下了梁子,这一人一鬼便没有几日消停过,几乎每过一阵子便要掐上那么几回。

方凌因双眼初辨颜色,恨不得一下子将这人世间的所有风光一一领略一遍。

偏生诲极道长又是个化外之人,且修得又是逍遥道,对女子的那一套深闺律令是嗤之以鼻。

每日除了教她识文断字,习些简单的拳脚功夫,别的时候一概放养。整日里除了上树捉鸟,便是下河摸鱼,扑腾玩闹,毫无规矩。

这倒给红眼獠牙鬼创造了很多机会。虽然碍于方凌随身佩戴的铃环,倒也不敢轻易造次。

但令方凌十分恼火的是,这厮虽是没什么大得能耐,但却极善变化,一手鬼遮眼使得是炉火纯青。时常躲在犄角旮旯化作各种恐怖形态攻其不备,且屡屡得手。

可胆子这东西本就是越练越大。慢慢的,随着时间推移,方凌硬生生地让这厮给逼成了十足的神经大条。

红眼儿也是个颇有些脑子的家伙。发现这招不好使了,便又开始琢磨起了新花样。

要说方凌害怕的东西,正如她自己所述,无非就两个极端,一个是无足软体的,例如蛇,蚯蚓,蚂蟥一类。另一个则是多足甲壳的,且足越多越害怕,就如蝎子,蜈蚣,沙蚕一类,而百足虫更是荣登终极恐怖之首。

自打红眼儿摸清了方凌的底细,便越发地变本加厉起来。

拔个葱能带出一窝纠缠扭曲的蚯蚓,摸个鱼能摸出一条八尺大蛇,随便踩到个草窝子都能踩出一窝密密麻麻的地虱婆。

总之这厮是秉着吓不死你恶心死你的宗旨,日复一日,没完没了。

更过分的是,方长清难得带方凌下回馆子,眼见那红眼儿飘飘然地也跟了进来。大庭广众之下,方凌不便搭理他。

红眼儿各种找茬无果后,竟丧心病狂地将好好一碗白米饭幻化成了蛆。虽说明知是个障眼法,但看着满碗蠕动的小白虫子,方凌还是将隔夜的饭都吐了出来。

几日之后,思索着方凌连日里食不下咽,方长清特地又大方了一回。

还是那个馆子,还是父女二人,这回方凌做了十足的准备,断不能再输给了那厮。

是以,在她发现菜里赫然躺着一条肥肥胖胖的菜青虫时,毅然决然地特地将那条虫子挑了出来,丢进嘴里大嚼特嚼。

方长清瞠目结舌地望着自家宝贝女儿道:“近期伙食委实清淡了些,但这菜青虫怕是也不能吃的吧?”

方凌闻言顿时又吐得昏天黑地。

如此数次,方凌忍无可忍,真恨不得将那红眼儿捉了剥皮抽筋。

可奈何自己也没习得什么正经本事,顶多就是偶尔拐了爷爷的浮尘抽他两鞭子。

但说到底,这俩冤家还是我弄不死你,你也休想降服了我。

直到一年后的秋天,这平衡终于被彻底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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