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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嘉记事 第九十九章 田螺姑娘和苍生蝼蚁”

作者:云下初见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3-12-26 16:27:45 来源:书海阁

落颜帐中,那双内衬缎面的鞋,不染尘埃,仿佛从未踏过沙地,更重要的是,那双鞋中,同样满是珍珠。

堆满,甚至有几颗珍珠还在滴溜溜滚落到地毯上。

亲眼看到这一切的元朗忽然反应和联想到什么。他上前一步,掀开了昨夜落颜披裹过的毯子。

果不其然,随着那床毯子的动作,也同样都颗颗珍珠滚落满地。

目睹这一切的众人再次目瞪口呆。

最先发现落颜不见的守夜那人结结巴巴说:“刚刚,刚刚并没有这些.......仿佛,仿佛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不是仿佛,而是真的凭空。

这时候默不作声的众人不知是谁先想到昨夜元时的那句‘仙女姐姐’,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口呼一句:“真的是仙女下凡啊?”

这一句话音落地,立刻有人接上:“莫不是真的?仙女下凡了?”

元朗耳边的窃窃私语已经既不能算是窃,也不能算是私,声音越来越大,眼看有激动之势。

“都说这北荒之所以成为北荒,是因为天女降灾......”

“我也听过这个事情!说那隔相江边的不知哪个色胆包天,冒犯下凡天女,令天女震怒,命猿人入村,血洗村落。又命龙王不再降雨,屠村灭国。”

“......这也太吓人?一人做事一人当,天女就算是要惩戒,也不必牵连如此之广吧?这都不算株连十族了,都株连到九十族了。不是都说老天慈悲?仙女温柔?怎么到这传说中的老天,如此残暴?”

“那可不能同语。虽至今没有株连十族者,可是即便是有,那沦落到株连十族,也不过是冒犯皇家天子。可是皇家再高高在上,能顶得过天威?你看自称就知道,天子天子,天之骄子。可是人家是天,那凡人可是蝼蚁,真正蝼蚁。再说了,慈悲的是我佛,温柔仙女也是凡人的自认为。”

埋怨老天的那人被这一串话堵地回不了嘴,顿了一顿才说:“那又怎样?蝼蚁也是命。再说了,上天有好生之德。”

那人没再继续反驳,倒是元朗听在耳朵里,替那人回一句:“上天有好生之德也是凡人自己说的。老天没承认。”

老天即使承认,想必这些如蝼蚁的凡人也没这个面子去请老天来证实的。

那人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他只是说:“你若是被蝼蚁咬上几口,你会分得清是哪几只蝼蚁咬的?不过就是连窝端,最是省事。”

那人说的这个道理,似乎被埋怨的那人也觉得有理,可是,总是有可是的:“可那是一国啊。”

“于天来说,区区一国于蝼蚁有何区别?就像‘南柯梦’中的槐安国。”

那人彻底认输,说:“白兄弟,你这一说,虽然觉得言之有理,可是听着还是觉得后心口发凉。”

“言之有理即可。何况,这北荒原名北魏,魏,与槐安国的槐字,都是以鬼为边。——如此一想,是不是觉得更加有趣?”

那蝼蚁论者在窃窃私语中用极其平淡的语气说着极其心惊的话,他声音清亮郎朗,是个少年声。元朗想起来,这个声音的主人姓白,是元起的朋友,铺子开在元起的邻街,不仅如此,连元起现在的铺面,也是从他手上租下的。他见元起那时窘迫,大方让了利,从此就有了往来。

这一往来,就融了利。这一次跟随商队往来,也是因为利。

元朗常年在北荒,于这人并不算是交情熟悉,他记得元起提过几回。

姓白,名宣,字敬亭。

他不是石翠城的人,也不是北魏遗民,他是南齐人。

所以作为南顺的九皇子的元朗,对这位‘友人’感情极其复杂。

白敬亭的那一番言论穿过其他的窃窃私语进他耳中,左耳进,右边的耳朵却不肯让它出去。就这样如无头的鸟一样在脑中打转。

他挥之不去,对于那一番的话。

元朗忍不住转头去看身后。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对上了白敬亭的视线。

白敬亭仿佛一早就有预料一般,不慌不慌,对他露出一个恭敬有礼的笑意。

白敬亭看着元朗,又对一边人继续刚刚的话题:“北魏亡国,是天女降灾,而如今天女再次临凡,焉知不是上天的深意。”

一边人赶忙追问:“是何深意?”

