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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在魔法世界 第187章 过硬的理由

作者:一脸坏笑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12-26 23:17:38 来源:书海阁

一见钟情的情况是有的,通过外表、声音、气味、行为等等,如果识别出对方的基因是合适的,大脑即分泌出爱情激素。爱情激素使人产生激情、冲动、幻想甚至上瘾(怎么好像在说毒品)。所以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会下降。

由于女性可以100%确定后代含有自己的基因,所以女性表现出对后代更大的责任感;而男性无法100%确认后代是否是自己的,所以表现出来的行为是最大程度地散播自己的基因(好色、花心的根源),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以提高成功率。

好了,好像说了半天都在讲繁殖,让很多充满浪漫情怀的文艺青年反感了,但是,如果不是这样的基因(以繁殖和扩大基因的分布为目的),那种生命早就终结。我们可以假设曾经有过不以繁殖为根本目的的,理想中的物种(通过基因突变产生),它们肯定很快灭绝了(环境的变迁、天灾、疾病等,基数少的物种更容易灭绝),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不以繁殖为根本目的。

此法解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基因是在不知不觉中控制着生命的行为,你陷入热恋中时,并不会觉得是被什么力量所控制,只觉得那是你自己主动的行为。基因控制生命的力量也叫做本能。

好吧,在王剑看来,这虽然很歪,但还真不能说错。

最关键的是,他打不过龙亦菲,论势力也大大不如。

不过,当一场宴会开始后,王剑的脸色越来越差。

颇有中古味道的家具,可以说比起那些所谓的老手艺人,人家更是原装,事实上,王剑知道,就有华国剧组订购过不少来自秘境的衣服和家具,这样做的可以更加的古朴合适。

主要是坐的位置,让王剑不爽了。

龙亦菲被安排到了主人的位置,从法理上来说,这也不错,作为使馆,确实有这样的功用。

但是,白三这家伙,却是丝毫不搭理的,坐到了主宾,也就是龙亦菲右手边的位置,而且那身体几乎只剩下一米距离,这对于这种跪坐式的大厅自然是逾越了。

那位公主却是亲热的拉着乔素雅说着什么,而旁边,外交官员们却是在尽力维持着什么。

作为“普通”成员,王剑当然不被允许进入大厅,而是被安排在外面。

当然了,伙食上还是没有亏待人的,毕竟能参加使团的,都可以说是层次不错的人,平时不会缺一口吃的,你现在虐待人家,可是要造反的。

当然了,王剑先是注意到了,发给每个人的一个烤玉米。

“这玉米不是超市里卖的,20块一个所谓的天然有机玉米吗,原来如此,原来我之前就为秘境贡献过基底批啊。”

王剑丝毫不意外这个,不过,这种时候,这原本甘甜大颗粒的玉米越来越让人不爽了。

他忽然缓缓站起,走进大厅,虽然有人维持着所谓秩序,毕竟龙亦菲加上异界公主,还是吸引了许多人的兴奋点。

不过,问题也在这里。

王剑知道很多混进不让外人混进来的场所的办法。

最经典简单,成本低的,就是两个人,抬着一部伸缩梯,然后一起进来,大部分时候,什么公园啊,电影院啊,门卫都懒得理你,以为你是过来干活的。

当然了,穿的不能西服革履,容易穿帮。

这一招就是利用人性的盲点与弱点而已,很简单不是吗。

“让一下,我给我老板送演讲稿。”

这个理由简直保障。

没人敢检查演讲稿,万一检查出问题呢。

当然了,当王剑光明正大的走在大厅中央,够资格参加主厅宴席的三四十个人没有不看他的。

王剑看着怒目而视的龙亦菲,却是根本没放在心上。

“今日宾朋满座,酒有秘境高粱酒,吃食有秘境老玉米,可谓是非常开心,但有宴怎么能无舞,我想在此舞剑,为天下贺,为和平贺,不知道龙姑娘能不能以音乐合音,让大家高兴高兴。”

