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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门徒 第136章 交换杀人案2

作者:凡勿庸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3-12-26 08:33:34 来源:书海阁

“什么?交换杀人!而且胡建军还没见过对方,在公园的椅子上进行的联络。你小子不是推理小说看多了?就是患有妄想症!否则这么荒诞的事你也信。”

局长刘骁惋惜的看着眼前的副队长郭孝勇,恨铁不成钢的骂道。

“我知道这事的确是够荒唐的,当时我也狠狠地数落了胡建军一番,可是越想越觉得他没必要撒这个慌,你说一个连死罪都不怕的硬茬子,会编出这么一个傻子都不信的谎言?”郭孝勇面对上司的质问,丝毫没有畏惧,据理力争。

“你不就信了?我看孝勇啊!你不该当警察,实在是太委屈你了,你应该当导演呀,胡建军就做你的编剧,你们两个绝对是黄金搭档。近年以来香港电影虽然有些低迷,可也不是大陆能比的,趁着九七还没到来,好好的拍一个悬疑电影,这方面可是香港电影的短板。就以这个故事为题材,绝对可以和《辩方证人》一较高低!也叫那帮喝洋墨水的香港人知道,咱大陆人脑洞不比他们差,回归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不止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良情择木而栖的人性使然。”

局长刘骁唾沫横飞,越说越来劲,反观可怜的郭孝勇,越听头埋得越低,像一只偷食农家野鸡的野狗,被主人发现便一顿焖棍暴打后夹着尾巴落荒而逃的丧家之犬。那尾巴和他郭孝勇此时此刻的头颅何其相似。

没办法!官大一级压死人。

“怎么?不说话了?我说你也是老警察了,怎么就这么容易相信一个即将吃花生米的犯人的话!你以为他胡建军真的不怕死,天底下从来没有这种人。”

刘骁的语气渐渐缓和下来,倒像是安慰下属,继续沉声道:

“胡建军原来的顽抗不配合,那是在演戏,目的便是为了拖延时间,迷惑警方。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蝼蚁尚且贪生!这个胡建军也是个人才,为了多活一段时间,硬是被他给想出这么一个绝户计。”

“那么依局长您的意思,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郭孝勇反问道,语气里没有了来时的气势凌人。

“马上让胡建军先认杀王强的罪,估计这小子不会不配合,要是他突然抵赖,实在不行可以零口供结案,以目前的证据应该是足够的。总之要争取早日结案,越早越好,现在我顶着的压力可不小,盯着我的处级干部都有好几个,出了这么大的篓子,我这个公安局长怎么也总得做点什么给上面看看吧!”

郭孝勇眼睛转了几转,他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把到嘴的话憋进肚子里,掉头转身便离开了局长办公室。

刘骁虽然嘴上说不相信,可是心里还是掀起了一股巨浪,随着郭孝勇的背影消失不见,脚步声越来越微不可闻,刘骁也已换上了一身便装走出公安局,向着胡建军嘴里所说的公园走去。

虽说已经是大年初四,可是人们脸上的年味依旧还不肯就此散去。

刘骁沐浴着新春的骄阳,暖洋洋的伸了个懒腰,漫无目的的在公园中走来走去,哪儿人多他便往哪里走,边哼着小曲边打量四周,用毫不掩饰的目光直勾勾的欣赏身边的每个人,特别是有些姿色的女子,他看上去与一般的普通市民没什么两样。

半个小时后,他似乎有些厌倦了,就往公园树荫下的椅子上坐下,坐不到十分钟他便换一个位置,倒不愧是公安局长。深得革命先烈们的游击战术真传,打一枪就换一个窝。只不过他换的位置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专挑落单的美女旁边而坐。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审讯室里,不论警方怎么好说歹说。胡建军就是不认案,他坚决表示:

“想要我认罪,可以啊!只有两个办法,第一,必须抓到另外一个凶手。第二,我要见见你们局长,亲自说一些案子的细节,谁知道你们有没有背着领导给我穿小鞋。必须满足我的请求,否则我不仅不会认罪伏法,还要告你们滥用私刑,屈打成招。”

