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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捕开始 第三十一章 庭审

作者:秋早寒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3-12-26 09:07:32 来源:书海阁

辗转一夜等来了十一号的朝阳,看着眼前这座恢弘庄严的审判庭大楼,我以前曾作为律师助理前来开过庭。

只不过,那时候走的是正门,而现在,作为一名戴着手铐,被警车押来的犯罪嫌疑人,我只能从楼后的犯人专用通道进入。

九点开庭,八点半我便被警车拉了来。

候审室外有两名男法警和一名女法警把守,透过候审室窗户,我能看到审判庭里那个四四方方的被告人席位。

眼前这场景像是倒带,虽经历过一次,但我此刻的心情依然有些紧张。

我的紧张与前世或者其他亟待接受审判的犯人不同,我紧张的是我的刑期会因一些变数而比前世长,同时我也在担心郑律师能否将该找的证据找齐。

李士蓉早我一天开的庭,昨天,她的案件整整审理了一天。

由于她的案件也是不公开审理,加之开完庭后她就直接回医院了,孟飞无法离开看守所前往医院探查情况。所以,我不清楚李士蓉的庭审过程,唯一知道的,就是她没有被当庭宣判。

走廊落地钟刚敲响九点的第一下,审判庭里便传来一阵透过话筒发出的高亢而又威严的男声。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一阵桌椅和脚步声响过后,紧接着传来一声法槌的敲击声,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传来,“全体人员坐下!”

“煜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宁恕到庭!”

与“庭”字的尾音同步,女法警将通向审判庭的那扇门推开,与已经走到我身后的两名男法警一起,将戴着手铐的我押送进审判庭的被告席。

审判长方勇为,是煜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庭的庭长,没想到他居然担任我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

前世我跟他勉强算是认识,因为除了一些大案要案,或逢严打,平时他极少出庭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的审判员和陪审员我倒是都熟悉。看着坐在高于地面的审判席后的三个人,我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不安——前世组成合议庭的并非是这三个人。

公诉人是周晓阳和梁尚军,与前世相同。只是,我有些意外,我以为张卫民会来。

坐在辩护律师席位的有两个人,郑律师和我见过的那名男助理。

郑律师给了我一个鼓励的眼神,从她灿若朗星的眼睛中,我解读到了“一切顺利”。

心下稍安的同时,我不禁有些佩服她,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她居然将那么多的证据搜集到,她的这份执业能力和法律素养,怕是在李士蓉之上。看来家里没给我请错人。

随着法槌敲响,一股低沉而又庄严的气息,笼罩了整个审判大厅,关乎我此世命运的庭审开始了……

因为之前我和郑律师均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对里面指控我的罪名,我们俩都做了充分的准备。

尤其是检察院起诉我贪污十二万元这个罪名,郑律师准备做认定有误的辩护,因为这部分钱,我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

如果贪污罪名成立,我的刑期起刑十年,但如果将这部分钱合并到挪用里,那我的刑期将在父亲所预估和希望的五年以下,也就与前世的刑期一致。

十年与五年是量刑上的不同,代表的是我的青春和自由,不是简单的数字加减。将检察院对我贪污的指控变为挪用,这将是郑律师的辩护重点。

另外一个需要辩护的,就是丁子豪所做的伪证,即,我挪用给他的钱,事先并不知道他是用于非法赌博。

再有,结合孟飞从李士蓉脑子里偷听来的信息,我和郑律师分析,李士蓉会在昨天开庭时翻供,将一笔高达六百万的黑账钱推到我的头上。

而这笔钱,她分次从我这里提取,用于行贿。去银行提钱的人是我,将钱给她时,她给我写下的借条却不翼而飞。

另外,她买房和买车的钱,报销后多得的二十多万,她说与我私分了,这部分钱又在贪污范畴。但实际上,我一分钱没拿,她仅是给我母亲买了一件价值五千元的羊绒大衣作为“封口费”。

那件衣服连我妈家的家门都没进,衣服上的商标至今还在,我连着包装袋一起,塞在律师事务所的杂物间里。由于含毛量太高,早就成了虫子的点心。

庭审准备阶段一切正常,无非就是核实我的身份、年龄、籍贯等,然后就是向我宣读我所享有的权利。

接下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梁尚军宣读完起诉书后,在审判长向我确定与我所收到的起诉书一致后,周晓阳开始向我发问。

她所提出的问题,有很多是起诉书里所没有的,我和郑律师心里都清楚,这是前一日李士蓉翻供后,将一些莫须有的罪责推到了我的头上。

因为开庭前做了充分的准备,而且我曾随所里的律师参加过很多次刑事案件庭审,所以,对周晓阳的提问,我对答如流。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期间,郑律师也向我询问了几个问题,比如,李士蓉给我的那些“封口费”,我存进律师事务所户头的目的,李士蓉给我的衣服为什么不穿也不拿回家,等等。

郑律师是通过这种询问,向在座的所有人阐明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没有贪污的主观故意,我的行为构不成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举证阶段,周晓阳出具了丁子豪的笔录,甚至就连当初李士蓉给我请的财政局的人也做了一份伪证,证明我曾在学习财会知识时,向他询问过如何能让人看不出账面被做过手脚。

意料之内的,被李士蓉买通的银行行长居然指使他手下的员工,做了一份伪证,证明丁子豪在他们银行开立个人账户,而我将所里的钱存入他的私人户头。

所有不利我的证人证言中,惟丁子豪的那份力度最强,他不仅指证我知道挪用给他的钱是用于赌博,甚至就连李士蓉推到我头上的六百万赃款也说成是我挪用给他的。

李士蓉是昨天开庭时才推翻的供词,失踪一个月的丁子豪显然是在此之前就已经跟她串通好,向检察院提供了这份伪证。

我看了眼郑律师,发现她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我只得默然等待,等待接下来的法庭辩论阶段,看她会对周晓阳的指控提出什么样的辩论。

“审判长,丁子豪现在属于监视居住,但在此期间,他居然脱离检察院的监控离开居住地。”

我和郑律师同时看向周晓阳,周晓阳一脸平静,梁尚军却出声回应,“是的,这是我们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失职,但这与丁子豪的供词和证言并不冲突。”

“呵呵……”郑律师将目光重新移向方勇为,“我怀疑丁子豪当初做的是伪证,请求审判长同意让丁子豪出庭做出一份新的供词。”

我着意打量了番周晓阳,在听到郑律师的请求后,周晓阳放在桌面的双掌由平摊改为握拳,她狡狯莫测的目光一闪,不敢置信和担忧这两种情绪在她的眼底一闪而过。

我疑惑地看着她,她为什么会担忧?难不成她不希望丁子豪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又或者,她希望我被重判?

方勇为与合议庭的另外两名成员耳语了番后,看向郑律师,“同意!”

方勇为的话音刚落,审判庭大门从外面被人打开,两名身穿警服的人押解着一身狼狈、满身是伤的丁子豪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当看清来者时,我震惊到无以复加,并非因丁子豪的出现,而是押解丁子豪的警察中,有一个竟然是邓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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