王剑早已将月牙抄在手上,缓缓将其拔出刀鞘,这刀鞘也是龙角剑所幻化,非常有用,因此也抓在手心里。

看着眼前男子,龙亦菲一阵不满,不过,却是说道:“今日以和平为主,怎么能妄动刀兵,还是下去,慢慢吃你的玉米吧。”

王剑却是没有把这话当做什么真理,反而是点点头,说道:“好的,那么就让我为大家舞刀一袭吧。”

在古代,以剑为尊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难。

剑在中国的冷兵器时代被尊为“百兵之皇”,无论文人骚客还是江湖游侠都对它有着一种近乎于偏执的热情:比如对于文人来说,最能体现自己品行高洁,志量宏远的符号性装备就是剑与琴,而当他们习惯性地想秀一把自己“当真了得”的时候,往往会号称自己有“剑胆琴心”,可见即便是“高山流水”般文雅的秀士,也并不认为带着一把“剑”会给自己招来“粗暴”的坏名声;恰恰相反,它其实可以更好地衬托自己高贵脱俗的气质;而对于武人来说,剑就更加不得了了,哪怕你惯用的武器是九齿钉耙,当你闯荡江湖获得了足够的地位,被别人认为“德艺双馨”的时候,你也会被公众尊称为“剑侠”!想想吧,如果被人称为“耙侠”,那听起来得多跌份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至于什么九齿钉耙,嗯,您是猪八戒,不是少侠啊。

自唐以来,我们汉语中更是出现了一个专门的词儿叫“书剑”,比如唐代孟浩然的诗句“遑遑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北宋司马光所写的“使君此去荣多少,犹是当年书剑身”,元朝汤式的“书剑不求官”和清代方文的“干戈犹未定,书剑那能闻”等等,所有这些诗句中的“书剑”一词其实统统指的是“文武”,也就是说剑从唐朝开始,就已经取得了可以与对传承文化最为重要的书几乎相等的地位,甚至可以代表所有与技击或者军事有关的事物。

与此同时,剑在中国还被赋予了一层神秘气质,神秘到通过对它的修炼足以达到一种神秘莫测,与天地相合的境界,所以我们古代的兵器随多,却单单只有剑可以与道相连,被称为“剑道(这个词的出处是《吴越春秋》,与日本的剑道不是一回事儿)”。所以无论是抓鬼画符的道士,还是那些喜欢飞来飞去的仙人,他们的标准制式装备往往都是剑。大家恐怕谁也没见过戏剧或者电影里,纯阳真人吕洞宾出场的时候,是挂着把腰刀跑出来的吧?

剑在中国的冷兵器中有着其他任何兵器都不可比拟的尊崇地位,它一头铭刻着我们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坚韧勇敢,一头张扬着千古文人的文才风流;它一边围绕着我们追求幸福与公证的侠义梦想,一边倾诉着祖先开创历史的艰难与辉煌。剑也正是由此才能承载住极其博大深沉文化内涵,闪耀出高贵神圣得有些虚幻的荣光,成为了被铭刻于我们中华民族千年血脉中一段不可磨灭的文化基因。至于为什么它的地位如此崇高,我们得从剑的历史说起。

《释名》里边说“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就是说最早的剑是一种防备意外凑合着用的防身兵器。

就如龙虾也是虾一样,传说在中的“兵皇”在产生之初,也不过是一种兵器,而且相较于什么棍棒(这个是“百兵之祖”)、长矛、弓箭之类上古时期的主战兵器,剑还挺没地位,那么它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某种象征意义,从而渐渐超然于其他兵器之上的呢?