白敬亭说:“世间万物,存在即是合理。那蝼蚁存在也是如此,只不过之前那些蝼蚁很不令天女满意,那个蚁穴也令之厌弃,既然如此,就毁去,再做一个蚁穴。”

他说这些话,看着是对身边之人的闲聊,可是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元朗。

两方对视。

是元朗先移开了视线。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白敬亭的这番话,令他的心中鼓动不止。

蝼蚁,哪怕是蝼蚁也不要紧。只要能活着,只要能活的下去,蝼蚁都能够有一个自己蚁窝。难道他们连蝼蚁都不如?只能寄居他人屋檐之下?

他要做,也要做白蚁,吞掉他人的屋檐,吃掉他人的柱子,挖空雕梁,啃平画柱,把那一切,圈成自己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以至于到了夜晚才发觉元时不见的事情。

元时不管珍珠。

他坚持要去寻落颜。

很奇怪,明明开始是他先称落颜为仙女,当时也只有他一人坚信落颜非凡人;而现在,却又只有他一人,不肯去信落颜已经回返天宫。

他坚持要去找。

于是去找。

谁也不知道元时是什么时候离开营地的,谁也没发觉。他们大多人被满满的珍珠晃花了眼,晃乱了心。而元朗则被白敬亭的蝼蚁论搅合的心烦意乱。

都是乱。

心乱,人乱,阵脚乱。

而播下这一切乱的根源的两人,一个不见踪影,一个施施然钻回帐篷去闭目养神。

居然也没有一个人发现今日并没有起营的事情。

而同时也有一些人,再次窃窃私语,他们从珍珠的震惊中冷静过来,午后一口汤下肚,一些震惊随着汤水沉淀下来,而更多的一些别的东西,却如滚沸的汤一样,不停的翻涌到眼前。

他们有的人也说,元家兄弟,是南顺的皇室。虽然如今沦落到与他们一样,可是人家还是见过世面。

莫不是真的老天开眼,怜悯这一窝失去蚁穴的蝼蚁,如今,要在给这些蝼蚁一个蚁窝?

他们窃窃私语又起。

“说到珍珠,我才想起一事。”

那人说:“你们可知南顺百年之前如何立国?”

“知道就快讲,何必卖这个关子?是少你一口水还是缺你一口面?一句话要缓个三段说。”

于是快讲。

“这事还要扯到南齐。其实南齐和南顺算是一家。南顺的开国国母元氏,原本是南齐的开国皇后。史上尊称元后。并非与南顺国母同姓,而是同一人。”

“那为何?”

“少年夫妻,共患难容易,可是无法共享福。那元后原本是珠宝商人的女儿,爱上一个只有一颗珍珠的采珠少年。执意下嫁。那女儿带着她九十九颗珍珠的嫁妆那个姓朱的采珠少年。一加九十九,合成了十全十美的圆满。那采珠的少年果然并非池中物,多年后,用那一百颗珍珠建了南齐国,合并了隔相江以南的土地。成为一代帝王。是为元顺帝。”

“采珠少年并未忘记发妻之功,立了发妻为皇后。可是几年后,元顺帝却爱上了一个少女。在不惑之年的时候,封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为美人,再做了妃,再到贵妃。极尽宠爱,无可匹敌。”

“男人三妻四妾并不是稀罕事,何况那是皇帝。倒也没什么。莫非那元顺帝为了这个美人,还要废弃皇后不成?”

