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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网 > 都市 > 毒宠倾城医妃 > 第264章 斗败公鸡

毒宠倾城医妃 第264章 斗败公鸡

作者:香盈袖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12-26 17:27:47 来源:书海阁

“我知道,刘老根,我刚才说这话不是在怪你,而是在夸你啊。”若水点了点头,然后无奈地笑笑。

她心中也在琢磨,这两队黑衣人明显不是一路,可两队人都是来意不善,自己从哪里惹到了这两队厉害的对头!

她倒是真想会上一会这两队人幕后的真正主人,当面问个清楚明白。

“太子妃,您和太子殿下不怪罪我,小人已经是感激不尽了,太子妃的夸赞,小人真是愧不敢当啊。”刘老根一双老眼中透出感激的神情,他很快又低下头,心灰意冷地说道:“咱们往日里很少出京,在帝都里坐井观天,根本不知天下之大,能人之多,此事出京,真是给了咱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咱们这些人,根本不配保护太子妃您的安全,等到回京之后,小人就解甲归田,再也不吃军粮这口饭啦!”

听到这里,若水才明白为什么御林军和亲兵营一个个士气全无,原来是被那两队黑衣人打击得不轻。

换了是谁,遇到这种情况,也都会觉得自己和对方比起来,一无是处。

且说御林军,他们几乎没有出过帝都,在帝都的时候,人人都在奉承他们,把他们捧得高高在上,根本没有参加过什么真刀真枪的战斗。加上圣德帝在位的这数十年来,国泰民安,百官臣服,就连个小小的叛变也没有发生过。

像刘老根,他从军已经快四十年了,在御林军中的生涯抵得过别人的一辈子,就连他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御林军,除了上次跟随若水出行征讨乐大将军,就再没有踏出过帝都的门槛半步。

每个御林军就像是被圈养得温驯的狼一般,失去了野性和凶性,也没有了咬牙的利齿,在和平的日子里,在寻常百姓们的面前,他们可以逞逞皇家的威风,但是一旦遇到了真正的敌人,他们孱弱的心理和素质就变得不堪一击。

这接连两队的黑衣人打得他们落花流水,毫无还手之力,让他们完全丧失了对自己的信心。

第一队黑衣人从武功上打败了他们,第二队黑衣人则从心理上给了他们狠狠的一击。

至于那队刚刚被收编为亲兵营的山匪们,受到的打击也一样沉重。

他们投诚之后,迫切地需要一场战斗的胜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给自己在那些御林军面前长长脸,让他们见识一下自己的威风。

可没想到,一直在心底瞧不起御林军们的亲兵营,初出茅庐的第一战,也是以失败告终,他们被黑衣人像摧枯拉朽般打得大败,人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低头耷拉脑袋,不仅在御林军面前抬不起头来,在太子殿下和太子妃面前更是抬不起头来。

他们心下惴惴不安,更是担心太子殿下会一怒之下,将自己开革出营,那可就惨喽!

刚刚吃上官粮,马上被开革,难道是让自己重新去当那为人人所不齿的山匪,继续过那打家劫舍,提心吊胆,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么?

他们万万不愿意!

刘老根说完这番话之后,就退后几步,长长地叹了口气,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众人都久久不语,现场出现了一片死寂。

若水的目光从众人的脸上一个个扫过,只见人人都是一脸的愧色,摇头叹气,全无半点往日的威风和士气。

小七看在眼里,气在心头。

带着这样一队御林军出京,他原本就没指望他们能够保护好若水的安危,可是看看他们一个个像斗败了公鸡的模样,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双眉一扬,就要发作。

若水却拉了拉他的衣袖,对他摇了摇头。

“……”小七疑惑地看向若水。

怎么,军心如此低落,她还不让自己以军法处置这些残兵败将?

他的想法就是,每个人赏五十记鞭子,抽得他们一个个叫苦连天,保管就把这些解甲归田的狗屁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只有见了血,才会重新激发起他们的血性来。

做为军人,就要抗得起责罚,挨得起鞭子,不流血,怎么叫军人!

小七心里在想什么,若水怎么会不懂。

但是,要激发起他们的热血,并不一定需要让他们流血。

她有一个更好的办法。

“看我的。”若水对小七做了个唇形,无声地说道。

小七半信半疑地看着若水。

这种军营里的事情,她一个闺阁中的姑娘,哪里会懂,她别又是慈悲心肠发作,不忍心让自己责罚这些人吧?

他哪知道,若水是来自现代的军医。

她久在军营之中,知道军中最重要的就是士气,一旦士气低落,这支队伍就根本无法派去打仗,就算是勉强上了战场,也必是百战百败!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想法子鼓舞起这些人的士气,重新树立他们的骄傲,恢复他们的信心,让他们挺起胸板来!

“刘老根,你错了!你们所有人,统统都错了!”

若水突然板起了脸,提高了声音,语气严厉地训斥道。

“是,是,太子妃,我们错了,我们真的知错了!”刘老根和一众御林军包括亲兵营的士兵们,都是满脸羞愧之色,齐齐低着头,低声说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你们所有人,都给我抬起头来,看着我!”若水喝道。

所有人依言抬头,只是脸上愧色难掩,却没人敢看向她。

若水的一双目光像清泉般流动,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掠过。

“你们听清楚了,我说你们错了,是说你们的想法,全都错了!”若水吸了口气,继续朗声说道:“你们以为打不过那群黑衣人,就是你们的本事不济,技不如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根本保护不了我,也维护不了皇家的尊严,对不对?”