剑。这玩意儿不但在近身肉搏,尤其是面对突发情况需要做出应急反应的时候,效果相当不错,还可以很方便地随时拿出来剥兽皮,割兽肉,于是渐渐流传开来。借用一句套话,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张三已经被卷入了滚滚的历史洪流而消失无踪,但剑却因为其便于携带、用途广泛(这点可以参考手表和手机的流行与发展)的优点被古人视为居家旅行,战争渔猎时的必备佳品。

可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到,在古人的部族生活中人们其实也是有简单职业分工的,其分工的大概原则是身强力壮的青壮年男子负责保卫安全与猎取肉类食品;在体力上相对不占优势的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呢?没事打扫打扫山洞,缝缝皮袄,爬到树上摘摘果子什么的,这叫“各尽所能”。那些老弱妇孺,你们负责的都是办公室内勤工作,天天拎个野外生存套装又有什么用?所以在物质还没能极大丰富的新石器时代,好不容易被磨制出来的石头剑还得先尽着那些外勤人员用,这就叫“各取所需”。

久而久之,青壮年男子出门随身携带上一把剑,就成了约定俗成的风俗,或者叫规范。而剑也就慢慢成为了个体强大或者孔武有力的标志。

同时,也恰恰因为在上古时代,这些部族中的青壮年男子既是保卫氏族部落的主力战士,也是肉食的主要来源——最主要的生产劳动者,所以这些人在部族中,其实是相当有身份的一个群体,而他们的身份还就恰恰来自于那个腰里别把剑所代表的“孔武有力”,于是剑自然而然也就有了一定的身份标识意义。

那么刀剑在东西方确实有着类似的特殊地位,他们都是贵族武力的象征,其中西方的象征性与实用性结合仍然比较紧密,东方的象征性则完全异化了,以至于产生刀剑之分。

那么,这是怎么产生的呢?

可能是因为刀剑这种兵器各种方面的性能都比较适中。

刀剑的制作成本,有一定门槛,但不是特别难。刀剑比长枪贵,长枪因为只要打造一个枪头,很便宜,所以是最底层士兵的武器,无法体现贵族的身份。刀剑的结构简单,打造起来不难。刀剑因为有刃,有锋利度,有钢口,所以既能大规模打造武装部队,也可以精打细造给贵族装逼。

刀剑的使用难度,也比较适中。流星锤、狼牙棒这种重兵器,对力量要求很高,一般人玩不转,只有天赋异禀的猛将才能用,没法在贵族里人手一个。

英格兰长弓这种特殊兵器,需要经受艰苦卓绝的训练才能玩得转,甚至对身体还有伤害,也不适合贵族老爷。

而刀剑上有刃,一方面不太难用训练,一方面又必须得经过训练,也是适合贵族装逼的特性。刀剑的适用范围广。长枪只适合战场上结阵使用,弓箭也是要齐射才有威力,而刀剑一方面在战阵中也能用,另一方面单打独斗也能用。甚至偶尔吃个烤肉啥的,还可以用刀剑切肉,正好适合贵族的身份。

左传有言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中国人眼里,剑,是君子之兵,号称百兵之君。主要来源于剑的形制:直身双刃。身为君子,就应秉天下之正气,为人刚正不阿。剑,正好迎合了这一点。剑直身,代表为人须刚正不阿,而双刃,则时时刻刻提醒着执剑人,处世需时刻谨慎,否则,双刃之剑,就可能伤及自身。总之,剑具有古代君子需要的一切良好品德:正直,克制,但又锋利无比,代表君子不战则已,战则必胜。再来说说西方。

而且不仅仅是华国。

西方的圣剑,排名第一的当然是亚瑟王的圣剑,誓约胜利之剑,又名斩铁剑,传说为阿瓦隆岛的湖上精灵所造,剑身嵌宝,锋利无比。然后是圣剑迪兰达尔,传说是圣骑士罗兰的圣剑,是欧洲最锋利的圣剑,被誉为锋锐之刃。圣剑咎瓦尤斯,传说是英王亨利的佩剑,剑尖据说取自着名的圣枪朗基努斯,因其跟随亨利创立不朽功勋而被称为征服之刃。欧洲人对于剑的崇拜,来自于骑士文化,闪亮的盔甲,锋利的圣剑,英勇的战士,最初的“白马王子“就是脱胎于传说中着名的圆桌骑士,高文。骑士,基本等级是爵士,也是重要的贵族阶级,他们一直都是潮流的引领者嘛,所以剑为欧洲人所推崇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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