“自然没有。不过是皇后休了元顺帝。”

帐中又传出压抑不住的惊呼声,有人说:“这未免也太离奇了吧?自古有夫休妻,公主休驸马。从来没有听说过,皇后休掉皇帝的。”

不过也有人在这样一片称奇中感慨道:“能为人不为,这元后果然是一奇女子。”

这样的话也引来不少的赞同。元朗在帐外想,若是被休的是他们,只怕也不会如此淡然。到底是道听途说之事,和那些在茶馆中听书看曲的闲人没什么两样的心态。

那人继续说:“你可知元顺二字由来?元便是元后的姓氏,顺是采珠少年的字,元顺帝,尊名朱顺。”

那人故意在此处停下,又是响起一片叹息。

有人说:“还有这意思。”

那人继续说:“元顺二字,象征夫妻恩爱,白首不离。而元顺帝却未被初心。元后这样的女子,岂非常人?自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此时有人又说:“那,再想一想,南顺......元后休夫后再建邻国,取名却是用了弃夫的字。这样细思一番,实在是令人唏嘘。元后深情,可以想见。”

这又是一番感慨声音响起。

一朝皇后,开国国母,又痴情如斯。在已经知道夫君的心不在自己身上之后,一则没有忍气吞声,二则也没有寻死觅活,而是极其尊严端庄的写下一纸休书成全了所爱之人。离开,再不想见。同时也没有如坊间那些无趣说书那般寻个地方了度余生,而是重新建国,以你之名,冠我之之姓。这样痴情,又不俗的女子。

这实在........令人哑口无言,不知从何处开始感叹。

“这个故事,是不是比寻常坊间说书的内容要有趣很多?”

元朗猛然回头,看到不远处,白敬亭站在那里,依然用那样一副似笑非笑的知礼的表情对他。

元朗一想到他刚刚在帐外偷听被他看了个干净,就觉得脸上有些烧。

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若是回答了,就承认自己在偷听帐中的闲聊。

若是含糊推了,又显得不够爽气。有胆子听,没胆子认?算的什么?

好在白敬亭并没有过来取笑他的意思。

也没有真的要等他的回答。

他说:“今日看来是不准备起营了,倒也好,且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元朗听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好一阵热风拂面而来,他背后被汗水浸透刚刚有点缓和,热风吹拂,又立刻淌下一脖子的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浮生。

他透过蒙面的汗巾飞快打量一下头顶的烈日。

他真心实意地说:“这浮生,实在是不想偷。”

白敬亭大笑。

白敬亭没有如元朗这边包裹的严实,他有一些不合时宜的讲究,他总爱穿白衣,在石翠城更是如此,锦带缓衣,款款而行。即便是在北荒之地,不得已穿麻布遮风挡沙的衣裳,这些衣裳也都是特意定的,如元时那双丑鞋一般,粗麻布衣的里衬,要衬上缎面的里子。这样穿着才舒服,那缎面是冰蚕丝所做,柔滑帖肤,凉时消暑,寒时暖身。

他极其大方,曾要赠与元朗等人一些这样的缎子,但是元朗拒绝了。

以‘无功不受禄’的理由。

可是具体理由,元朗心知肚明。别说元朗,元起,元时,以及南顺的人都懂。他们是南顺的皇室,岂能去接受一个南齐人的施舍?

他当年让的利,虽然白敬亭不提,但是元朗依然在一年前,利滚利的还了。

还清干干净净之后,他才可以做到和白敬亭平起平坐。

如今平起平坐的白敬亭素着一张脸。裸一双手在外。他的手脸是和元起不一样的细白。似乎总也晒不黑晒不伤。

石翠城的女人们都为此嫉妒。

不管是南顺还是南齐,都以白为美,很多贵族女子大多足不出户,若是出游,比如要有仆人侍女撑伞打扇,还要在面上手上涂抹珍珠粉润泽肌肤。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外族人,两年前在石翠城里开始兜售一种木粉。说是海中小国带来的珍贵香木,这种香木天生避蚊虫,与烈日下也花开不败。用这种香木的树皮磨成的粉涂抹在脸上,不仅可以使得玉体生香,还可以令烈日不侵。