“……”众人皆默,虽然不敢低头,却都目光下垂,盯着自己的脚尖。

“所以,我才说你们的想法错了!”若水伸手一指刘老根,“刘老根,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很没有用?平时在帝都之时,处处被人看不起,低人一等,就连同为御林军的伙伴们都经常嘲笑你,所以就连你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觉得自己是个混吃等死的废物,对不对?”

“是。”刘老根脸上的皱纹一阵扭曲,若水的话显然戳到了他的痛处,因为若水说的,的确是事实。

“好,那我就告诉你,实际上,你并不是废物,而恰恰相反,你比他们那些膀大腰圆、身强体壮的御林军,要强上百倍!”

“……”刘老根闻言,不由抬起头来,眼中全是迷惘。

自己明明是个废物,太子妃却说自己比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强百倍,这分明是在安慰自己啊。

“你,你,你,还有你!”若水的手挨个点着御林军,然后对着众人划了一个圈子,说道:“你们是不是全都觉得自己跟刘老根一样,是个废物?”

她故意把“废物”两个字说得又清脆又响亮。

这两个字就像鞭子一样,重重地抽打在每个人的背上,让他们的全身都变得僵硬起来。

“是。”众人低声答道,声音沉闷之极。

他们也不想承认自己是废物,可是在帝都之时,他们已经受尽了伙伴们的嘲笑,出京之后,又受到了那伙黑衣人的严重打击,他们的确如若水所料,对自己已经信心全失,士气全无,就像一群打了败仗的公鸡,再也没有了斗志。

“好,你们给我听清楚了,我再说一次,你们,不是废物!”若水声音清朗,一字一字掷地有声:“你们每一个人,都是我精挑细选挑出来的精英!上一次,是我挑中了你们,跟我一起去捉拿乐大将军,咱们没有损失一兵一卒,就让乐大将军闻风而降,难道,那次的战绩你们大伙儿都忘了吗?”

“没忘!”众人齐声答道,声音比刚才响亮了许多。

他们有的人已经不知不觉挺了挺背脊,想起上次凯旋回京的时候,受到众百姓夹道欢迎的场景。

是啊,他们怎么可能忘记!

那是他们这一辈子最为光荣,最为骄傲的一次任务,他们永远也不会忘记!

“你们大伙儿连乐大将军那赫赫有名的黑衣鬼团都不惧怕,都能有勇气战胜,听了区区一群来历不明家伙们的嘲弄,却怎么就丧失了信心?我告诉你们,你们输给了那群黑衣人,不是输在别的,而是输在了心理!你们懂吗?”若水继续大声道。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他们的确是技不如人,打不过对方,对方人人赤手,己方却手持利刃,而且己方的人数多于对方数倍,还是被对方打得大败亏输,抬不起头来。

“你们觉得自己打不过对方,就是输了,对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这根本不叫输!因为那群黑衣人个个是武功高手,而你们,只是会一些粗浅的棍棒拳脚,你们不懂武功,却敢于和他们身怀绝技的高手相抗,这样的勇气,是常人所没有的,是值得人敬佩的!你们明明拥有比大多数人更为优秀的品质,为什么还要瞧不起自己?”

若水再次提高了声音,声声质问。

众人的眼睛不由地亮了,腰板也挺得直了。

太子妃说得没错,自己当时明知道不是那群黑衣人的对手,还是没有退后半步。

原来,自己的身上也有着让太子妃赞赏的优点啊,那就是:勇气!

“还有,你们不会武功,对方却是武功高手,你们和他们比武功,就等于是拿自己的弱处去比拼对方的长处,这样比起来,就像拿着鸡蛋去碰石头,焉有不输之理?他们要是和你们比阵法呢?比冲锋呢?比作战呢?却会是谁输谁赢?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你们的长处是阵法、冲锋和作战!而不是跟对方一刀一枪的对砍或是比划拳脚!”

若水的话给在场的所有人都打了一针强心剂。

他们的下巴不知不觉地抬起来了,目光炯炯,双手紧握成拳,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若水。

“如果对方下次再敢前来,咱们就用自己的长处,来对付对方的短处!只要他们敢再来,我就有法子将他们一网打尽,让他们瞧一瞧,究竟谁才是瘟鸡,谁才是废物!你们有没有这个信心?有没有这个勇气?”若水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响亮。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有!”

斗志在所有人胸口昂扬,他们的头抬得高高的,大声齐喝。

“现在,你们觉得自己是废物,觉得自己技不如人吗?是,还是不是?回答我!”若水的目光再次掠过全场,朗声问道。

“不是!”所有人异口同声的叫道,声音响亮震耳。

“如果要让你们和对方比拼战阵,比拼作战,谁能胜?”若水的声音更响。

“我们!”所有人再次异口同声叫道,声音震天。

他们只觉得热血沸腾,斗志激昂,恨不得对方马上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们要翻身打一个漂亮仗!

“很好!这才不愧是皇家御林军!还有你们!刚刚加入军营,却没有临阵脱逃,真乃英雄本色!我为你们感到骄傲和自豪!我相信你们训练之后,会成为一支和御林军们同样优秀的战队!”

