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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书 第七十二章 人气王

作者:落跑 分类:奇幻 更新时间:2024-01-01 05:05:49 来源:88小说

如果柴火妞,是季锋的真命天女,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着至高规则,既然她是季锋命中注定的女孩,那么沈雁翎即便再努力,最终她还是会和季锋分开的。

就算是有所谓的‘蝴蝶效应’,只要不对未来的走向,做出大的改变,该出现的人,该发生的事,还是会一一出现,发生。不然为何要被称之为至高规则呢?

这个有些江湖习气的漂亮校花,季捷对她印象不错,他看得出来,季锋对她有些迷恋。季捷动用大家长的权力,固然可以拆开他们,可这样做,难免会使季锋,对他心生怨怼。季捷现在想要修复,他和儿子的关系,他才不愿意去当这个恶人。

因此,当张天宁抛出这个至高规则的命题后,只要少男少女们,不发生过激行为,季捷并不想干涉他们。

至高规则,只是张天宁提出的一个假设,究竟它存不存在,还需要验证。眼下的这个例证,作为大家的观察目标,再合适不过了。

醒狮杯智力竞赛结束,他们这个小团体,失去了一个,大家能够聚在在一起的理由。尤其他们现在,还被庞玉和盯上了。因此这一早一晚的聚会,不得不停了下来。

现在,季锋和大家的关系和缓不少,他的声音,大家愿意聆听,他的意见,也开始被大家重视。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不知怎的,季锋还是感到不踏实。

未知的事情太多,就算他拥有三个得力的帮手,可他仍然心怀恐惧。

汽车在三名女生身后戛然而止,季捷把季锋放下车来,他摇下车窗,愉快的向三人打招呼。

季捷的态度,无疑给了沈雁翎很大的勇气。她欢快向季锋跑了过来。

看到这张亦喜亦嗔的笑靥,季锋所有的烦恼忧愁,统统不见了。

快进入五月了,天气逐渐热了起来,不过季锋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他戴着口罩,帽子,变色眼睛,他春装领口的扣子,也扣得紧紧的。

近身观察,季锋和昨天相比,又有一些不同,他变白了许多,沈雁翎甚至还发现,季锋还化了妆。

化妆并不是女人的特权,男人同样也可以化妆。不论男女,他们化妆,目的基本上只有一个,就是想把自己好的形象,展现给外界。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在当下,似乎已经不够准确了。

沈雁翎想当然认为,季锋的精心打扮,是为了取悦她。她对她的这个男朋友,更是好感大增。

庞楚枫的话,其实对沈雁翎,还是影响蛮大的。作为季锋的青梅竹马,从小到大的玩伴,庞楚枫的意见,沈雁翎相信,季锋一定是会慎重参考的。

沈雁翎是个非常感性的人,她和季锋一样,性格上都有些缺陷。她冲动,热血,喜欢跟着感觉走。

季锋长得不帅,不过他非常特别。季锋,已经成为了五十七中的传奇,他非常另类,就算是放屁,都‘非同凡响’。他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

沈雁翎谈过很多次恋爱,学渣,学霸,多才多艺的天才少年……只是这些人,没有一个,像季锋这样神秘的。

最让沈雁翎感动的,是季锋的‘至情至性’。沈雁翎见过季锋的眼睛,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分外狰狞,可偏偏这双恐怖的眼睛,却打动了沈雁翎的心。

男儿有泪不轻弹,女孩子基本上,没人会喜欢哭哭啼啼的男生。不过像季锋这样,哭都哭得这样超凡脱俗,估计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相较于庞楚枫,张天宁,这种天资过人的少年,季锋要单纯太多,他是那种给他阳光,他就灿烂的人。季锋见到沈雁翎向他奔过来,他连忙迎了上去。

季锋没想到,两人刚刚见面,沈雁翎就提出要看他的眼睛,这着实让季锋有些为难。不过这是女朋友对他的关心,他怎么好拒绝呢?