那外族商人说的天花乱坠,还对着围观的女子说那个小国的趣事。

外族商人说,那岛国之人管未婚的少女为小猫,取灵动淘气的意思。那岛上的姑娘各个美丽窈窕,多情柔美。她们会在脸颊两边和额头用这种香木粉画出各种美丽的图案。有花钿有叶子,再配上她们发亮的大眼睛和如云的秀发,十分美丽。

于是这种香木粉瞬间成风。

到后来,连北荒的商队也会在脸上涂上香木粉。当然元朗他们不会在脸上画什么花出来,只是涂一层,使得烈日不侵。

元朗今天感觉,这香木粉,估计是骗人的。

因为白敬亭从来不曾用过这种。

他却依然如江南的书生那边白净夺目。而他们众人,里外包裹,香木粉也不落,依然晒得汗流浃背,宛如炭烤。

元时还曾经非常犹豫的问他:“这个白敬亭,是不是每天用香木粉的水泡澡?”

元时还偷偷凑近闻过,沮丧说白敬亭身上只有香囊的药香,并没有闻到属于香木粉的气息。

元时还说:“他身上除了药香,还有相思的味道。”

相思是一种特殊香气的豆蔻的名字,只生南国。天生有一股异香,香气浓郁,经久不散。南齐随处可见,做成香囊,手串。物以稀为贵。这种相思红豆并不贵。皇室贵族并不稀罕。元朗元时之所以知道,纯粹是因为当时牡丹公主的一个娃娃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弄坏,宫人在修补的时候发现布偶中掉出一大堆用以填充的相思子。

那相思子气味芳幽,可使得物品不生蚊虫,确实可以作为枕芯或者玩具。

元朗说:“相思红豆,在南齐十分多。他是南齐人,没什么奇怪。”

白敬亭此时走近他,元朗嗅到他身上相思子的芳幽。

元朗决定先发夺人。

他问:“你适才,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白敬亭说:“哪一句?偷得浮生吗?”

元朗咬牙,说:“在落颜帐中的时候。”

白敬亭笑,道:“原来是那时候,那时候,我说槐安国和北魏都是以鬼为边。我还说,在天人眼里,你,和我,都是蝼蚁。这意思就是这意思。还要我说什么?”

元朗说:“若无你的那些话,这个故事的走向应该是仙女下凡田螺姑娘的俗套段数。”

白敬亭说:“既然你都说是俗套段数了,那自然就该丢了。”

他对元朗这样说,说的理直气壮,还反问他:“这样说不好吗?”

元朗只看他。

白敬亭算上年龄,应该比他要年长,毕竟他已经定了字,而他还是元朗。可是他生的实在是太过于年少,即便是他说话极其老成,做事也很有分寸,一举一动皆进退有序,但是他依然是一副少年模样。

他生的很好,尤其是眉骨,漂亮的少年人都有一副好骨相,白敬亭也是如此,他肤色极白,眉黑睫墨,尤其是一双眼睛生得极好,眼眸透亮,眼尾微微上挑,无情胜有情,一个眼神飘过来都勾得人心里发痒。

他唇色偏淡,总令人觉得些许弱气,他的相貌并没有任何的侵害,生的温柔,偏偏那一抹总是挂在嘴角的似笑非笑令人觉得不可猜测,不可走近。

此时此刻,他用一张无辜的神情和无害的脸应对他。

应得元朗不知如何说。

他仿佛无心而起,却必然是故意。

他故意问元朗:“那么,你喜欢哪个故事?”

元朗说:“什么?”

白敬亭重复说:“你喜欢哪个故事?田螺姑娘?还是苍生蝼蚁?”

元朗一愣。

白敬亭又恢复了似笑非笑的神情,他说:“若是你真的喜欢田螺姑娘,那很简单,之后继续如常就是,你可以继续做你的商队,继续日日在这北荒行走,继续看落日,继续等日出。等到时间久了,大家自然就忘了这个故事。想着,啊,这不过就是仙女下凡而已。和田螺姑娘没什么区别。田螺姑娘只管几顿温饱,这位仙女还更慷慨一些。”

过了很久,也可能是立刻,元朗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若是我喜欢另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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