若水又看向那阵亲兵营的士兵们,目光中充满了鼓励,语气更是激赏。

士兵们情不自禁地都挺了挺胸,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变得高大了起来。

“那现在呢,你们最该做的是什么事?”若水突然又话风一转,让所有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以。

钱小豪眼珠一转,第一个反应过来。

“换掉这身衣服,重新穿上属于咱们御林军的装备!”他大声叫道,稚嫩带着童音的声音远远传了出去,在山谷中激荡。

所有人顿时反应过来,纷纷点头。

“不错。”若水对钱小豪赞许一笑,目光再次扫视全场,朗声道:“咱们是皇家御林军,那身军服代表着皇家的荣誉,穿上它,咱们不怕什么黑衣人、白衣人,不管是什么牛鬼蛇神、妖魔鬼怪,现在,咱们不怕他们前来,就是怕他们不敢前来,只要他们敢来,我就有法子打他们一个落花流水、有去无回!你们只要听我的安排,我就包咱们打一个大胜仗,来一个瓮中捉鳖,一网打尽!现在,咱们就堂堂正正的以皇家御林军的身份出去,看谁敢来!”

“太子妃,我们听你的!”

“我们相信你!”

“一定要打一个翻身的大胜仗!”

“对,让他们知道,咱们不是废物,真正的废物,是他们!”

御林军和亲兵营的人们挥舞着手臂,精神大振,一个个热血激昂。

“好了,大伙儿快去换衣吧,然后咱们马上要继续赶路!”若水微微一笑。

众人顿时轰的一声,散入了山林之中,争行抢后地换装去了。

小七几乎是用一种新奇的眼光看着若水。

他眼见得一群萎靡不振的士兵们,听了若水的几句话之后,一个个变得昂首挺胸,斗志激昂,这种神奇的变化,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他说什么也不敢相信,这番话会是由若水说出来的。

由一个姑娘家口中说出这样振奋军心的话,换了是谁,也不敢置信吧?

他由衷地感到叹服。

他娶的这个鬼丫头,她的脑袋瓜里,究竟还装了多少让他耳目一新的东西!

……

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山头,正静静伫立着一条修长挺拔的身影。

那人影穿着一袭飘飘欲飞的白袍,袍角和衣摆处却用紫线和金线绣着繁复古拙的花纹,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紫金色的光芒,低调中显出奢华。

他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下方的山谷。

适才山谷里发生的一切,尽数落入了他的眼底。

他的脸容平静无波,可是眼中却分明受到了震荡。

他的目光一眨不眨地落在若水的身上,眸光中闪动着复杂的情绪。

双方距离实在是太远,从山峰顶上看下去,根本看不清楚若水的五官表情。

可是他的脑海里,却清清楚楚地浮现出她的模样。

这个时候的她,一定又是骄傲,又是得意,那双慧黠灵动的眼眸中定是神采飞扬,闪亮无比,她的嘴角会微微上翘,露出一个小小的梨涡。

他的唇角情不自禁地扬起,波澜不惊的脸上浮上了一个浅淡的笑容。

只是那笑容一闪而逝,快得像是根本没有出现过。

他转瞬间又恢复了平静无波的表情。

“主子,接下来咱们怎么做?还要继续帮他们安排食宿,替他们清除障碍吗?”

距离白衣人不远处,站着一个身材矮胖的中年男子,他那圆滚滚的身材,活像是一个矮南瓜,让人过目难忘。

他站在白衣人身后,也在俯身望向下面的山谷。

刚才的情形他也全都看在眼中。

和白衣人不同的是,他的眼中没有激赏和赞叹,反而透出一股刀尖般的锋芒。

听了矮南瓜的话,白衣人不置可否,只是继续向下望着。

他看到御林军和亲兵营的人从密林中钻了出来,一个个穿得甲胄鲜明,人人喜气洋洋,众人簇拥着小七和若水,护着二十辆拉满药材辎重的马车,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山谷,向北方开拔。

他的目光一直目送着若水乘坐马车的背影,直到完全消失不见。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才喟然发出一声叹息,回过头来,淡淡地看了矮南瓜一眼。

“袁方,你怎么看?”

那矮南瓜姓袁,单名一个方字,他的人如其名,身材又矮又圆,却长了一张方方的国字脸。

“主子,属下的意思是……”他提起右掌,做了一个向下的手势,意思是斩草除根。

“哦?为何?”白衣人看懂了他的意思,却不动声色地继续问道。

袁方犹豫了一下,看了看白衣人的脸色,只见他面容平静,喜怒不形于色,无法探知他的心意,他咬了咬牙,大着胆子说了出来。

“主子,属下愚鲁,实在想不明白,主子为何要对那东黎国的太子妃这般好法,一路上不但处处抢在前面替她和她的夫婿安排食宿,还在暗中帮他们料理了一波又一波找他们麻烦的人,为咱们惹下了许多的对头。主子明明和这太子妃非亲非故……”

说到这里,他好像自知失言,忙单膝下跪,道:“主子,请恕属下失言之罪。”

“无妨,你继续说。”白衣人似乎并不在意,摆了摆手道。

“是,主子,这番话属下憋在心里己久,实在是不吐不快。属下跟着主子足有二十年了,对主子是忠心耿耿,属下实在是见不得主子您为了一个人费这许多的心机,却出力不讨好,那东黎国的太子妃根本就不知道主子您为她所做的一切,您瞧,她和她夫婿那亲密的样子,属下看在眼里,真是替主子您不值啊!”

袁方跪在地上并未起身,他却微微抬头,目光盯着白衣人的袍角。

在他的心里,主子就像是天上的神仙一样高不可攀,这世上所有的人和主子比起来,都像是地上的泥一样。

包括那个太子妃!