季锋戴着变色镜,戴着美瞳,他眼睛的血色,虽然褪去,但是现在变成的是,更加骇人的金色。尽管戴美瞳不舒服,不过他目前还离不开它,只能继续戴着。

季锋的意志力一向薄弱,尤其是在自己喜欢的美女面前,他没有太抗拒。即便如此,季锋还是先提醒沈雁翎她们,让她们三个不要太害怕。

事实上,沈雁翎她们根本就无需季锋当心,即使他不提醒她们,她们也未必会害怕。因为这三个女孩子,之所以情投意合,成为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还因为她们都喜欢看恐怖电影……

到底是红眼睛恐怖,还是‘火眼金睛’更骇人,反正这三个女生的表现,只能算是特例,丝毫没有参考价值,因为她们的神经都比较大条。

三个女生的反应,出乎季锋的预料。三人并没有被惊吓到,她们只是询问季锋,为什么季锋的眼睛,会变成这样。

还能怎么解释?当然要把这一切,推到练武上面去。

内家武学,已经成为了季锋最好的借口。反正这世上,懂内家武功的,也没几个。庞楚枫心细如发,她上网搜了一些道家理论,让季锋在睡前,开启过目不忘的神通,记住这些,这时正好派上用场。

季锋一大通五行、五色、五味、五脏、五官的道家理论,将三个女生唬得一愣一愣的。

其实沈雁翎她们,只是想要弄清楚,季锋的眼睛好了没有。季锋跟她们说这些,完全是对牛弹琴。

薛玉芷在沈雁翎帮季锋戴美瞳的时候,她好奇的问季锋:“锋哥,怎么今天,庞楚枫没有跟你一起上学?”

马丽心直口快,插嘴道:“这还用说,一定是,她那个当会计师的老妈,对她和张天宁,已经产生了怀疑,当心季叔和锋哥联手包庇他们。”

沈雁翎问季锋道:“锋哥,是这样么?”

季锋道:“其实楚枫家里,最厉害的,还是她那个做律师的老爸。我估计,这其实是他的主意。”

薛玉芷这时,代沈雁翎,问了季锋一个,实质性的问题。

“锋哥,玲玲已经向你表白了,你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作为在场唯一的知情人,季锋一时间,还真不好回答。

沉吟了好一阵,季锋这才说道:“你们在洗漱间的事情,楚枫都告诉我了,老实说,我很震惊,我没想到,玲玲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

我现在非常纠结,楚枫说的那些话,其实都是非常现实的。

我当然想和玲玲交往下去,不过,我却不希望玲玲为我承诺什么。和玲玲在一起,我觉得非常放松,非常舒服,我不希望因为有这样一个承诺,让玲玲为我背负这样的一个负担,变得不开心。要是有一天,玲玲不想再和我在一起,大可像以前那样……”

沈雁翎插话道:“我说了,将来我们两个要分手,也是由你先提出了……”

说着,沈雁翎亮出了,她那根帖着创可贴的手指。

在庞楚枫看来,季锋这是贪得无厌。他明明知道,沈雁翎是不会抛弃马丽和薛玉芷的,更何况,季锋还有一个‘真命天女’存在。他和沈雁翎,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可是他却贪恋,和沈雁翎相处的时光,可以说,这其实是一种渣男行为。只是季锋不满意柴火妞,执意要对抗天意,庞楚枫也不好多说什么。

季锋的回答,薛玉芷不是很满意。不过沈雁翎这个当事人,都没说什么,她怎么好再说。于是,四人暂时抛开这些恼人的烦恼,一起快快乐乐的往学校走去。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先前,季锋和沈雁翎发生的感情纠葛,似乎也验证了这种说法。不过,当他们再度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大家却对这件事,表现得相当宽容。

一路走,季锋一路向他的支持者问好,他是五十七中当下,人气最旺的学生,五十七中的学生,没有不知道他的。

天气已经变热了,很多同学上身,只是穿了一件衬衣。上学的五十七中学生里面,有好几个,他们在衬衣里面,还穿着印有季锋人物形象,或卡通形象的文化衫。

这些学生,故意解开衬衣扣子,露出里面的文化衫,可能他们觉得这样很潮,同时,也表明他们对季锋的支持。他们都是季锋忠实的拥趸。

直到现在,季锋才意识到,他应该好好练练书法,尤其是签名。他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学弟、学妹喜欢他,要他的签名,要和他合影。

季锋的爆红,也不是这两天才开始的,只是季锋以为,这股风潮,很快就会过去,他没想到,他在五十七中的热度,不减反增。

季锋的人设,和真实的季锋,完全是两个人,可即便是他的同班同学,也选择性的,只告诉了其他人,他们喜欢,或者愿意接受的‘季锋’。

也许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迎合民意,又或者中考在即,在离别前,大家‘口不出恶言’,想要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又或者,他们就是以前,欺负季锋的加害者,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季锋的歉意。更何况还有廖磊等人,在后面推波助澜。

正是因为大家都在拱火 ,这使得季锋在五十七中,如日中天,成为了全校同学追逐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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