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古典架空 > 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 第40章 刚开局就被飞龙骑脸

张伟扭头看向姜白,沉声开口:

“被害人姜白先生,在事情发生之前,曾先后两次遇到过我的当事人遛狗不牵绳,案发当晚是第三次。”

“我是不是可以认定为,被害人理应对‘遛狗不牵绳’这件事有所预见?并对由此可能引发的危险有所预见!”

“除此之外,我的当事人每晚遛狗的时间和路线均为固定,也就是说,只要别人留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规律。”

“而被害人姜先生,却偏偏在我的当事人遛狗回家的时间和必经之路上,与之‘偶遇’。”

张伟的目光骤然之间变得犀利,语气也加重了几分:“我有理由怀疑,被害人是刻意为之,他的行为,有故意钓鱼的嫌疑。”

“请求法官和各位陪审员,可以着重考虑这个可能。”

赔肯定是要赔的。

牢也肯定是要坐的。

但赔多赔少,坐几年牢,还是有操作空间的。

而张伟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突破口,尽量为他的当事人争取减刑。

“被害人,对于被告律师的陈述,你有什么想说的?”

法官看向姜白。

姜白微笑起身,看着对面的张伟,开口道:“张律师,我想请问,我国哪条法律规定了,不可以在晚上带着价值两百万的古董青花瓷出门?”

还没等张伟回话,姜白便看向法官,说道:“法官阁下,我首先要阐明一点,我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并无任何僭越之举。”

“被告律师认为我应当有所预见,这个说法我并不赞同。”

“在第二次遇到被告人遛狗不牵绳的时候,我曾向长河街道派出所报警,民警同志赶到后,也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而被告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会进行改正。”

“我充分相信被告人当时有悔过之心,谁能想到她非但没有悔过,反而变本加厉!”

“而且我提供给警方的视频证据中足以显示,在案发当晚,我曾对被告进行过必要的提醒,但是很可惜,被告并未理会,依旧我行我素,这才酿下大祸。”

“以上所说,皆有证据。”

“我并不认为我在这件事情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也并不承认被告律师的指控。”

“我的陈述完了。”

说完,姜白坐了回去。

张伟微微皱眉,体会到了姜白的难缠。

虽然此前在蓝水咖啡馆里,两人有过类似的对话,但那次跟现在毕竟不一样,一个是私下交谈,而另一个,则是在审判庭,当着法官和陪审员的面进行辩论。

张伟知道姜白有自己的一套解释。

他就是在赌,赌姜白会临场紧张,发挥出错,让他抓住破绽。

但是很可惜,他失败了。

姜白的表现堪称完美,没有任何破绽。

不过张伟并不会就此放弃,他紧接着说道:“姜白先生,既然你坚持声称一切是意外,那么你如何解释现场视频的来源呢?既然是偶遇,你为何会准备好录像设备呢?”

姜白从容不迫的说道:“那个青花瓷是我给我父亲准备的生日礼物,当晚我带着青花瓷出门,便是要将其邮寄回家里去。之所以拍视频,是因为我想记录这个过程,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很难以理解的事情。”

话音刚落,张伟立刻开口。

双方随即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检察官沈天赐也参与进来。

张伟用出了毕生所学,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错过任何一个可以发挥的点。

他从一些很小,很容易被人忽略的方面入手,据理力争,慷慨陈词。

客观来说。

张伟,绝对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思维敏捷,逻辑清晰的律师。

在专业领取,他没有任何问题。

他所欠缺的,只是亿点点运气……

虽然张伟很专业,但沈天赐也不差,各种辩证,反驳全都合情合理,话语铿锵有力。

相比之下,姜白的存在感反倒是最弱的。

这毕竟不是他的专业。

控方这边的主力还是沈天赐。

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

上演了一场激烈的法庭辩论。

大半个小时后。

“咚!”

法官敲响法槌,“暂时休庭半小时。”

随后便和陪审员退了出去。

魏冬花连忙向着张伟问道:“张律师,怎么样?你有没有把握帮我减刑?”

张伟微微一笑,说道:“魏女士你放心,只要你听我吩咐,我有把握把你的刑期减到十年以下。”

魏冬花:┌(。Д。)┐

十年……

十年以后出来,她已经是个老太婆了。

但相比十三年,十年总归是好了很多。

……

半小时一晃而过。

“咚!”

随着法槌落下,重新开庭。

法官说道:“现在继续法庭辩论,请被告律师发言。”

张伟当即起身说道:“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方当事人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供认不讳,愿意积极认罪。”

魏冬花懵了。

怎么突然就投降了?

“张……”

魏冬花张了张嘴,想阻止张伟。

但她立刻想到休庭期间张伟对自己的警告。

连忙捂住嘴巴。

但眼神中还是透露着浓浓的不安。

张伟话锋一转,继续说道:“但是,在寻衅滋事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上,我方当事人并非主犯!”

“她是被人怂恿,受人诱导,一时失察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这两个事件当中,马丽女士为最初倡议者,焦胜美女士和我的当事人,都是在她的诱导下才会做出后面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张伟嘴角上扬,露出一丝笑容,

“很显然,我的当事人符合从犯的定义,应当被认定为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张伟的声音,响彻在审判庭。

虽然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辩解中,他并未占得上风。

但是他并未放弃。

而是另辟蹊径,转战另一处战场。

将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犯,推到了马丽身上。

毕竟,魏冬花才是他的当事人。

至于马丽和焦胜美,她们二人与魏冬花彻底闹翻,自然不可能跟她请同一个辩护律师。

也正因如此,张伟才得以实施这一招转移火力,祸水东引的办法。

而法律条文中所说的“应当”,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应当”,而是必须、一定,没有回旋和选择的余地。

刑法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实际含义,就是说从犯必须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一辩解,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姜白这才真正见识到张伟的功力。

一般来说,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基本是不存在翻案情况的。

毕竟这些案件,都是经过了公安机关的详细调查,可以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优秀的刑辩律师,往往能够找到一些细小的突破口,并以此为阵地,开辟战场,为当事人辩解,争取减刑。

张伟这一招,确实高明。

魏冬花眼睛都明亮起来了,露出兴奋的神色。

她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是啊!

这一切都踏马是马丽提议,焦胜美怂恿的!

我是受了她们的蛊惑啊。

我是从犯!

“法官阁下!”

就在这时,沈天赐开口了:“被告律师的主张,已经涉及庭外人员,我请求传唤另外两名当事人上庭。”

今天的公诉,被告方除了魏冬花之外,还有马丽和焦胜美。

只不过后两者并未直接上庭。

张伟的主张涉及了马丽和焦胜美,她们二人,自然应当出庭。

“同意。”

法官点头。

随后,法警便将马丽和焦胜美带上了法庭,分别作为2号被告人和3号被告人。

同时出庭的,还有一个略显发福,顶着强者发型的中年。

那是马、焦二人的辩护律师陈梦喆。

陈梦喆出庭后始终眉头紧锁,总感觉有种不祥的预感,而且很强烈。

正常来说,这个时候不应该传唤他们出庭啊。

不对劲……

有古怪!

“咚!”

法官敲响了法槌,道:“2号被告人,现在1号被告人律师主张,在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中,你是主犯,对此,你有没有异议?”

啥?

马丽愣住了,无知的小眼睛一眨一眨的。

她压根儿没有理解法官这话是什么意思。

而陈梦喆的脸色则变得异常难看。

这尼玛,刚开局就被飞龙骑脸?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