他虽然奉了主子的命令,一路上出面替他们安排打点一切,可是他却憋闷之极,这些话如哽在喉,不吐不快。

他从来不敢违背白衣人的命令,今天突然大起胆子说出这番话来,倒让白衣人微微一怔。

“你起来说话。”白衣人淡淡道。

袁方这才站起身来,他的目光射向山谷外面,那儿,只有一片烟尘滚滚,是御林军们离开的马蹄掀起的尘土。

“主子,属下知道您心中所图,这太子妃说起来和您并无血缘之亲,您实在是犯不着为了她,为自己多树强敌。咱们这次出手,虽然隐秘,但难保不会被对方察觉出什么,咱们之后,还是不要管太子妃的闲事了吧?”

他小心翼翼地提议道。

“嗯。你说的倒也有理,从现在起,之前你所做的事,全都不用做了。”

出乎袁方意料之外的,白衣人居然点头同意了他的建议。

袁方心中大喜,又道:“主子,属下瞧这太子妃非同一般女子,她会医,又会毒,而且深得军心,她更是那东黎国皇帝和太后最为看重之人,如果她要是死了,对他们东黎皇族必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所以属下认为,不如让属下找个机会……”

袁方欲言又止,但他相信白衣人一定懂他的意思。

“怎么,你想杀了她?”白衣人目光闪动,炯炯盯着袁方。

“属下只是为了主子着想。主子,您苦心孤诣经营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点成功的眉目,可是您竟然抛下一切,远赴东黎,全是为了这个女子,这一路上,您为她操碎了心,可是她却半点不知,主子,属下实在是不知道,这女子究竟是您的福星,还是灾星,属下不想让这女子,毁了您大好的前程和希望啊!”

袁方双膝一曲,又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白衣人并未动怒,只是问道:“你要杀她,可还有别的理由么?”

袁方抬头看着白衣人,咬了咬牙道:“属下觉得此女子日后必会成为阻扰主子大计的绊脚石,所以属下觉得,不如先除之以绝后患!”

“绊脚石?你觉得她区区一个小女子,就能影响到我的大计么?”

白衣人仰起头来,看着头顶的红日,语气颇为自傲孤高。

“属下只是担心……”

“袁方,你不必杞人忧天,我对她好,自有我的目的,至于她的性命么……”白衣人忽然低头,目光淡淡地注视着袁方。

“你给我听清楚,你要是敢伤她一根头发,我就要了你的命,你到时候莫怪我不念这二十年的主仆之情!”他一字一字,慢悠悠地说道。

白衣人语调平缓,听不出喜怒。

可袁方却机灵灵打了个颤栗,浑身发冷,他以头点地,颤声道:“属下遵命。”

“起来吧。”白衣人轻轻一抬手。

他并未碰触到袁方的身体,袁方却觉得一股大力托着自己的腋下,他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心中骇然。

主子的功力又深厚了一层,这般云淡风轻的一抬手,就连他都没有半点抵抗之力。

放眼天下,能和主子比肩之人,能有几人?

这天下的共主,除了主子,再无人有资格染指!

他一脸敬畏地看着白衣人,心中暗暗下了决心,终此一生,定当牢牢跟随主子的脚步,只要跟定了主子,他日前途,不可限量!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主子,咱们现在该往哪里走?是回去?还是……”袁方道。

在他心里,更倾向于回去。

主子日理万机,有多少大事需要处理,哪里有功夫继续在一个小姑娘身上浪费宝贵的时光。

白衣人沉吟了一下,却道:“跟上去瞧瞧。”

说完,他长袍下摆微动,迈步往峰下走去。

袁方不敢违拗白衣人的意思,只好跟在身后,心中却在暗暗祈祷,不管是哪路人马,最好赶紧出手,主子说过不再插手那太子妃的事,就一定不会再出手相助。

他相信,就凭那老幼病残的御林军,想要挡住那如狼似虎的黑衣人,纯粹就是做梦!

他很希望那太子妃被人掳了去,当然,一刀杀了再是干脆,彻底断了主子的念想。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在他心底盘桓,他是绝对不敢诉之于口,更不敢在脸上露出半点。

否则一定会惹得主子大大的不快。

也好,就让主子亲眼见到那太子妃的下场,让他早点死了这条心。

白衣人却根本没有猜到袁方心中所想。

他一边走,一边好奇地猜测,瞧她刚才在众人面前慷慨激昂的演说,像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他倒越发的想瞧瞧,没有了他的暗中相助,这个小丫头单凭她那些不靠谱的御林军和山匪,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小丫头,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哦!

他唇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信步走下了山峰。

小七和若水在御林军跟亲兵营的簇拥下,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山谷,往北进发。

御林军们和亲兵营穿着崭新的盔甲军服,一扫之前的颓废之气,一个个雄纠纠气昂昂,像是一支打了大胜仗的队伍。

小七骑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焕然一新的军容军貌,不由暗自佩服。

若水的这几句鼓舞士兵的话,无疑比他的铁血鞭子更加管用,现在每个人看着若水的目光,都充满了敬意和爱戴,还有深深的信服。

他们虽然不知道接下来会面临怎样的危机,但他们每个人都相信,太子妃一定有锦囊妙计,可以化险为夷,能够瓮中捉鳖,来一个,捉一个,来一对,捉一双!

他们相信太子妃!

可小七心里却开始犯嘀咕起来。

这个鬼丫头不会是在说空话大话吧?