眼看着这么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郭笑勇当场拍板决定,停止审讯,把他收押到拘留室,一切等局长来了再说。

另一边的刘骁,除了趁着西北风猛烈刮来之际别有用心的嗅了几口几个女子的体香之外,便一无所获。每个椅子都被他骑过两三次,可并没有检查到上面有任何异常的情况。

反倒和清洁大妈大吵一架,原因是人家好不容易刚扫干净的地,一圈回来后便发现又被刘骁扔了几个烟头,如此反复了两三次,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脾气,何况是女人呢。

用贾宝玉的话来说就解释得通了,男人都是泥做的,女人都是水做的。同理可得,男人似乎有三分丑脾气,女人怎么说也有六七分脾气吧。

逼着一肚子火回来的刘骁。听说胡建军居然不配合。正愁找不到地方出气的他,气冲冲的跑到拘留室,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臭骂了胡建军一顿,没想到居然被胡建军顶了几句嘴,刘骁忍不住破口大骂!反了天了!便给这小子配了一副免费的眼镜。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拘留室顿时传出一阵杀猪声,谁也装作没听见,这种事他们早就习以为常了。

事后的胡建军,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像一只温顺额绵羊,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只戴着眼镜的绵羊,整个人看起来也顺眼多了。

接下来胡建军出奇的配合,好几次太紧张说错了作案的时间,已经具体还原。不过胡建军倒是知趣,一味的迎合警方,

“我错了!长官提醒得对,您怎么说,我怎么做!”

审讯警察很乐意看到这种情况,但是碍于监控器和外边的领导,不得不假装严肃的说:

“怎么说话的!你小子,什么叫我们怎么说你就怎么做?难不成是我们指使你的不成?你自己怎么做的怎么说。知道吗?”

是是是!胡建军连忙点头。

问:你为何杀害王强?

答:他当众辱骂我,我怀恨在心,因此杀人。

问:你用何工具在何时何地作案?

答:一把杀猪刀,在川心小区地下赌场出门拐往川心小学后面的深巷子里,下午五点杀的人。

问:你怎么杀的人?凶器在哪?

答:我给他打招呼,他不理,还骂了我几句,于是我从身后抽出杀猪刀便往他的身后两刀,当场毙命。杀猪刀在我家里的红薯窑洞里。

警察大声训斥道:你真眼说瞎话,他明明是胸口个肚子被捅了两刀,你怎么说身后中刀?

答:是是是,警官说得对,那就是我往他肚子和胸口各插上一刀。

就这样,仅仅用了四个小时,王强被杀案宣布彻底告破,公安局从上至下松了一口气。

可是不知怎么的,作为公安局长的刘骁总是高兴不起来,并不是说他多么的稳重,相反,他有和绰号,叫做中年顽童。

可是就是在现在这个最应该高兴的时候,这个顽童却觉得哪里似乎不对劲,自己好像遗忘了这什么,忽略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时间飞快,一转眼就是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在全县的众目睽睽之下,审判胡建军这个罪人不得不提前进行,所有的手续一律开黄灯,被允许优先处理。

于是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胡建军便被移交到冠千县人民检察院,并向冠千县初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被害人妻子先后经历女儿失踪,丈夫被杀害,目前在医院中仍然处于半昏迷状态,因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代替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上,庄严肃穆的国徽宛如旭日东升,势把一切黑暗罪恶驱散,让光明正义撒向人间的每个角落。

国徽下,是两排空置无人的法桌,依次是审判员、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席位。

往下第二排是两个书记员。稍下一点位列左右两旁的分别是公诉人和辩护人席位。

当事人的位置正对法台,目前也被空置,法警威然矗立。旁听群众呈阶梯依次向上,约莫有三四十人。

书记员例行公事宣读法庭纪律:所有人应当听从审判长指挥,尊重司法礼仪,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录像录音,不得随意走动扰乱法庭秩序……