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以前就是一个足不出户的闺阁女子,要是说她会医术和毒术,这两种可以看看书就能学习得到,要是说她连这用兵之法,也能烂熟于胸,那就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他回过头来,不禁向车厢中望了一眼。

车帘被若水挑了起来,他一眼就看到了若水,她正看向自己,一双清亮的眼睛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忽地对他眨了眨眼,微微一笑,然后伸手放下了帘子,遮住了她的明眸似雪。

小七一怔。

那是他熟悉的笑容,充满了狡黠和笃定的笑容,莫非这丫头真的不是在说大话?

她是真的胸有成竹?

小七不知不觉皱起了眉头。

他开始琢磨,如果换了自己,是否能够想出制胜的办法去对付那样的一队黑衣人。

他想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摇了摇头。

他知道自己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要是说以武力决定胜负,那他不论是单打独立,还是以一敌多,小七从不服输,从不言败!

就算他孤身独闯千军万马,他也会面不改色。

武功,是他的长处。

而兵法,却是他不擅长的另一个区域。

要让他率领着这支五百人的御林军,再加上那支由山匪收编而来的亲兵营,对抗一队数十人的武功好手,胜率基于为零!

在他眼中,这群御林军和亲兵营的武力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对方甚至不用出动数十人,只需要十人,就能将这数百人的队伍打个落花流水。

而在上次的交锋中,胜负结果也果真如此。

刘老根他们根本毫无还手的能力。

难道同样一支队伍,交在若水的手里,她就有法子化腐朽为神奇,化劣兵为神兵,能够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这不可能!

小七想得头皮都疼了,越想越觉得己方根本没有丝毫赢的希望。

他真想冲进马车,好好找若水问个清楚明白,她那个小脑袋里究竟玩的是什么鬼花样!

他相信若水说的每一个字,因为他了解她的性格,她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从来不说做不到的话。

她既然敢当着数百人的面前,答应了,她就一定会做到!

可她会用什么方法取胜呢?

小七越想越是抓耳挠腮,好几次,他都差点没忍住,可他知道,不到最后的时候,若水绝对会守口如瓶,就连对他,都不会透露一个字。

“小七,天黑之前可以赶到下一个城镇吗?”

就在小七沉吟的功夫,若水再次掀开车帘,出声问道。

“能。”小七肯定地点点头。

他再次狐疑地看了若水一眼。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本来按照他计划的路线,他打算直接穿过城镇,然后赶在城镇北郊的一处空地扎营安寨。

他毕竟率领着数百人的官兵,这样大张旗鼓地进入城镇,必须会惊动当地的官府前琮迎接,而且,安排这数百人的食宿,也是一个大问题。

当地的驿馆肯定安置不下,势必要借住民宅。

这样声势浩大,不符合他的本意。

他只想轻车简行,快马加鞭地赶赴永凌,但要是加上当地官府迎来送往,酬酢应和,那可就太浪费时间了。

可是若水却坚持要进入城镇,不知道这鬼丫头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在临进城之前,若水把所有人召集到一起,下达了一个命令。

那就是让大伙儿进城之后,化整为零,散入每一家店铺,去买一样东西。

而这样东西就是,网!

不管是什么样的网,不管是绳网还是渔网,甚至是捕鸟兽的网都可以。

官兵们接到这项奇怪的命令,不由面面相觑,大是奇怪。

若水又严申了一下进城后的纪录,一律不得扰民,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仗势欺人,如果发现有人违规,马上开革!

她俏脸板起来,神情严肃,这一番话说出来,所有人都凛然遵行。

于是,小七和若水带着官兵进城的时候,果然引起了当地百姓的恐慌。

他们站在街道的两边,一个个睁大着双眼,看着衣甲鲜明亮丽的官兵浩浩荡荡地进入城门,没有欢呼,也没有迎接,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惊慌失措的表情。

现场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若水从车窗中看到这般情形,便猜到了几分。

这些百姓定是遭受过官兵们的洗掠,所以才会这般惊恐地畏惧官兵,看来她进城前颁布的命令,没有白费。

若水所料不错。

事实上,官兵们入驻当地城镇之后,搜刮当地的百姓已经成了一种惯例。

在东黎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每当有官兵经过城镇,每家每户要上交一定的平安费给当地官府,再由当地的官府将这笔银子交给那队官兵的首领。

这笔平安费美其名称为平安,实际上数目不菲,所以当地百姓一看到官兵进城,人人暗中咬牙切齿,心中痛恨不己。

他们用沉默作为无声的抗议,倾诉着自己的不满。

眼前这批大模大样进城的官老爷们,一个个衣甲鲜明,听说还是打帝都来的御林军,这搜刮起地皮来,定是比寻常的官兵更要厉害百倍。

每个人心中都做好了要被剥掉一层皮的准备。

他们的脸部扭曲着,开始感到一阵阵的肉疼和气愤。

在这种心情下,谁还能去欢呼雀跃着迎接?

是欢迎他们前来剥自己的皮么?

他们又不傻!

当地的知县大人闻讯之后,飞马赶来,只奔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还没有赶到小七的马头前面,远远地只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就忙不迭地滚鞍下马,快步迎上前去。

这可是太子殿下和太子妃亲至,乃是东黎国除了圣德帝之外,地位最高的两个人。

他如何敢怠慢?

更何况,这是一个极好的巴结机会。

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啊!

这可是寻常人相见都见不到的人物,居然纡尊降贵来到了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县城,怎不叫他受宠若惊?

原本他也接到消息,说是太子妃奉旨要前往永凌治疗疫症,他根本没往心里去。

因为他这个县城实在是太小了,虽然在帝都的北边,但是他知道像太子妃这样的大人物是无论如何不会选择在他这个小地方落脚的。

他这几日还长吁短叹,后悔自己没能调任一个大点城镇的知县,以至于和太子妃这样的人物失之交臂。

哪知道突然之间,这样一个大大的馅饼就出其不意地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他接到消息之后,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向前来报讯的差人再三确定,听对方斩钉截铁地告诉自己,进城的人就是太子殿下和太子妃无疑,他才从做梦的感中清醒,飞快备马,赶了出来。

这知县大人接到消息本就晚了,再加上他耽搁的这一会儿功夫,当他赶到的时候,小七和若水早已经进得城来。

知县大人看到街道两旁围满了密密麻麻看热闹的人,可是现场却鸦雀无声,死一般的沉寂。

没有人欢呼,也没有人挥手。

每个百姓的表情都是冰冷,还带着厌恶和痛恨。

他知道,这是百姓们发出的无声的抗议。

他的冷汗,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这些该死的刁民们,这是在给自己上眼药啊!

太子殿下和太子妃进城,他们不但不夹道欢迎,居然摆出了这副死人脸,好像别人欠了他们二百吊大钱没还,这样明目张胆地给太子殿下和太子妃看脸色,他们是分明要自己死的节奏啊!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就算想当众责罚百姓们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只好咬了咬牙,佯装没有看到这幕奇怪的场景,堆起了满脸阿谀的笑容迎上前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太子殿下,太子妃在上,下官阎有理,乃是本地知县,迎接来迟,还请太子殿下和太子妃恕罪。”

他高声唱诺,然后伏地跪倒,行起了参拜太子的大礼。

他的脑袋磕在青砖地面上,咚咚有声,此刻他却顾不得疼痛,唯恐这头磕得不够响亮,平息不了太子殿下的怒气。

小七微微皱眉,他根本就不想搭理这个阎知县。

只要看到百姓们的表情,他就知道这个阎知县是个什么货色。

这阎知县明显和那侯知府不是同一类人。

侯知府虽然也是一心想要攀龙附凤,也确实有点贪财,可是当地百姓们却被他治理得井井有条,人们过得甚是富足。

可是这个阎知县就不一样了。

进城之后,小七的目光大掠一扫,已经将这所小城的面貌尽收眼底。

破瓦断墙,触目皆是。

百姓们身上的衣服更是补丁加补丁,很少看到有人衣着光鲜的,人人都是面有菜色,瘦得皮包骨头。

很显然,这是一座贫瘠的城镇。

百姓们过的是缺衣少食的生活。

可是在进城之前,小七亲眼见到,在城郊外面明明有大量的农田,却长满了杂草,无人耕种,而变成了一片荒田。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官府的苛税太多,所以百姓们租不起田地,种不起庄稼!

更由此反应出当地知县的无能之治!

进得城来,他面对着百姓们隐含着敌意的目光,骑马穿过人群。

那一片片目光就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只压得他心头喘不过气来。

他突然很庆幸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他进城了!

要是他没有进城,没有亲眼见到百姓们的生活,任由当地知县继续胡作非为,百姓们不知道还要过多久这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他看了看周围骨瘦如柴的百姓们,再打量了一眼跪伏在自己马前的阎知县,一脸胖脸吃得肥肥白白,油光铮亮,更有一个胖胖的大肚腩,让他跪在地上显得极为吃力。

两相一对比,小七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这知县大人把自己吃得油水十足,百姓们却几乎见不着荤腥,这样的人,怎配为官!

他几乎当场便想发落了阎知县,当下他仰起了头,看也不看跪在地上磕得砰砰作响的阎知县,冷冷地道:“你既然知罪,那就很好,来人,把他拿下!”

“是!”

左右两边闪出刘老根和钱小豪,二人大步上前,扒双肩拢二臂,拿出绳索,登时把阎知县捆了个结结实实。

阎知县傻眼了。

他睁大了两只眼睛,惊骇莫名地看向小七,只见小七冷着一张脸,高高骑在马背上,强大的气势让人不寒而栗。

可是他莫名其妙,被绑得冤枉啊!

“太、太子殿下,下官犯了何罪,太子殿下要如此对待下官?”阎知县不死心,大起胆子问了一句。

“犯了何罪?你刚才不是知道吗?迎接来迟,便是重罪!”小七看都不看他一眼,就拔马从他面前而过。

他这话蛮横得几乎不讲道理,若水在马车里听到,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果然,对付恶人就不需要讲理,这样才是对付恶人最好的办法。

阎知县被小七的话噎得差点晕了过去。

迎接来迟,也算是罪?

那只是他的一句谦词,谦词啊!

这太子殿下是真的不懂呢?还是假的不懂呢?

就为了一句迎接来迟,就要治自己的罪?

“太子殿下,下官不服!”

虽然畏惧太子殿下,但是一想到自己的乌纱帽要被摘下,前途尽毁,阎知县还是对着小七的背影直着嗓子叫了一句。

同时他用力挣扎着,想追上小七为自己辩解。

“太子殿下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再敢多言,老子打你的耳刮子!给我老实跪好!”

钱小豪对阎知县一瞪眼,用力按住他的肩膀,不让他乱动。

阎知县见到钱小豪虽然身穿御林军的服饰,但是年纪轻轻,不过是个连牙都没长齐的黄毛小子,他哪里会害怕,当下他双眼一睁,怒声发作道:“你小子算是什么东西,老子是堂堂的七品知县,七品!你小子懂吗?你要是敢动本县一根手指头,本县就派人抄了你全家,全家!”