“全体私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入场。”

审判长入座后,朗声道:全体坐下。

整个法庭气氛压抑,让人感觉浑身不自在。特别是对于首次旁听的群众而言更是如此。

其实大多数人对于审判结果大体上已能知晓,只不过还是想亲自感受一下这种庄严场合,回去在亲朋好友的面前也好有吹嘘的资本。

审判长沉声道:冠千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请法警将本案被告人提押到庭。

随着胡建军被法警押到被告栏中,人群之中终于涌起一阵的骚动。

审判长一脸严肃叫了肃静肃静无果,不得已大力用法槌敲打法桌,发出一阵清脆的撞击声。

彤彤彤响起。

闻声的旁听人群才渐渐安静下来。

此次审判被告的辩护人是法院指派的公诉律师,

令人奇怪的是,作为被告的胡建军居然一脸的泰然自若,没有一丁点因为犯下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杀人罪即将被正义审判,而感到该有的害怕和忏悔。

刘骁作为公安局长,自然有资格旁听,看到胡建军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并且还时不时的向他投来挑衅的目光。

刘骁的不安又一次犹如狂风暴雨般向他席卷而来,他终于知道,这不安来自于何处,来自哪里。

“恐怕不止胡建军吧!这是一次有预谋的不公正的审判,审判的不是他胡建军,而是我自己!”刘骁自言自语。

审判员厉声问道:被告人,你的姓名。

答:“胡建军。”

问:有无曾用名、绰号!

答:“没得。”

问:你的出生日期?

答:1971年正月初二。

问:文化程度?

答:高中二年级。

问:职业?

答:无业。

问: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答:没有。

问:你因本案何时被刑事拘留?

答:过年那天。

审判长皱眉,他两人一个用本地普通话发问,一个用本地方言回答,在场大多数人倒也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对劲的地方,仿佛一切理应如此。

只有一两个外地人,忍不住发出只有旁边人才能听到的笑声。

嗯,咳咳。

审判长沉声又问:被告人,你是否于开庭前受到本院开庭传票组成人员通知。

答:收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本院公开审理由冠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讼的胡建军被控犯故意杀人一案。

接下来审判员又陆续发表法庭公告。

随后是法庭调查,分为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调查。被告人被允许可以就起诉书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在审判长的受理下,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同样如此。

然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冠检诉,刑诉〔1997,1〕号,被告人胡建军因涉嫌故意杀害冠千县川心小区红旗大街解放路58号住户王强,在1997年2月7日被冠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经本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接下来公诉人滔滔不绝的列举被告人所犯下的罄竹难书的罪行。

当被告的罪行被罗列公之于众后,按理说被告人应该有所表示,哪怕是悲伤啊!后悔啊什么的!都可以,可是被告人却始终一副笑嘻嘻的惹人厌恶的模样,不过细心眼力比较好的人这会发现,被告的眼睛上隐约有轻微的淤痕。

全场的气氛再一次激动起来,一个个对被告怒目而视。

审判长在一次用法槌敲打法桌,并发出警告,才制止了这次躁动。

审判员厉声斥问道:被告是否接受起诉书上的控告陈诉?

胡建军这时像换了个人似的,咆哮道:我的确是杀人了,但我们是交换杀人,主谋不是我,另有其人,公安局长刘骁不但不相信我所说的话,还殴打我,屈打成招,让我不得不假装答应他们,我要起诉。

胡建军声嘶力竭的大吼大叫,想要冲向旁听群众,两个魁梧的法警反应也够快,立刻把他按倒,不过终究还是没有堵住他的口。

刘骁喃喃道: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审判长的法槌拍了又拍,终于咔嚓的一声脆响,断了。审判长气的跳起来,可人群还是不为所动,乱哄哄的把整个法庭弄得像菜市场一样。

“退庭!驳回案子,重新侦查!”这是审判长喊出的最后声音,也是他留在人世间最后的审判之音。然后重重倒摔在地,从此再也没有爬起来。

老者的眼圈逐渐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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