他恶狠狠地威胁道。

这种威胁的言语他平时说得习惯了,在这所县城里,他就是老大,想抄谁的家,就抄谁的家。

一时之间,他压根就忘了自己马上要沦为阶下囚,也忘了对方的身份是御林军,虽然只是一名小兵,又岂是他一个小县城的七品知县能抄得了家的?

“哈!”钱小豪一听,不由得笑出声来。

“好啊,老子的家在帝都,你有本事,就去帝都抄老子的家去!”他哈哈笑道。

“……”侯知县一听,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不由得脸如土色,嚣张之极的气焰之马降了下来。

“啊,原来是御林军大人,这位小哥,不知您如何称呼?刚才是本县失言,还望小哥大人大量,千万莫怪罪本县。”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马上挤出一脸巴结讨好的笑容,眼巴巴地瞅着钱小豪。

他意识到对方可是太子殿下身边的人,别说他是一个人,就算他是太子殿下身边的一只狗,他都万万得罪不起啊。

“嘻嘻,你一把胡子,却管我叫小哥,你不怕把自己叫小了,我倒嫌你把我叫老了呢!你趁早别在我面前卖乖,给我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嘴,等太子殿下发落。”

钱小豪却嘻嘻一笑,根本不卖他的账。

他年纪虽小,人却机灵,早就看出来太子殿下是借故发落这阎知县,哪管他是不是得罪了太子殿下,总之,就是要重重地治他的罪!

小七勒住马缰,目光对着周围的百姓们略略一扫,只见人人脸上露出了又惊又喜,又是不敢置信的神色,可大伙儿谁也不敢说话,全都有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自己,等着自己做出对阎知县的处治决定。

可想而知,这阎知县有多不得人心。

自己今天办了这阎知县,就等于是为当地百姓除了一害!

他骑在马背上的身影挺得笔直,声音清朗,一字一字地道:“剥去姓阎的七品官服和乌纱,打入大牢,等候处理。”

闻言,百姓们顿时爆发了一阵欢声雷动,人人笑逐颜开。

“太子殿下,太子殿下!”有人开始挥舞着手臂,对着小七欢呼。

“太子殿下,为民除害,我们终于盼到这一天了啊!”有人老泪纵横。

“太好了,阎老虎终于被拿下了,从今以后,他再也不能喝咱们的血,吃咱们的肉了!”有人伏地大哭,泣不成声。

阎老虎!

只消听得这阎知县的绰号,就可想而知他的为人。

小七处置起贪官污吏来,下手绝不容情,他的目光再次对着向他欢呼致意的人群掠过,然后提高了声音道:“本太子奉陛下之命,替天行事,这阎知县鱼肉百姓,不配为官,已经革职查办,你们所受的冤屈,可以写成诉状,一一诉来,本太子定会依法而办,重重惩治于他!本太子在知县大堂相候,天黑之前,接受诉状!”

他一字一字,掷地有声,听得民心大畅。

百姓们再次发出一片欢呼,随后就是震天价的喊冤之声。

“太子殿下,我冤枉啊!”

“求为民申冤!”

“这阎老虎害了我一家十口,求太子殿下为老妇做主!”

众人纷嚷不休,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小七马前挤来。

御林军顿时如临大敌,他们手按腰刀,紧紧地护持在小七马前,唯恐有不轨之人夹杂在百姓中会突然对太子殿下不利。

场面一时之间变得混乱不堪。

胡大海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拍马上前,挡在小七的马头面前,以防被激昂的百姓冲撞了太子殿下,然后大声说道:“百姓们,你们所受的冤屈还有这阎老虎犯下的罪行,太子殿下早就清楚,所以这次特意奉旨前来查办。但太子殿下还另有要责在身,不能久留,天黑之前,太子殿下说了,他在知县衙门接受诉状,你们赶紧回去写状子,然后递到衙门里来,太子殿下会为你们申冤报仇的!”

胡大海的嗓音又尖又细,十分高亢,拔地而起,一下子压住了众人的喊冤声。

百姓们开始安静下来,抬起头看向他。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回去写诉子?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是错过了,让你们后悔一辈子!”胡大海对着众人一挥手。

百姓们这才如梦方醒,一哄而散,纷纷回去写状纸诉冤屈去了。

转眼之间,围堵在街道两旁的人们就散了个干干净净。

小七微微颔首,赞许地看了胡大海一眼。

胡大海等众人散去之后,拉转马头,再次回到了小七的身后,垂头贴耳,一副不显山不露水的模样。

若水在马车厢中看得清清楚楚,她的眸子在胡大海身上转了转,忽然叫道:“老胡子!”

“奴才在!”胡大海赶紧答应,催马来到马车前面,躬身道:“请问太子妃有何吩咐?”

“你刚才的几句话说得不错啊。”若水微笑赞道。

“太子妃谬赞,奴才愧不敢当啊,奴才只是怕这些刁民冲撞了太子殿下,所以想法子让他们早早散去为好。”胡大海一脸谦恭地说道。

“老胡子,你就不必谦虚了,太后娘娘能够指派你跟我出京,定是对你的人品行事非常满意,这买网的事,就交给你负责,你监督着御林军和亲兵营,要是有谁敢欺压百姓,定罚不饶!”若水收起了笑容,神情认真严肃。

“是,太子妃放心,此事就交给奴才,奴才睁大眼睛瞅着,哪个要是敢仗势欺人,和那阎老虎一样,奴才第一个就不放过他!”

胡大海把胸脯拍得啪啪作响,一口应承下来。

若水点了点头,心想太后娘娘果然是慧眼识人,这一路上有胡大海跟随在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确是让自己省了不少心力。

单看他刚才对百姓们说的那一席话,可谓是顺水推舟,圆滑之极,是个人物。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小七和若水来到知县衙门,远远就看到那衙门修建得宏伟高大,竟然比侯知府的那座衙门还要气派。

胡大海马上指派人手,所有新兵营的人都被他派出去采购绳网,而御林军他留了一半人马在衙门口坐镇,保护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剩下的人也全派了出去,并给众人下了严令,天黑之前必须赶回,同时,他又玩了一个小心眼,把这监督的职责交给了每一个官兵。

互相监督。

只要发现有人违背太子妃的命令,拿了银子,却强买不肯付账,仗着自己是官兵占百姓们便宜的,都可以向他暗中通报,每一个暗中报信的,他都重重有赏。

这个命令一下,真还是让小七和若水再次对这胡大海刮目相看。

等到官兵们都派出去之后,小七坐在知县大堂的公堂上,现在衙门前还是空无一人,还没有前来投送状纸的百姓,只有一群衙役们跪在堂门口,一脸惶恐惊惧,不知道太子殿下要如何处置自己。

小七目光一扫,视线落在一名师爷打扮的文士身上。

那文士年约四十岁许,容貌清秀,身材高瘦,三缕长须,看上去倒是斯斯文文,他正低头跪在门口,忽然感觉到锋芒在背,下意识地抬起头来,正和小七的目光触个正着。

他浑身一抖,连忙垂下头来,心怦怦直跳。

只听得太子殿下清润的声音说道:“你过来。”

那文士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太子殿下谁都不找,第一个就找自己,看来自己要倒大霉了啊。

他的确是那阎知县的师爷,平日里帮着做一些文书之类的工作,要是说阎知县干的坏事,桩桩件件,他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这师爷不敢起身,跪行着进了大堂,跪到公案之前,低头道:“草民参见太子殿下。”

小七目光冷冷地对他一扫,淡淡地道:“你是那阎老虎的师爷?”

“草民正是。”那师爷心头一跳,恭声答道。

“很好。阎知府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你应该最清楚,现在你就一五一十把那阎老虎所做的恶事,给我写出来,一件也不许遗漏!”

小七说完,那师爷只听得“啪”的一声,一叠白纸还有一块砚台落在了他面前的青砖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奇怪的是,那砚台明明是易碎之物,可是太子殿下伸手扔下来的这方砚台,居然好端端地摆在他面前,连砚池里的墨也没有洒出来一滴。

他不由得愕然,正在吃惊,忽然觉得手中又多了一样东西。

低头一看,却是一管毛笔。

他震惊万分。

太子殿下这一手功夫,分明就是传说中高深之极的武功啊!

他本来还有心为阎知县隐瞒一二,见了小二露的这手功夫,立马死了那条心,当下老老实实在伏在地上,将阎知县这些年来做过的坏事恶事,洋洋洒洒地写了整整五大张纸。

“启禀太子殿下,草民已经书写完毕,那阎老虎任本地知县共有六年,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实在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草民所书,不及他所恶事之万一,还请太子殿下明察,为本地百姓伸冤报仇,重重惩治那阎老虎!他、他真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啊!草民虽然身为他的师爷,可也被这只老虎害得好惨啊!”

那师爷对着小七砰砰的磕头,边哭边说,泪水纵横,似乎也是受了极大的冤屈。

“是吗?你也被阎老虎欺压过?你且说说是怎么回事?”小七扬起了眉,问道。

“太子殿下,您有所不知,草民今年四十有二,成亲二十余年,膝下只有一女,爱若掌上明珠。草民膝下无子,便想招个养老女婿上门,也好传递香烟子嗣,哪知道就在小女及笄那年,草民为小女举办及笄之宴,那阎老虎竟然不请自来,出席了小女的及笄之宴,他看到小女的容貌后,当场便动手动脚地调戏小女,并说要娶小女为妾。”

说到这里,那师爷脸上露出气愤之情。

“太子殿下请想,那阎老虎已经年过半百,小女才刚刚及笄,二人年纪相差悬殊之极,他这样的要求,岂不是要生生地糟蹋草民像鲜花一样的闺女么?草民自然是不肯,却又不敢得罪了那阎老虎,只好婉言拒绝。那阎老虎表面上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一双色迷迷的眼睛在小女的脸上身上转来转去,饮了几杯酒之后,他就离开了。草民当时就觉得不妙,事后在衙门之时,更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生怕犯了错处被他抓住把柄。”

哪知小人千防万防,也始终逃不脱那阎老虎的魔掌。那天夜里,草民正在家中睡觉,忽然被一队如狼似虎的衙役闯了进来,二话不说,就把草民从床上抓了起来,绑到了县衙大堂,堂上烛火点得明晃晃的,那阎老虎就坐在正中大堂,见了草民,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好大的大胆,你偷了本县的机密文书,快快交出来!”

草民莫名其妙,跪在地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回道:“小人从来没拿过大人的文书啊。”话音刚落,只见一名衙役将一封书信呈给阎老虎,说道:“大人,这是从他家中枕头下面搜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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